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

2019-08-30 22:55

大溪河

城在水中,东关潭 开阔水面

改造菜行里,增强东风巷和周王庙之间的视线和交通联系 团氿

城在水中 开阔水面、

沿河绿化

与滨水广场相结合,形成城市主要开放空间 蠡河

宜城丁蜀古代联系通道,范蠡开凿、陶器运输

蜀山古南街、西街的沿河水乡风貌,蜀山大桥

与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相结合,展现水乡风貌和背山面水的传统景观 画溪

画溪花浪,上游山区至蠡河太湖的运输干道

画溪桥和汤渡老街

结合汤渡老街保护,整治画溪桥两侧的工业建筑,修复沿岸绿化,再现阳羡八景之“画溪花浪”景观

白宕河

陶瓷工业运输干道

沿岸码头、堆场、桥梁

结合陶业风貌区建设展示陶业运输的滨水绿带

大水潭 古矿坑

矿坑遗迹

建设城市公共游憩绿地,并作为黄龙山东入口景观

4.4. 丁蜀工业市镇的格局和景观保护

4.4.1. 保护丁蜀历史城区无城墙、根据传统陶业发展而自然生长的城市形态。

4.4.2. 保护丁蜀“山核水轴、因陶而兴”的自由路网:以青龙山、黄龙山、蜀山等陶瓷矿址、窑址所在山体为核心,以白宕河、画溪河、蠡河的水路运输为发展轴,丁山、蜀山、

汤渡三镇沿水路连为一体的独特的路网结构。

4.4.3. 保护古代、近代及新中国陶瓷工业拓展而形成的陶业城市景观。

4.4.4. 具体保护要求见5.1.3节丁蜀历史城区格局的保护部分。

4.5. 陶瓷生产场所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保护

4.5.1. 保护和展示紫砂矿、古代和近代矿坑等陶矿开采场所,包括:

(1) 对全市范围的紫砂泥矿分布及储量进行调查,并编制保护和开采计划,将封存保护和限量开采相结合。

(2) 保护黄龙山紫砂泥矿及其矿井(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纳入青龙山-黄龙山陶业风貌区进行展示。

(3) 对青龙山矿坑遗址和大水潭矿坑遗址进行保护和生态景观恢复,并纳入并纳入青龙山-黄龙山陶业风貌区进行展示。

(4) 可结合遗址进行生产流程的现场操作展示,也可利用图片、模型、视屏等进行虚拟展示。

4.5.2. 保护和展示陶瓷烧造场所,包括古代窑址、近现代著名企业和代表性厂房。

(1) 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要求,保护古代窑址,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宜兴窑址(前进窑遗址、前墅龙窑、真武殿展窑群、筱王村窑群、涧众龙窑、小窑墩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龙山北坡窑址、黄龙山东坡窑址台新窑址、蜀山窑群、戴家窑址、新安窑址、李家窑址、龙头岕窑址)等古代窑址。其中对仍在烧造的前墅龙窑应进行现场烧造仪式和流程的全面展示,对保存完好的前进龙窑应采用现场模型或虚拟现实展示,其他窑址尚未有保护展示措施的,应在原址树立保护标志并在通过文字、图片展示其价值。

(2) 对近现代著名企业及其代表性厂房进行保护。其中1950年代五朵金花中厂区仍存、且发展较好的紫砂工艺一厂、二厂、青瓷厂、彩陶厂、精陶厂,1950年代8个公私合营厂中保存和发展较好的非金属化工机械厂、建新厂(现精陶分厂)、胜利厂(现精陶分厂)宜保持原址发展,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环保要求,保护其中的部分老厂房并用作陶瓷工艺流程和企业历史文化展示,开展工业旅游。

(3) 对正在拆迁的均陶厂(五朵金花之一),宜保留与前进龙窑相邻的部分旧厂房和隧道窑等典型机器设备,用作均陶和堆花工艺的生产性展示。对已基本拆迁完毕的大新厂(8个公私合营厂之一),应保留尚未拆除的厂前区建筑,纳入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用作展示和旅游服务用房。

(4) 对其他已拆除的正新陶瓷厂、东风陶瓷厂、合新陶瓷厂、建筑陶瓷厂和白泥采矿厂、丁山采矿厂、实验工场、釉水厂等厂区,一方面应通过城市景观环境小品的设置,展

示厂区遗址的范围并以文字说明其历史,另一方面应收集研究其可移动文物,纳入中国宜兴陶瓷博物馆统一展示。

4.5.3. 保护和展示陶瓷储运场所,包括:

(1) 整体保护江苏省宜兴陶瓷采购供销社码头,结合景观规划建设遗址公园,展示1970-1980年代陶瓷储运的盛况,并结合滚缸、叠缸、装船等生产技艺进行展示。

(2) 建议保留丁山港区1980年代以前的航运大楼、电影院、供销社等公共建筑,在赋予新的使用功能的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展示说明其历史和与陶文化的关系。

(3) 对蠡河、白宕河沿岸的其他码头、吊车、仓库、堆场等的遗存进行普查,在有代表性的遗存点树立标志说明。

4.5.4. 保护和展示陶瓷销售场所,包括:

(1) 保护古代陶瓷销售中心——蜀山古南街,特别应保护古南街上可确知的与陶瓷销售相关的老字号店铺如富康陶器店、祥丰泰陶器店、豫丰陶器店、立新陶器店,以及依托陶瓷销售而兴盛的古南街陶瓷合作社、陶庐茶社等的传统建筑,建筑整修后宜仍作陶瓷销售或相关功能。

(2) 对现代陶瓷市场应去粗存精,削减总量,提高品质,依托新建的现代化市场走规模化道路。对1980年代前兴盛的汤渡市场、龙溪市场等应转变用地性质重新规划建设,但更新后应仍通过适当的景观标志、小品说明其历史地位。

4.5.5. 保护和展示陶艺名人旧居、故居和陶艺村,包括:

(1) 保护古代、近现代陶瓷名人和现当代陶艺大师旧居或故居,包括蜀山古南街上的陶艺大师顾景舟故居、裴石民故居、朱可心故居、任淦庭故居、吴云根故居、张星辰故居、申和堂故居、周勤博故居、徐汉棠、徐秀棠旧居、邵仲和旧居、顾绍培旧居、曹婉芬旧居、王寅春旧居;大窑户汪裕文、曹乾伦、周焕义、任宝生、陈立珍、潘根大、吴永春、黄金福、蒋宝林故居;葛鲍聚居地的葛氏、鲍氏旧居,整修传统建筑,展示陈列大师、名人生平和陶瓷家族历史,鼓励重新作为陶瓷名人工作室使用。

(2) 采取适当措施,扶持长乐弘等当代陶艺名人开办的、可向社会开放的陶艺工作室、文化园。

4.5.6. 保护和展示其他与陶业相关的场所,包括:

(1) 保护中国陶瓷博物馆,进一步更新其服务和展陈设施,丰富并创新展陈内容和方式,加强宣传,吸引国内外游客,尤其是青少年前来参观;

(2) 保护宜兴陶业学校旧址,修缮原有校舍,引入适宜的文化或商业功能,同时辟设展示空间对其历史贡献进行展示。

(3) 在上海宾馆、龙溪公园中,采取适当形式说明其因陶业鼎盛而兴建,且在当时处于全国县级城市领先水平的历史事实。

4.5.7. 除了保护上述已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查明的各类陶瓷生产场所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外,还应通过文献、考古和调查进一步挖掘其他可能存在的、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陶瓷生产场所和相关建(构)筑物,并参照上述措施加以保护。

4.6. 陶文化相关聚落的保护

4.6.1. 保护古代紫砂生产交易中心——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及要求见6.2节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4.6.2. 保护古代至近代陶瓷家族绕坊而居的代表——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及要求见6.4节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4.6.3. 保持具有代表性的、保存完好的近现代陶瓷工人生活区丁山山头上和化机新村,保持其居住功能、社会结构和基本外观风貌,完善市政设施,改善建筑内部居住环境。

4.6.4. 采取适当措施扶持上袁村、尹家村、双桥村等著名的陶艺村,引导其发展为陶艺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避免多度工业化和商业化。

4.7. 陶文化相关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4.7.1. 结合企业的迁移和技术改造,对具有代表性的机器设备、档案、图书等陶文化相关的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整理。

4.7.2. 陶文化相关可移动文物应参照馆藏文物的保护要求,并注意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和集中展示。

4.8. 陶文化相关的非物质遗产保护

4.8.1. 保护传统的陶瓷生产工艺,特别应对紫砂工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均陶堆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陶雕陶刻、釉水配方等工艺进行保护,扶持和培养工艺传承人,继承传统、不断创新,并应注重传统工艺的科学化研究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4.8.2. 保护龙窑烧制流程,挖掘和保护祭火神、滚缸等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相关仪式、风俗,培养传承人,并与实际陶瓷生产和展示性生产相结合,开展工业旅游和文化旅游项目。

4.8.3. 收集、记录陶文化相关的口述历史、故事、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应注重对葛氏、鲍氏家族史,陶艺名人以及大窑户后裔,五朵金花等工厂的老领导、老工人的访谈记录和整理工作。

5. 历史城区保护

5.1. 历史城区格局的保护

5.1.1. 历史城区的保护区划

(1) 由于陶瓷工业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宜兴从明代开始逐渐形成功能、形态不同的宜城和丁蜀两个历史城区。宜城自秦以来是宜兴的行政与文化中心,明清后丁蜀渐成(手)工业和经济中心,二者隔龙背山相望,古代主要以蠡河相连,近代以来以宁杭公路(老104国道)作为主要交通联系。

(2) 宜城历史城区的界限:以宜城明清时期的城垣和护城河为基础,结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变化适当向外扩展。为便于控制和管理,以现状水系岸线为保护边界。西至团氿东岸,东至东仓河、大溪河西岸,北至太滆河南岸、南至南虹河北岸,面积124公顷。

(3) 丁蜀历史城区的界限:以1980年代以前的长期(手)工业经济发展中形成的山核水轴、 三镇鼎立的建成区为基础,主要包括青龙山、黄龙山周边、蜀山周边和蠡河、画溪河沿岸地区。结合城市的发展变化,以现状道路、水系和用地边界为界限,面积544公顷。

5.1.2. 宜城历史城区的格局保护

(1) 保护宜城历史城区外围既丰富、又广阔的历史水系环境,沿现存的南虹河、太滆河、东仓河两岸适当开辟沿护城河绿带,展示宜城选址于“广川之上”,“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水城格局特色。

(2) 结合现有绿地和道路,规划护城河绿带,增辟周王庙-通贞观路的步行通道,形成月城街-朝阳路(周王庙)-沁园-南虹河绿带-体育公园-公园路(亦园)-城墙路-西珠桥-旭升路-西大街-太滆河绿带的较为完整的环城文化遗产廊道,展示历史城圈结构。

(3) 结合研究和考古发掘确定城墙及城门的位置,结合环城文化遗产廊道的组织,标示其位置,展示其可能的地下遗存。

(4) 保护历史街巷。保护“水陆双轴”之蛟河和人民路,保持蛟河两岸和人民路的商业中心功能。保持东珠巷、西珠巷、东庙巷、西庙巷、大人巷、白果巷、茶局巷、东大街、西大街、西横街、公园路、通贞观路等历史道路的地名、位置和走向,保护宜城田字型的传统路网形态。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街巷应在街区保护规划中专门进行沿街立面整治设计,其他历史道路应通过城市设计控制两侧建筑高度和景观,使其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并展示其历史文化内涵。

(5) 通过城市设计的风貌保护和恢复形成东水关—周王庙传统风貌控制区和亦园—公共体育场近代风貌控制区。通过历史文化博览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营造瀛园-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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