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巷肌理
月城街、扁担巷、尤斯巷等历史街巷
保护原有的尺度、比例、格局、风貌、界面以及两侧建筑高度;
历史环境格局
东仓河、东仓桥及东风巷之间的空间格局以及相互之间的视廊关系
保护原有河道、东仓桥、东风巷的空间格局及其相互之间的视廊关系;保护原有河道,整治河沿岸景观,严格控制沿岸建筑高度,并保持水质达标;
城墙遗迹及地下埋藏区
东城墙及瓮城遗址,可能的地下埋藏区
划定保护范围,并竖牌说明,严禁居民擅自进行任何挖掘活动,条件允许时邀请考古专家进行现场挖掘和研究
文物保护单位 东仓桥(省级)
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保护
历史建筑
兴风旅社(东风巷56号)等11处
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对原有建筑结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缮或整治,并且保护周边环境,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
古井、惜字洞等历史建筑小品 双眼井、惜字洞、河埠头等
保护原有形制,竖立牌示,并改善周边环境的卫生条件
传统店铺
棉花店等老店
保护周边环境氛围,修缮建筑、整治环境,有条件的可恢复原有的老字号
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
弹棉花等传统工商业,传统的生活方式
鼓励老店继续经营,帮助传统工匠延续和传承其技艺并进行记录、展示和宣传
(3) 打通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与东水关—周王庙传统风貌控制区之间的视线通廊,结合东关潭、蛟河、大溪河构成宜城传统风貌的集中保护区。
6.3.5. 保护措施
(1) 在原有的居住用地中植入文化博览、商业服务功能,引入具有宜兴地方特色的传统商业、餐饮和服务业。
(2) 改造菜行里作为瓮城文化广场,设置地下停车,打通月城街-周王庙视线通廊和滨水步行道,现航运工程处地块调整为旅游服务用地,为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提供适当的市政配套。
(3) 对瓮城和段家巷的城墙、城门位置进行考古探查,展示其遗存并说明其价值。
(4) 重点整治东仓河沿河的建筑立面,维持具有水乡特色的沿河景观。
(5) 1980年代以前的各时期建筑遗产均应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制定不同时期建筑遗产的针对性保护措施。
6.4. 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
6.4.1. 保护区划
(1) 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葛氏家族建筑群、鲍氏家族建筑群和原大新厂厂前区。南临解放路,西至华都小区,东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至鲍四房弄一线,面积3公顷,其中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用地面积占保护区划内建筑总用地的比例为61.7%。(具体范围见图件)
(2) 建设控制地带南临解放路,西至白宕北路,东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至黄龙山南坡脚,面积15.7公顷。
6.4.2. 保护主题
(1) 明代至今的宜兴陶瓷业发展缩影地
(2) 陶瓷大窑户家族绕坊聚居地
(3) 江浙建筑文化交汇地
6.4.3. 保护对象和要求(见表6)
6.4.4. 功能定位和再利用目标
(1) 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势,和青龙山-黄龙山共同构成陶业风貌控制区,展示从明清大窑户到民国民族资本家到解放后公私合营代表的发展历程。
(2) 展示宜兴传统陶瓷家族建筑群的规划和建筑特色,展示其吴越建筑风格融合的特点。
(3) 深度挖掘葛鲍家族的发展史,体现宜兴陶瓷大窑户的家族文化及精神。
6.4.5. 保护措施
(1) 基本保持原有的居住用地性质,选取其中部分代表性建筑做展陈用房。
(2) 在原大新厂前厂区适当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方便游客和当地居民;大新厂后区在为历史文化街区和陶业风貌区提供停车、旅游服务的基础上,可作适度的配套开发,但建筑高度应控制在3层以下,以保持其与黄龙山的联系。
(3) 改善葛鲍聚居地的消防、电气、给排水等市政设施,修缮危房,改善居住条件。
(4)
建议成立葛鲍家族机构以整理两家族从宁波到宜兴的发展史及其生活、祭祀等日常礼仪,收集文物,展示传统陶业家族文化及其影响。
表6 葛氏鲍氏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和要求
类别 具体对象 保护要求
街巷肌理
鲍四房弄、中路堂、大隔弄等历史街巷
保护原有街巷的宽度、坡度、走势、界面、风貌及两侧建筑高度
体现聚居地与大新厂关系的历史格局
葛家、鲍家、大新厂三者之间的空间布局关系
保护原有格局,设置观光线路连接葛鲍两家族建筑群及大新厂
文物保护单位
鲍氏旧居、葛氏旧居
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对原有建筑结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缮或整治,并且保护建筑的周边环境,制定保护措施。
历史建筑
鲍氏民居等3处
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对原有建筑结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缮或整治,并保护建筑的周边环境。
大新厂工业遗迹
大新厂一门、二门及其他建筑遗迹
保留相关构筑物残存的现状及厂前区,作为联系解放路和葛氏、鲍氏聚居地的通道
非物质文化遗产
葛鲍家族文化
保护葛氏鲍氏家族聚居的生活形态,鼓励其整理、传承家族历史文化传统
6.5. 历史风貌控制区及其控制要求
6.5.1. 历史风貌控制区是指尚达不到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但确有一定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整体风貌需要进行控制性保护的地区。
6.5.2. 东水关—周王庙传统风貌控制区
(1) 控制范围:东至东仓河大溪河东岸,西至茶局巷、段家巷一线,南至周王庙南围墙,北接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南界,具体范围见图件,面积4.7公顷。
(2) 控制主题:集中展示宜城历史空间格局及历史文化特色的面积较大的地区,对宜城历史风貌保护具有控制性的影响。
(3) 控制性保护对象:周王庙、忠肃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城墙遗迹、东水关等历史遗迹,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东水关—周王庙三者之间的历史空间关系,历史环境风貌及其他相关的特色地方文化。
(4) 控制措施:应进行专项规划设计,打通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东水关—周王庙之间的空间和视觉联系,并重点对菜行里和周王庙前广场东北的多层建筑的处置方式进行研究,着力恢复沿东仓河和大溪河低缓的传统空间轮廓线。
6.5.3. 亦园—公共体育场近代风貌控制区
(1) 控制范围:西至氿滨大道,南至南虹河,北至公园路,东接实验小学、农村信用社一线,面积4.3公顷。
(2) 控制主题:反映近代宜兴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20世纪遗产集中区。
(3) 控制性保护对象:始建于民国时期的公众体育场、亦园,古城墙和城河可能的地下遗址,现代的徐悲鸿纪念馆,建于1970-80年代的宜兴最早的多层居民小区。
(4) 控制措施:保持其疏朗开阔的城市公共空间特质,展示宜兴院士之乡、书画之乡、体育园丁之乡的历史文化内涵。
6.5.4. 青龙山-黄龙山陶业风貌控制区
(1) 控制范围:北至青龙山、黄龙山北坡脚,南至白宕河南岸线,东至通蜀路,西至104国道,面积170公顷。
(2) 控制主题:宜兴陶业发展的核心区,反映古代陶土开采、明清—民国陶瓷家族和解放后现代陶瓷工业的发展史。
(3) 控制性保护对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进龙窑,青龙山、黄龙山自然景观和陶土矿址,白宕河运输通道及沿岸码头遗址,均陶厂部分厂区,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含大新厂厂前区),以及鲍四房弄、解放路等历史街巷。
(4) 控制措施:保持青龙山黄龙山的视线通廊;开辟白宕河、均陶厂、葛鲍聚居地、青龙山、黄龙山之间的文化遗产廊道;均陶厂部分厂房的原址保护、环保化技术改造和展示性生产;青龙山黄龙山环境景观整治。
7. 文物古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