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的先世,传为山东籍大书法家王羲之,后世徙居余姚,先祖王纲、曾祖王杰、祖父王伦、父王华均是儒家学者,历任高官。因王家是世代为官的书香门第,王守仁自然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易》《礼》《春秋》《左传》《史记》等典籍,王守仁在年轻时便烂熟胸中,有志于读书做圣贤。王守仁少年时聪颖过人,10岁时同祖父前往北京途中经过金山寺,吟绝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顿时,四座皆奇,其祖父又以《蔽月山房》为题,令其再吟诗一首,王守仁随即应口诵道:“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人有眼大如天,还见山小月更阔。”两首七绝诗既有吞吐环宇之慨,又富含哲理,可见其后成为一代哲人并非偶然。十五岁时,就“凡兵家秘书,莫不精究”“十七岁始慕圣学”。
王守仁的哲学理论是孟子以来儒家心性之学的集大成者。他提出的“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三大哲学命题是对当时程朱理学的反叛,最终确立和完善了他的“心学”体系。其“心学”崛起于海内,风行天下,成了明中晚期的主流思想。他提出的“心即理”说,“知行合一”说,“良知”与“致良知”说,是以道德实践为其思想的生长点得出的,他以自己的为人为学双向圆融,致使儒家心性之学达到了实践与思想的高度统一。他的一生在内圣外王方面所建业绩于理学家中是绝无仅有的。他兼有统军征战的豪雄性格和精神修养上的哲人气质,他能像禅宗大师一样用惊人的指点方式使人顿悟,这种性格气质使他极富创新精神。在青年时,他按照朱熹的“格物致知”去格亭前翠竹七日,病倒之后,他还是一直探求“格物致知”的真谛不辍。34岁时,他因上书反对阉党刘瑾被贬为贵州龙场驿驿丞,在极艰苦的环境里,也还是在内心“格物致知”探寻着如何认识这个“理”。他当时的处境是万山丛棘,蛊毒
瘴疠弥漫,栖居山洞,仅“驿丞一员,吏一名,马二十三匹,铺陈二十三副”,苦熬度日,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但他“自计得失荣辱皆能超脱,惟生死一念,尚觉未化”,当即做了一副石棺材,指天发誓曰:“吾惟俟命而已!”他极力排除生死杂念,“日夜端居澄默,以求静一”,时或歌舞谈笑,超然于尘世之外,苦练制心功夫,力图发挥“心”的作用来战胜险恶环境,以求自我解救。“久之,胸中洒洒,因念圣人处此,更有何道,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才知道圣人所体会的大道,其实是在自我的本性中就很圆满自足,以前在外物中求事物之理,其实是十分错误的。王守仁此时便否定了朱熹“求理于事物”的认识途径,肯定了“吾性自足”,而“求理于吾心”就是“圣人之道”。此即王守仁的“龙场悟道”。他由此提出了一个很著名的心学命题“心即理”。这个命题还有一个补充命题:“心外无理”。并为其“知行合一”说的创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何谓“心即理”?几年后,王守仁贬谪期满回到越中老家,他的学生徐爱问他如何理解朱熹的“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他答说:“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
这里王守仁所说之“理”可理解为侧重道德之理,因为道德情感和理性的确只存在于我们的内心,而不是存在于外物上。心就是理,天下的理都在心中,就如你对父母的孝心是来自内心情感,本来就在你心中。就如一个人的礼仪修养,若心完全为善,自然会从行为上体现出来。王守仁认为理就
在心中,并且在心外没有理,这个在人心中的理一旦发出来,便形成事物的理。为何说“心外无理”呢?他向徐爱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为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
在这里“意之所在便是物”是个关键,“意”指意识、意向,“意之所在”当然指意识意向的对象,这个命题将“物”看作是离不开“意”,否定了“物”的客观独立性,他进而指出“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物非意之用乎?”在这里,“物”不仅离不开“意”,而且是“意”作用的结果,由此他得出结论“所以说某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即如你看一株花,你见着了花,花则在,若没见着,则无花。这就是物不在心外。王守仁这一观点强调的是主观意识的能动性,混淆了主体同客体、意识和存在的界限,片面夸大和神化了人类认识的能动作用,以致用吾心之主观精神吞并了客观存在之物理,成了主观唯心主义。但王守仁“心即理”之说,是其“知行合一”论的基础,它充分肯定了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相信自我的道德力量和自我成圣的潜在能力,反对迷信等外在权威,否定用现成规范和书本教条来禁锢人的身心,主张依靠自我的“心之主体”(良知)来主宰和支配一切行为,在道德实践中努力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这对个人书法艺术的形成却道出了秘旨,一幅书法作品全然是作者个性、心灵的外在流露,是性情的抒发。是优是劣,除了书法的根底功夫之外,与作者的思想活动是紧密相关的,全由心来主宰,汉代杨雄将书法称之为“心画”,这说明古今一理。由此我们也可看出王守仁的心学思想包含着他的书法艺术观,在他所留下的信札与诗卷的笔走墨舞中,其思想性情是他“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的“心即理”最妙写
照。
二、王守仁的第二个代表观点是“知行合一”说,这是他一生的“立教宗旨”。
“知行”是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范畴,先泰《左传,昭公十年》就提出“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道家则认为“不行而知”,宋代的程颐则说:“人既能知见,岂有不能行。”朱熹则言:“知先行后。”南宋陈淳说:“致知力行二事,当齐头著力去做,不是截然为二事,先致知然后行,只是一套底事。”王守仁则继承了这些思想并提出了系统的“知行合一”说,以反对朱熹“将知行分作两件事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的“知先行后”说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轻行,“徙悬空口耳讲学”的学风。他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王守仁所说的知行是在伦理道德的范畴内,“知”是指对封建伦理道德的认识,“行”则是指对于封建伦理道德的实践;“知行合一”就是研究封建道德的认识和实践二者如何以及为什么能够统一的问题。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也没有先后。与行相分离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相分离的行,不是笃行,而是冥行。他提出的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性,要求人在内在的精神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指出人要在实践中磨炼,要言行一致,要表里一致。应该看到,王守仁的“知行合一”主张,比他的前贤们有所进步。他将“吾心之良知”作为“知”,将“致吾心良知于事事物物”作为“行”,而以“心即理”为前提,以“知行合一”为旨归,从而达到体认良知的目的。这种认识论,就其解剖自身(吾心固有的“良知”)以推求
万事万物之理的认识方法来看,内中蕴含有“一般(事事物物)存在于个别(吾心良知)之中”的辩证因素。由此,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论因发展了主观能动的方面而达到前所未有的唯心主义认识论的高度,为宋明理学增添了一个新的范畴,为认识论的发展开拓了一个新的境界,对后世的唯物论知行观的建立,有启发作用。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论还认为“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他说:“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目的是要锄恶务尽,达到破“心中贼”目的。“人但得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便是圣人。”表明了从自然到道德的,再到圣人超道德的真知行。这标志着王守仁是从真正实践的角度来谈道德修养,是将儒家的道德本体彻底落实于实践生活的表现。而他对“知行合一”的层次规定与具体运用,又使儒家扬善惩恶的任务始于一念之微,而达于万事万变之间了,其间的步骤、特征也都达到了可具体操作的地步。这是王守仁道德实践揭示深刻、把握精到的表现,也是其对儒家道德实践之学的贡献。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的思想是对人们一切活动的概括。做事想成功,“知行合一”是成功的条件。学习书法艺术也同样如此,要想有艺术的突破,除了苦练,还必须应知道怎么练,练的方法,技巧和要达到的目标;要使二者融洽一致,此时的书艺才有可能进入到一个新境界。王守仁自己深有体会,他说:“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知要依赖行,行发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