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所以,D项正确。
C项:《民法通则》 第93条 规定:“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家的父母乙和丙作为甲的合法监护人具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不适用无因管理制度,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
监护无因管理 笔记 编辑笔记 53
(多选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回答正确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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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其他的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不需要经过其他按份共有人的同意。所以,A项错误。
B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所以,如乙丙丁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当相互协商。所以,B项错误。
C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
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所以,丙与戊的出价相同,但不一定在同等条件。所以,C项错误。
D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3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 按份共有 笔记 编辑笔记 54
(多选题)
河西村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将本村耕地全部发包,但仍留有部分荒山,此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Z企业欲承包该荒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集体土地只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
B河西村集体之外的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C河西村将荒山发包给Z企业,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可 D如河西村村民黄某也要承包该荒山,则黄某享有优先承包权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D,回答正确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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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所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只适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所以,B项正确。
D项:《土地承包法》第47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所以,D项正确
A项:《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所以,集体土地除了家庭承包之外,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议等方式承包。所以,A项错误。
C项:《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5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但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B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依房屋价值的比例确定
C戊必须先后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由戊自主决定 D戊只能在丙的房屋价款不足以使其债权得到全部清偿时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回答正确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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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让与时,除非让与人与受让人另有约定或者债权人与物保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约定,担保物权随同主债权转让给受让人。所以,戊对丙和丁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丙和丁的房屋均为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所以抵押权人戊可以就其中任一财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BCD项均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 抵押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6
(多选题)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CD,回答正确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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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项:王某与丁某签订借款合同,后无力清偿,王某以自己所有的古画抵债属于借款合同的履行方式,不是另签订一份合同。所以,B项正确,A项错误。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案例中明确:依据民法基本原理,代物清偿作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是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以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为生效条件,在新债务未履行前,原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原债务同时消灭。”所以,C项错误。
D项:王某与丁某约定以古画抵债,王某负有交付真实古画的义务,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考点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7
(多选题)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有财物被烧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负担
B在设备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公司,风险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 C设备虽然已经被烧毁,但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 D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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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公司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义务,风险由甲公司承担。所以,A项正确。
C项:乙公司已经完成交付义务,所以风险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所以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所以,C项正确。
B项:《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双方约定在甲公司完成支付价款之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所有权与风险的承担分离。所以,B项错误。
D项: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合同法并未对动产的所有权保留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考点
所有权概述 笔记 编辑笔记 58
(多选题)
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A乙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 B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D乙父去世,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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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34次,正确率为35.07%,易错项为D 解析
AB项:《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AB项正确。
C项: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放弃自己确定可以得到的财产,符合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所以,可以实施撤销权。所以,C项正确。
D项: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身份行为及时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不得实施撤销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考点
债的发生债的移转债的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