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3)

2019-08-31 11:07

辞职、免职等原因发生的董事调整事项均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公司现任董事的任职情况为:

姓名 职务 董事选举情况 董事任职期间 宫晓冬 董事长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田 源 独立董事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冼国明 独立董事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蒋殿春 独立董事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郝生根 独立董事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周海冰 董事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鄂俊宇 董事、总经理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孙 勇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张丽萍 董事、副总经理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刘云飞 董事、副总经理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马 寅 董事、副总经理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07年4月5日) 2007.4-2009.3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遵守董事行为规范,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培训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通过阅读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全面、客观、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投票表决重大事项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 根据公司统计,各董事均保持了较高的董事会会议出席率。通过各董事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以高水准的决策指导公司实现了快速成长,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得到了有效保障,切实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公司各董事均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专业经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合理,与公司的专业房地产企业的定位相匹配。根据专业背景不同,公司董事通过在不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实现了董事层面的明确分工,有效地发挥了各位董事的专业优势及董事会的团队作用,切实保障了公司的决策质量。在公司重大决策及投资方面,董事会不仅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而且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坚持科学的论证方式、执行规范的审批程序等措施,来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适用性。

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公司11名董事中,有5名兼职董事,其中4名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占比45%。

通过以下工作,公司有效地避免了董事兼职对公司的产生负面影响: 一是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参与本公司事务,公司将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是作为选聘董事的一个重要条件。在实际工作中,公司通过与各位董事的预先沟通,确保了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需董事出席的活动与董事兼职单位的工作安排相协调。

二是为保证董事公司事务中有效发挥其专业能力,公司重视董事的兼职与本公司任职的专业兼容性,在选聘董事时重视存在兼职情况董事所任的其他单位职务是否有利于其不断提高专业水准。 同时,各位董事也通过合理的进行自我安排,保证了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的权利义务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中均得到明确,因此不存在原则性的利益冲突。

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做出了详尽的约定,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2005年大连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巡检中,曾发现本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注明召集人、个别定期董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的情况,公司已进行了有效整改。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人的产生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均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会通过通讯表决等方式或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在审议议案时,主持人会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均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意见。董事会会议没有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会议包括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两类。召开临时会议公司提前三日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召开定期会议公司提前十日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董事,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后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没有发生独立董事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非独立董事接受独立董事委托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董事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有关董事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的情况。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未发生非关联董事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所有会议的授权委托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了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等事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宫晓冬、冼国明、周海冰、鄂俊宇、孙勇,主任委员宫晓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蒋殿春、郝生根、孙勇,主任委员蒋殿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冼国明、田源、蒋殿春、宫晓冬、周海冰,主任委员冼国明。

各专门委员会均勤勉、忠诚地履行了职责,但在日常的运作形式上尚需加强。 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并由董事会秘书主管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在2005年大连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巡检中,曾发现本公司个别临时董事会会议没有会议记录只有会议纪要的情况,公司已进行了有效整改,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议形成的决议规范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在实际召开董事会时,若董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时,受托董事会代委托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注明是受托董事代签。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会决议不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董事会决议真实地反应参会董事的表决情况,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形。

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专业优势,表现出与独立性相符合的客观公正性,发挥了作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代言人的作用,在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均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没有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

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得到了充分保障,公司相关机构、人员均积极配合独立董

事工作。

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免职的情形。

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通过公司与独立董事的有效沟通,独立董事均能够适当安排工作时间、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管人员,公司通过内部制度保障了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重要事项的权利。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能够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三会的组织、信息披露、与监管部门沟通等工作。 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与《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冲突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购买、出售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审议决定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以及其它事项。

此授权合理合法。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以及规范地执行内部审批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行使此项授权得到了有效监督。 (三)监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监事会议规则》。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做了最新修订。

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有3名成员,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符合相关规定。 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公司监事不存在上述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公司因换届、辞职、免职等原因发生的监事调整等事项均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公司现任监事的任职情况为:

姓名 职务 监事选举情况 监事任职期间

郑力齐 监事会召集人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汪 恒 监事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李新宜 监事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3月10日) 2006.3-2009.3

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历次会议均由半数以上监事出席;会议在审议提案时,主持人会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若有需要,也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在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时,若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若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均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受委托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均以受一人委托为限,且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权利。

公司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6.监事会近3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监事会近3年没有否决董事会决议,没有发现公司的财务报告有不实之处,没有发现董事、总裁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公司监事会会议记录与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表决票、会议决议等一起作为监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主管的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完整、安全,保存期限十年以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监事会决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披露充分及时。

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勤勉尽责,认真审核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监督。 (四)经理层

1.公司是否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制定有《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及经理层高管人员如何正确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使公司规范、高效运作,防范运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是否形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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