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料目录清单 ① 国家和本地的传染病监测方案(含综合监测方案) ② 本年度单病种(或综合监测)监测工作完成情况与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必须包含监测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情况,监测指标完成情况等)。 ③ 传染病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按下表要求编制)。 ④ 传染病监测工作完成情况一览表 ⑤ 市级各病种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确认表(对应各县完成情况,部分要与省级核对沟通) ⑥ 省级各病种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确认表(对应各市完成情况) 传染病监测工作完成情况一览表(模版,各地按照监测方案和工作方案梳理各类监测
具体指标) 病种类别 面上工作 AFP AFP病例旬报;AFP监测网络直报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 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及时率 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 AFP病例14天内双份合格大便标本采集率 AFP病例大便标本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及时率 省级脊灰实验室28天内完成AFP病例大便病毒分离及时率 阳性分离物在14天内送国家脊灰实验室的及时率 AFP病例麻痹60天内完成病毒型内鉴别及时率
以省为单位,麻疹监测病例中的排出病例报告发病率 麻疹疑似病例48小时完整调查率 实验室血清检测结果7天内及时上报且无逻辑错误者得满分,未上报不得分。不直报,不得分。 ≥1/10万 ≥80% ≥80% ≥80% ≥80% ≥80% 监测项目 指标要求 完成 情况 指标数据来源说明 麻疹
≥80% ≥80%
≥2/10万 ≥80% ≥80% 40
及时报告率 麻疹疑似病例血标本采集率 ≥80% 麻疹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 ≥90% 采集病原学标本的暴发疫情数占暴发疫情总起数的百分率 监测点设置 在近年来有疫情暴发和流行的地区设立监测点。 (2)根据布病疫区类型和流行优势菌型的地理分布情况,在羊种菌疫区、羊牛种菌混合疫区及猪种菌疫区分别设监测点。 (3)在历史上布病疫情不清的省区设立监测点。 ≥80% (布病) 监测点工作 农区固定监测点选择4~5个乡固定监测点选择3个乡(镇、场)作为固定点连续监测3~5年。监测点其他乡(镇、场)作为非固定点,每年随机抽选1/3轮流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点内新出现人间或畜间疫情的乡镇自动增补为固定点,至少连续监测3年。 (1)根据全国布病疫情形势,(镇、场),牧区、半农半牧区 监测人数 首次摸底调查人数不少于2000人,农区、半农半牧区固定监测点从第2年起不少于1000人;牧区固定监测点首次调查人数应不少于1000人,从第2年起不少于500人。每次检查尽可能包括当地各种职业重点人群。 血清学监测 各固定监测点血清学检查人数第1年不少于400人,以后每年不少于200人。血清学检查人数分配比例应根据固定和非固定监测乡(镇、场)调查人数或疫情程度确定检查人数。除牲畜交易、屠宰和皮毛、乳、肉加工人员按如下规定数量采样检测外,其他职业人群采样数量由各地自行确定。 病原学监测 对急性期和慢性活动期病人要采血、尿、乳、关节液和滑囊液按规定做病原分离。病原分离数量应不少于急性期病人的20%-30%,如病例数较少应全部进行细菌学检查。 出血热 监测点工作
监测点设置:辽宁(5):沈阳市(于洪区),本溪市(本溪县),丹东市(风城市),锦州市(凌海41
数量符合要求并开展工作。 市),鞍山市(海城市); “??以下略 监测点工作 常规疫情和暴发疫情监测 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出血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全部进行个案调查。 血清学核实诊断 对监测点报告的出血热临床诊断病例,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采集急性期血清标本,少于50例的全部采集, 病原学监测 1)核酸检测.MacELISA法或胶体金标记试纸条方法核实诊断阳性的病例,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RT-PCR进行核酸检测。每监测点的抽样数不少于20例,如果监测点病例数低于20例,全部检测。 2)病毒分离.各监测点每年采集一定数量的急性期病例全血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毒分离。各省每年从血清中分离汉坦病毒2株,混合型疫区分离姬鼠型和家鼠型各1株。阳性病毒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鉴定。 3)序列测定.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分离到的病毒和阳性PCR产物进行M和S片段序列测定,并将测序结果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具备序列测定条件的省份,可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序列测定。 4)血清分型.各监测点每年采集20份实验室确诊病例恢复期血清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交叉中和实验(附件7),进行血清学分型。不具备条件的省份,可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清分型。 监测点工作 鼠密度监测 农村居民区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既往有出血热病人发生的自然村;在调查自然村外500米半径范围内,进行野外鼠密度调查,应选在河流、水渠、道路两旁、42
田埂、坟地和场院等可能有鼠类栖息活动的地方。 鼠感染率调查 各监测点,每次分别在居民区和野外各捕鼠50只以上,进行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测,计算感染率。 重大传染病项目(手足口病) 病原学监测 各县级每月最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当月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
重症(死亡)病例调查和标本检测 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采集相关标本,包括粪便(或肛拭子)、咽拭子、气管抽吸物、疱疹液、脑脊液和双份血清等,死亡病例还可采集脑、肺、肠淋巴结等组织标本。 100%
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率 100%
――― ――― 1.1.4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指标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1)计算方法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疫情规范处置指数评分之和/同期辖区疫情起数 ①暴发:国家监测方案有标准明确定义的疾病,按照国家标准判定;无明确标准的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标准进行。如:监测方案中伤寒、副伤寒暴发疫情定义:在局部地区或单位(比如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居委会、或一个单位团体),两周内出现5例或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相关信息报告标准中丙类传染病一个集体单位或村一周内出现10例以上病例。 暴发判定可从网络直报系统用单病种平均潜伏期的概念作为线索查找聚集现象,也可以用目前预警时空模型数据作为线索。县级考核时要随机抽取一个月的疫情卡片,按照暴发的定义、急性传染病潜伏期时间间隔、病例发生的空间聚集性等,判定被抽查月份是否有暴发的疾病,对照预评估结果进行核实,无暴发疫情漏报方可进行本项目的评估。 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分级管理的原则或卫生行政部门指派必须到达现场的暴发为本级应处置的暴发。主要对本级参与现场处置的事件进行评估。随机抽取5起按照下列评估量表评估,如果43
指标要求 ≥0.8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 √ √ 不足5起全查,最终得分为按照评估量表评估事件的算术平均数。 ③按照以下评估量表条目逐项评分。各类传染病处置规范不必要的现场处置项目可以标化,如狂犬病不需要预防性服药。 ④得分 省、市、县级=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0.8为1)×指标分值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评估量表 评价内容 1.判定准确 权重 5 评价依据 根据当地提供的初步报告和病例基本信息进行判定。 ①国家或本级有明确暴发定义的疾病按有关标准判定; ②无明确标准的参照国家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进行。 以接到爆发报告或达到暴发数量标准的病例报告时间为起点,确定暴发的时间为止点,间隔24小时以内判定为及时。主要针对疫情网络直报情况判定。 有调查方案并具备如下要素: ①方案要素齐全,有调查内容、病例定义、个案调查表或一览表、实验室检测等相关内容; ②调查内容符合该病的初步假设; ③病例定义符合该病的特点; ④个案调查表或一览表全省统一格式化; ⑤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方法正确。 ①组成包括相关专业现场和检验人员工作队; ②标本采集所需器材完备(询问相关人员和查阅有关资料); ③实验室具备相应检验能力(考虑分级检验能力标准); ④现场所需的消杀药品、器械等完备(询问相关人员和查阅有关资料); ⑤现场调查的相关表格、资料等齐全 (查看资料)。 评分原则 符合暴发定义得5分 其他不得分。 判定及时得5分,不及时不得分。 结果和数量 得分 2.判定及时 5 3.调查方案 10 每个要素各2分,缺少一个或者不规范不得分。 4.人员、物资准备 5 每项各1分,缺少一个或者不规范不得分。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