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等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人才保障体系建设
1.建设培训基地,造就本土人才。鼓励产、学、研有机结合,培养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区文化产业人才库。实施区文化产业人才培训计划,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办文化产业高端人才培训基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文化传承培训基地,注重发现、培育行业领军人物。依托专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力量,建设好文化创意人才实训基地。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文化创意人才。
2.采用柔性模式,引进高端人才。重点围绕文化创意大师和青年创业才俊的“两头”,健全人才挖掘、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构筑人才高地。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柔性引进模式,形成包括住房、子女入学、落户等在内的高端人才引进“一揽子”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招聘高层次文化人才工作,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经营策划人才、文化创意企业管理人才、文化经纪人和其它相关专业人才。鼓励文化产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团队入驻文化产业园区。发挥本地高校的“蓄水池”作用,采取公开招聘、人事调动、合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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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项目合作、开办工作室和创作室等方式,走以人(大师)引人(团队)、以机会(创业机会)引人、以项目引人,以活动引人的路子,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的文化创意人才和创业团队。
3.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人才集聚。建立文化创意高级人才信息管理协调制度,形成开放共享的高端文化创意人才信息库、分类人才资源信息库,畅通供需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文化产业发展咨询专家名录。创办红色文化产业发展论坛,定期举行研讨和专题讲座,促进文化产为人才的集聚与交流。组建文化人才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规范的文化人才评估制度,对不同人才量身定制不同的优惠政策。定期举行文化产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奖励有贡献突出的个人。
(四)土地保障体系
1.保护工业遗存,盘活存量资源。积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文化产业,加大对低效利用土地的盘活利用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确保文化产业在内的转型升级项目用地优先供应。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文化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或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产业。鼓励盘活存量房产资源,妥善保护与开发工业遗存,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进行产业开发,在确保原有文化设施面积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方式盘活资产;鼓励企业租用现有物业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积极支持文化产业集聚区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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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出租兴办文化企业。
2.支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104号)对省级国有文化单位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地支持力度,规划确定的重点文化产业基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以及优势文化企业的用地空间位置、规模等信息,应尽量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在编制南湖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文化产业发展用地的措施,各地在制定和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要根据本地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安排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及列入鼓励类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在供地安排上首先予以倾斜,确保文化项目建设“落地”或预留发展空间。
(五)环境保障体系
1.优化投资环境,提供高效服务。制定《南湖区文化产业投资指南(2011-2015)》,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动漫等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和股份制改造,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大对知名企业、规模企业、品牌企业的引进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做好行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工作,积极引进和培育在行业内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大力扶持孵化器项目建设,提高中小企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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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成功率。多渠道吸引各类资本,形成包括企业、金融机构、基金、外资和个人在内的多元投资主体。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转让、融资、产权评估体系等中介服务。制定文化产业招商相关政策与制度,建立招商引资信息数据库与项目库,挖掘招商引资渠道。
2.保护知识产权,鼓励自主创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和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促进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运用,通过法定程序逐步将文化经济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抓好版权服务进园区,正版软件进企业,版权监管进市场,版权宣传进学校,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和文化项目的评价机制,探索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成果的市场转化。
3.推进品牌战略,打造精品文化。以重点门类、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设施、重点项目为抓手,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完善品牌培育体系,从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监督考核等方面,全面系统规范品牌培育的各个环节。通过努力,打造一批文化品牌企业,培育一批文化创意苗子型企业。加大扶优扶强力度,鼓励文化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注册“中国南湖”的地理标志,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国际知名的行业“领头雁”和“排头兵”,形成一批具有“南湖特色”的文化创意精品,建设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园区。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强在大众和媒体宣传中对全区文化产品的引导和关注,推动产品、企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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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城市品牌的互动,形成品牌合力,使“红色文化”成为展示南湖区城市形象、城市精神和城市创新活力的红色名片。
主题词:文化产业 十二五 规划 通知
抄送:区委及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共印95份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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