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47GATT及其各机构所遵循的决定、程序和惯例
4.其他条约或国际组织制定的规则、决定中与WTO规定事项相关联的部分
二、WTO协定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一)WTO协定的法律性质
WTO协定是条约。 (二)WTO协定的法律效力
1.效力
“多边贸易协定”对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附件四中的协定及其法律文件(又称“诸边贸
易协定”)仅对接受这些协定的成员有约束力。
2.生效
对于WTO成立前接受协定的成员而言,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成立时生效;对于WTO成立后接受该协定的成员而言,协定于WTO接到其接受通知后第30天生效。
3.保留或撤销
4.退出
退出自WTO总干事收到书面退出通知之日起6个月满时生效。
三、WTO协定的修改 (一)向部长级会议提出修改建议
(二)部长级会议表决是否将修改建议提交各成员接受
(三)修正案的接受和生效
1.对关键条款的修改,必须经所有成员接受方可生效
2.对非关键条款的修改分为多种情况:经成员的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二分之一等多数
接受后生效。 四、WTO协定的文本
文本有三个,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本各一个。
第二节 WTO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能 重点内容:WTO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一、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由所有成员的副部级以上代表组成,是WTO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执行
WTO的职能和为此所采取的必要行动。具有以下权力和职能:
(一)立法权
(二)对WTO协定及其附件的法定解释权
(三)最高决策权 (四)对成员义务的豁免权
(五)批准有关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加入WTO的权力
(六)机构设置权 (七)人事权 二、总理事会
常设性机构总理事会由所有成员的代表组成。其权力和职能:
(一)在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代为行使部长级会议的职能和协定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负责部长级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行使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 (四)行使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能。
(五)指导各专门理事会和委员会的工作,并审批其制定的程序规则。
(六)审批WTO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并制定财务规则。各成员应按财务规则的规
定交纳其所分摊的份额。
(七)有权知悉根据诸边贸易协定设立的机构的运作情况。
(八)负责协调同与WTO事务有关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之间的关系。
三、专门理事会
专门理事会在总理事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有权经总理事会批准后制定自己的程序规
则,还可行使各自相应协定和总理事会以及各成员所赋予的职能。
四、争端解决机构
其职责是负责解决有关贸易争端。
五、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其职能主要是通过定期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践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等进行
集体鉴定和评估。 六、总干事与秘书处 (一)总干事
多边贸易体制的“监护人”、实现各成员共同利益的“引导人”、各成员之间矛盾“调停人”、
WTO的经营者、谈判家。
(二)秘书处
秘书处是一个在总干事领导下的机构。
七、委员会
(一)根据WTO协定设立的委员会
(二)其他委员会 八、临时机构 九、WTO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WTO的决策机制 重点内容:WTO的决策方法。
一、协商一致
协商一致是WTO作决策时必须首先遵循的做法,只有在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才能寻求
其他方法。 二、投票表决
每一成员拥有一票投票权,以多数通过。
(一)关于协定的解释 应由成员四分之三多数通过 (二)关于成员的义务豁免 1.对WTO协定规定义务的豁免
有关成员请示豁免可投票经四分之三成员同意作出豁免决定。
(三)关于协定及其附件的修改 经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即可。 (四)关于争端解决的决定
如果成员不是一致反对通过,就视为一致通过,这就是所谓的“反向一致”。 (五)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全体投票,百分之百同意通过。
第四节 WTO的成员资格
重点内容:WTO成员资格,加入和退出WTO的程序。
一、创始成员
具备两个条件:(1)在WTO协定生效之日(1995年1月1日)已经成为1947GATT缔约方;(2)接受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并分别在1994GATT后附有承诺和减让
表,在GATS后附有具体承诺表。
二、加入成员 1.提出申请 2.WTO受理
3.工作组对申请方的对外贸易制度进行审议
4.双边与多边谈判
5.工作组起草“加入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
6.部长级会议表决 7.申请方递交接受文件
8.生效
三、创始成员与加入成员的区别
四、中国的入世问题 五、单独关税区
对外贸易关系以及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所规定的事务方面享有充分自治的单独
关税区
(一)单独关税区的定义
(二)单独关税区成为1947GATT缔约方或加入WTO的前提条件
六、退出
第五节 WTO的保障机制(省略) 第六节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省略)
第七节 WTO的监督机制 重点内容:WTO进行监督的方法。
一、机构监督
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总理事会、专门理事会及相关委员会、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和DSB
等
二、成员监督
一是自我监督;二是对其他成员履行WTO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对WTO行使职
能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 思考题:
1.WTO的法律文件框架如何?
2.WTO的组织机构主要有哪些?其职能是什么?
3.WTO的决策方法是什么? 4.WTO由哪些成员组成? 5.WTO职能的监督方法。 第四章 WTO的货物贸易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和掌握WTO货物贸易多边规则的主要内容及运作方法。 重点和难点:海关估价、技术性贸易壁垒、植物卫生检疫规则、原产地规则、农产品贸
易规则、保障措施。 主要内容: 第一节 1994GATT
重点内容:WTO关税减让谈判的方法;减让表的修改;国家贸易企业的定义等。 1994GATT将1947GATT作了某些修改,主要表现在:第一,1947GATT中的临时适用议定书被取消;第二,以谅解的方式对1947GATT某些条款作了修改;第三,某些术语被修改譬如:“缔约方”改为“成员”,“执行秘书”改为“总干事”,“缔约方全体”为“WTO”
等。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 二、国民待遇条款 三、透明度条款 四、关税减让条款
1994GATT中有关关税减让条款主要有三个,即第2条“减让表”、第27条“减让的停
止或撤销”、第28条“减让表的修改”及第28条附加“关税谈判”。
(一)关税谈判
各成员应在WTO的主持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旨在大幅度降低关税与进出口其
他税费总水平的谈判,尤其是降低那些阻碍进口的高关税。
谈判可以降低关税水平,或固定现有关税水平,或规定新时期或多项产品的平均关税不
超过规定水平等,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产品对产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