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法(7)

2019-08-31 13:28

(一)由具备规定资格的人提出书面申请,由进口方主管机构立案,发起反倾销调查

1.反倾销调查申请人的资格

2.申请书

(二)进口方主管机构审查立案

1.主管机构 2.执行机构 3.反倾销立案

4.公告 (三)反倾销调查 1.调查方法 2.调查期限 3.利害关系人 4.调查程序

(四)初步裁定与最终裁定

1.初步裁定 2.最终裁定

(五)反倾销调查程序的终止

1.申请人撤回申请

2.倾销幅度极小或倾销产品的进口数量可以忽略不计

(六)采取临时或最终反倾销措施

(七)行政复审 1.行政复审的定义 2.行政复审的法律性质和特点

3.行政复审制度 (八)司法审查

(九)进出口双方政府通过磋商解决争端 (十)关于公告、通知和报告程序

六、规避与反规避

(一)规避 1.规避的定义 2.规避行为的种类 (1)改变出口方式

(2)改在第三国生产或组装产品,然后向反倾销方市场倾销。

3.规避行为的法律性质

(二)反规避 第二节 补贴与反补贴机制

重点内容:补贴的种类和反补贴的条件、程序和要求

一、WTO关于补贴的界定 (一)补贴的定义与判断标准

(1)在成员领土内,存在由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 (2)存在1994GATT第16条所定义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

(3)政府给予的某种优惠。 (二)补贴的法律特征 1.补贴的提供是一种政府行为

2.补贴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其结果都是使被补贴的主体得到了经济利益。

二、补贴的分类及其纪律 (一)禁止性补贴 1.出口补贴 2.进口替代补贴 (二)可诉的补贴

可诉的补贴,又称“黄灯补贴”,是指对国际贸易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可被诉诸

WTO争端解决机制,或通过征收反补贴税而予以抵销的补贴。

(三)不可诉的补贴 又称“绿灯补贴” 三、补贴的专向性 四、反补贴的前提条件

需要具备三个前提条件,即存在禁止性的或可诉的补贴行为,进口方国内市场上的同类产业或其同类产品的出口受到了损害或不利影响,损害结果和补贴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五、反补贴措施

补贴措施也分为临时措施、最终反补贴税和价格承诺等。

六、反补贴的程序

(一)进口方政府的反补贴调查程序 (二)通过DSB解决补贴争端 1.禁止性补贴的争端解决 2.可诉补贴的争端解决 3.不可诉补贴的争端解决 七、优惠待遇与过渡期 (一)发展中成员的待遇和过渡期

发展中成员分为 最不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和其他发展中成员三种:

1.在禁止性补贴方面

最不发达成员可以无限期地实施出口补贴,并可在WTO成立后的8年内(到2002

年底)继续实施进口替代补贴。

其他发展中成员可在WTO成立后的8年内(到2002年底)继续实施出口补贴,但

不得提高其补贴水平,并应在8年内逐步取消。

协定还规定了一个“毕业制度”,即如果一发展中成员的某项产品已经具有了“出口竞争

力”,则该成员应在2年内取消对该种产品的出口补贴。

2.在反补贴调查方面

(二)转型经济成员的待遇和过渡期

(三)发达成员 第三节 紧急保障机制 重点内容: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 一、紧急保障措施的定义和法律特征 二、紧急保障措施的法律性质 三、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前提条件

实施紧急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三个前提条件、两个因果关系:

(一)特定产品的进口激增

(二)进口激增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况或者进口方履行WTO义务的结果 (三)进口方国内同类产业因进口激增遭受了严重损害或严惩损害的威胁

须证明进口激增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之间的因果关系。

“国内产业”是指进口成员境内生产与进口产品相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全体国内生产商,

或其产量之和占该成员此种商品主要部分的生产商。 “严重损害”是指对某一国内产业的状况造成重大的总体损害。

四、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程序 五、紧急保障措施的具体实施 (一)紧急保障措施的形式 (二)关于“灰色区域”措施 1.灰色区域措施的定义

所谓“灰色区域”措施,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根据进口方要求被迫单方面实施的贸易限制

措施。

2.灰色区域措施的特征 3.灰色区域措施的种类 4.WTO对灰色区域措施的规定

(三)具体实施 1.临时保障措施 2.对实施保障措施的限制 六、针对紧急保障措施的补偿与报复 第四节 国际收支平衡保障机制

重点内容:国际收支平衡及不平衡的保障机制。

一、国际收支

二、WTO国际收支保障机制的法律基础 三、WTO国际收支保障机制的运作 (一)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可采取的限制措施

1.数量限制措施 2.外汇管制

(二)对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而采取的限制措施的限制

1.实施目的的限制 2.措施效果的限制 3.非歧视地实施有关限制措施 4.必须符合IMF的有关规定 5.应随情况好转而逐步取消限制

6.通知要求 (三)磋商程序 思考题:

1.反倾销、反补贴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2.反倾销、反补贴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认定倾销和补贴。

3.反倾销、反补贴的程序和补救方法。 4.保障措施的意义、实施条件、方法和补救怎样?

第七章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争端解决的机构;掌握争端解决的程序和方

法,了解该机制的特点。

重点与难点:争端解决方法和程序及对进口方的救济方法

主要内容:

第一节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重点内容: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及解决争端的基本方法。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从1947GATT继承来的特点

1.鼓励当事方通过磋商和调解解决贸易争端 2.以确保多边贸易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 3.禁止有关当事方未经授权单方面采取报复措施

4.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的优惠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新特点 1.对有关贸易争端的解决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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