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误差时,应检查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4)增设的水准点应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础上工永久性建筑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3、试验监理控制要点
(1)材料使用前的审核、检验。
所有用于本合同段的工程材料,承包商应优先考虑与供货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经批准认可的厂家订立供货合同。材料的质量、性能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必须按相应的材料标准和试验规范进行材料性能试验或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得使用。否则,承包人承担自费拆除,返工的后果。
所以运至工地的材料(砂、石、地材除外)如:钢筋、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应出示相应的“质检证”,应有检验(试验)、审核、负责人三级人员签字;对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齐全,结论应明确,并注有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注册号,生产许可证号;(包括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制造质量等级等);若无上述资料或资料内容不全或与实物不符合或有虚假伪造,监理人员要求承包人拒用或拒绝卸车或在限期内退出施工场地。
监理部应监督、检查、审核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并对承包商的工地实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所有试验仪器都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期进行标定。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部位的检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所有工程材料在工程验收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能被检查、抽样、复检和被拒绝采用。只有经过验证合格的材料,才可以用于工程施工当中。具体内容如下:
1)水泥一般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的规定。并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说明书:厂别、出厂日期、编号、实验数据;若为同一厂家,则每200T为一批次(不足的数量按一批计)送验;水泥须做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验证试验。水泥堆放应通风、干燥、防潮、离地30cm以上,并按标号,出厂日期垛码,每垛不超过10袋,并设置明显标志,以免混淆。出厂三个月内必须用完。 2) 砂、石:进入施工场地后,应按规定取样进行必须项目实验。砂:颗粒级配、含泥量等;石:颗粒级配、针片状、含泥量等。同料源、同级、同开采面,砂每400m3为一批次,石每400m3为一批次送验;对于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需做相应的项目试验,砂、石料和应符合有关规定,避免发生碱集料反应。
3)掺和料:应有生产日期、厂家的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技术检测单。产品说明说的内容:厂名、品种、包装、质量或重量、出厂日期、有关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进行性能试验,并出具经批准的参量配比试配单。用于结构工程的外加剂应符合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的规定和试验报告(外加剂特性指标)。
4)钢材(钢筋):钢筋采用HPB235钢筋和HRB335钢筋两种,其中HPB235钢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2008)的有关规定,HRB335级钢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2-2007)的有关规定。钢筋机械接头连接器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JGJ107-2010)的有关规定。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批号,钢筋60T数量不足仍为一批次,各抽取2组,每组3根,一组做拉力试验,一组做冷弯试验,检验其屈服点,极限强度,伸长率等,并要求到场的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缝,机械损伤,氧化浮皮,结疤、劈裂等现象。 ⑵ 施工过程中的检验
监理部要求承包人提交一份材料使用计划。内容包括本工程采购材料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时间等,但这并不意味这该材料得到质量上的认可。
所有运至工地的材料,只有通过承包商的自检,监理部的抽检,合格后才可用于工厂施工当中。
所有焊工应在开始工作前经审核、试焊、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柱主筋(II级直径≧25)采用机械连接,其余采用焊接。焊接、机械连
接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图纸,标准规范的要求。焊接接头应符合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钢筋机械接头连接器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JGJ107-2010)的有关规定。闪光对接焊以200个、电弧焊以300个和机械连接以500个在同一焊接条件(同焊工在同一班内用同一焊接参数)焊接为一批次。
闪光对焊不足200个,电弧焊不足300个、机械连接不足500个仍为一批次,检查报告应由承包商在每批装配好的钢筋放入模板前24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做以下检验:外观、焊接接头出无横向裂纹表面平整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无较大焊瘤,两对焊接钢筋轴线偏差,不得大于0.1d,且不大于2mm。如有一个焊接接头不符上述要求,则所有焊接接头均应全部进行检查。另外再抽取2组每组3个接头,分别做拉力试验和弯曲试验。拉力试验结果应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处或在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测,如仍为上述结果,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产品。 闪光对焊在弯曲试验前,应将受压力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位消除,且与母材的对齐平,每批次取一组作弯曲试验。焊缝应处于弯曲直径中心,弯曲直径和弯曲角分别为:I级钢筋,II级钢筋,弯心直径分别为2d、4d;弯曲角全部为90度。至少有2个试件不发生断裂或有裂缝。如有2个试件发生断裂或裂缝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仍为上述结果,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产品。
用于工程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首先由试验市作出设计配合比,配制强度按下列计算:
“Rp≧R+1.645Sn”
式中:Rp——混凝土配制强度 R——混凝土设计强度
Sn——混凝土标准差 单位:Mpa
并且某一标号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计算得出的理论水灰比,需试配一组。然后在此基础上理论水灰比分别各加、减0.5。各试配一组,总工3组28天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上报监理部,选取决定用于施工的最佳一组。
现场浇注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每次试块取样按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及每个工作台班内不少于2组控制,其中至少应留置一组标准试块,取样宜在浇注地点随机制取。监理部将按一定频率进行抽验证。
商品混凝土应有商品搅拌站的有关资料,如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资质,有关方面的业绩,出产合格证及质保体系及采取相关的质保措施。
施工现场应有混凝土坍落度检验记录及现场取样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防水混凝土应有专项的配合比申请,配合比通知单和专项的试验报告。 ⑶ 检验评定
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作为质量检验评定的指标,试件边长为15cm的立方体,每3块为一组,进行标养28天,一组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其中任何一个测值和中间值的差超过中值的15%时,取中值为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