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7)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8)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9)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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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协议书
承租方: 昆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 云南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工程国开顺利进行,保障设备及人身的安全,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现行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出租方的职责
1. 提供的塔机应具备的条件:
(1)生产塔机厂家的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检疫总局的质量技术鉴定,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厂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规格型号与批准的生产规格型号相符合。
(3)具有产品合格证。
(4)在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取得备案登记证。 2. 进场前的检查及维修保养
① 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并灵敏可靠。 ② 各零部件﹑销﹑轴齐全完好,磨损不得超过规定。 ③ 电动机﹑电器﹑电缆完好,灵敏有效,不得有漏电﹑断路现象。 ④ 吊钩有钢丝绳防脱保险装置,钩体不得有裂纹,钢丝绳不得出现断股﹑断丝﹑扭曲﹑严重变形等现象,磨损不得超过规定。 ⑤ 塔身(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等钢结构不得有变形﹑裂纹﹑开焊﹑严重锈蚀。 ⑥ 进行一次二级以上的维护保养。 2. 安装拆卸过程中检查﹑调试 ① 编制有针对性的安装﹑拆卸方案及附着锚固方案。 ② 装拆单位必须持有装拆资质证书。 ③ 对装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④ 做好监控和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填写安装﹑调试﹑检查记录表中各项有关内容﹑数据。 ⑤ 安装调试好的塔机必须达到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规程(GB5144–2006)。 3. 验收 ① 由安装单位对塔机进行检查﹑检测验收,并把检验合格报告交使用单位。 ② 经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三十日内到当地国开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③ 在使用中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准吊”的规定。 ④ 两台以上塔机群塔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⑤ 对操作及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⑥ 进出场运输及安拆过程中和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机械故障及操作失误,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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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承租方的职责
(1)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及出租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编制塔机基础施工方案,提
供隐蔽工程﹑模板支护﹑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等资料。
(2)制作合格的钢筋混凝土塔机基础,设有排水设施。
(3)提供合理安全的进退场道路和必要的装拆场地﹑电源。
(4)未经塔机操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拉闸断电,改变塔机供电系统及其他
设施。
(5)不准乱指挥,强行要求操作人员起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准吊”
的有关规定。
以上双方的职责,双方应严格遵守,自觉执行,如有违反,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违反方负责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在条款以外与遇到的问题,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生效,塔机拆除退场后作废。
承租方: 出租方: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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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使用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
审 核:
批 准: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 年 34
日 月
为提高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能力,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实现快速、有序、高效地应对塔机在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内部和社会稳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重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应
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公司所属塔机在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发生塔机倾斜、倾覆、出轨、折臂、和塔身折断等(即使无人员伤亡,均按重大事故进行管理和上报)。 (二)我公司所属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发生吊笼坠落、冒顶、出轨和架体倒塌等。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各经营部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装拆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立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 (二)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 1.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黎进文(电话:18988207878) 副组长:周优林(电话:13628825880) 成 员:黎良稳(电话:18288160789) 周红力(电话:15969216099) 梁兵林(电话:15969258276) 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2)指挥迅速抢救伤员,确保任何受伤人员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时,组织人员及时疏散;
4)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装备、器材、物资和交通工具的统一调度和使用; 5)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企业的稳定和人员安抚工作;
6)在应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取证、调查分析和处理;
7)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机组或经营部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向其他成员报告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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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 3)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初步分析; 4)现场已采取的措施情况。 (二)现场保护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在紧急抢救受伤人员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应急救援
(一)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二)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时,迅速组织应急体系中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加施救。 1、抢救方案
当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发生后,最大可能地调集汽车吊、车辆及人员开展紧急抢救,首先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伤员和及时疏散被危及的的周边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根据发生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抢救方案,必要时,请求外部救援,联系119联动救援。 2、对人员的施救
首先采取现场施救,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立即与120急救中心或附近医院联系,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救护。
在外部救援机构未达到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清点事故现场人员,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立即采取施救措施,如需外援则应迅速与之联系请求援助。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抢修、抢险或施救时,施救人员应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指派专人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救生通道畅通。 五、应急救援结束与现场恢复
当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得到清点,伤者已得到有效治疗,应急领导小组长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应急状态终止后,事故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内容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
根据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并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应急预案评估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的效果进行认真地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中的不足,并作出修改。 七、其他 (一)各经营部和机组应认真组织学习本应急预案,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二)应急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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