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编码录入工作制度?
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待人礼貌,保持办公区清洁整齐。二、严禁任何人从本组私自借出或取走病案,做好各项登记移交手续。
三、负责全院出院病人病案首页的录入工作,保证病案首页录入项目的完整性。编码员
根据首页上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名称及相应的ICD编码,认真核对力求准确。确保医疗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四、对已经复印的病历原则上不予修改,需要修改、替换的,必须由科室提交审批报告,
医务科批准,附患者已复印盖章的病案资料。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科室做好病案首页的填写工作。对出院病案首页有缺陷的与医生
取得沟通,要求及时整改归还,对不能及时归档病案要督促催还归档。
六、及时向各类人员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的总结以及医院管理所需的病案检索。 七、学习并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病案资料管理方法和计算机知识,努力开展新业务、新技
术和科研工作。
病案整理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待人礼貌,保持办公区清洁整齐。
二、严禁任何人私自借出或复印病案,做好各项登记移交手续。特殊情况需要
单独进行整理、编码、质控组终审后复印,并严格登记手续。
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使用工作计算机观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一
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四、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每日下班时间检查门、窗、水、电、计算机状况,
做好防火、防盗、防病案丢失,并进行安全登记。?
五、学习现代化管理技能,树立科研意识,努力在本职工作中有所创新。 六、主动做好科内各环节的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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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由病案室管理人员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二、库房内设置必要的设备。记录温、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保持适宜
的温、湿度。
三、必须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避光、除尘、防虫、防霉等工作。 四、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堆放杂物,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 六、经常检查库房内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除隐患。病案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
好门窗和关灭电灯,确保安全。 七、库房内病案应按序号存放,排列整齐。
八、对库房内病案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可按规定复印病历。现将我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所有病历资料的复印均需经过审批后由我院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及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最后由病案科盖章认可。
二、受理病历复印的时间:归档住院病历的复印在病人出院后16个工作日起受理,由病案室负责。现住院病历(包括尚未归档的出院病历)的复印在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各项记录完成时限后受理,由责任科室负责。
三、允许复印的病历内容: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四、可申请病历复印的人员包括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申请病历复印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可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部分或全部病历资料的要求,但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注: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