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经过
2000年8月3日,江西省赣州市某商住楼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在作业中钢筋距高压线过近而产生电弧,致使11名民工触电被击倒在地,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赣州市某商住楼位于市滨江大道东段,建筑面积147000m2,8层框混结构,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共106根。该工程的土方开挖、安放孔桩钢筋笼及浇筑砼工程,由某建筑公司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转包给何某个人之后,何某又转包给民工温某施工。
在该工地的上部距地面7m左右处,有一条10kV架空线路经东西方向穿过。2000年5月17日开始土方回填,至5月底完成土方回填时,架空线路距离地面净空只剩5、6m,期间施工单位曾多次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迁移,但始终未得以解决,而施工单位就一直违章在高压架空线下方不采取任何措施冒险作业。当2000年8月3日承包人温某正违章指挥12名民工,将6m长的钢筋笼放入桩孔时,由于顶部钢筋距高压线过近而产生电弧,11名民工被击倒在地,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由于高压线路的周围空间存在强电场,导致附近的导体成为带电体,因此电气规范规定禁止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作业,在一侧作业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该施工现场桩孔钢筋笼长6m,上面高压线路距地面仅剩5措施下又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因此必然发生触电事故。
(2)管理方面
①建筑市场管理失控,私自转包,无资质承包,从而造成管理混乱,违章指挥导致发生事故。
②建设单位不重视施工环境的安全条件,高压架空线路下方不允许施工,然而建设单位未尽到职责办理线路迁移,从而发生触电事故也是重要原因。
3、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是由于违法发包给无资质个人施工,致使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冒险施工导致的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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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在无任何防护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从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无资质个人承包,现场高压架空线不迁移就施工,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都是严重的不负责任,最终发生事故。
(3)主要责任
①个人承包人是现场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②建设单位和某建筑公司违反《建筑法》规定,不按程序发包和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造成现场混乱。建筑公司不加管理,建设单位不认真解决事故隐患都是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应负责任。
4、其他
高压架空线触电事故近年已有下降,本次事故完全由于冒险蛮干,指挥人员对工人生命不负责所造成。
由于高压线路一般无绝缘防护,其周围有强电场,当导体接近高压线路时即发生放电现象导致触电事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在架空线路下方禁止作业,在一侧作业时必须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搭设屏护架或采取停电作业,严禁冒险作业。
该工程桩的钢筋笼长6m,而地面垫土后距高压架空线只有5
6m,在已经明显
的危险环境下,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另外,建设单位的责任也不可推卸,明知架空线路危险,施工单位也一再催促,至到发生事故时供电部门仍未收到关于架空线路的迁移报告。
[案例5]: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经过
某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由市电视台投资兴建,某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某建设监理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监理。该工程在市招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投标,该市某建筑公司于某年1月13日中标,并于3月31日与市电视台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建筑公司组建了项目经理部,史某任项目经理,成某任项目副经理。4月1日工程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第二年7月31日。工地总人数250人,民工主要来自南方。
1月,该建筑公司工程师茅某编制了“上部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当月30日经项目副经理成某和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某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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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地下2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34000㎡,采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演播中心工程的大演播厅总高38m(其中地下8.70m,地上29.30m),面积为624㎡。7月开始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支架,支架钢管、扣件总吨位约290t,钢管和扣件分别由甲方、市建工局材料供应处、某物资公司提供或租用。原计划9月底前完成屋面混凝土浇筑,预计10月25日下午4时完成混凝土浇筑。
在大演播厅舞台支撑系统支架搭设前,项目部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按搭设顶部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法,先后完成了3个演播厅、门厅和观众厅的搭设模板和浇筑混凝土施工。
7月22日开始搭设施工后时断时续。搭设时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图样,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副经理成某决定支架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尺寸按常规(即前5个厅的支架尺寸)进行搭设,由项目部施工员丁某在现场指挥搭设。
搭设开始约5天后,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某将“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交给丁某。丁某看到施工方案后,向项目副经理成某作了汇报,成答复还按以前的规格搭架子,到最后再加固。
模板支撑系统支架由该建筑公司的劳务公司组织进场的朱某工程队进行搭设(朱某是市标牌厂职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在该建筑公司劳务公司,6月进入施工工地从事脚手架搭设,事故发生时朱某工程队共17名民工,其中5人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地上25~29m最上边一段由木工工长孙某负责指挥木工搭设。
10月15日完成搭设,支架总面积约624㎡,高度38m。搭设支架的全过程中,没有办理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手续,搭设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
10月17日开始进行模板安装,10月24日完成。23日木工工长孙某向项目副经理成某反映水平杆加固没有到位,成某即安排架子工加固支架。25日浇筑混凝土时仍有6名架子工在继续加固支架。
10月25日6时55分开始浇筑混凝土,8时多,项目部资料质量员姜某才补填混凝土浇捣令,并送监理公司总监韩某签字,韩某将日期签为24日。浇筑现场由项目部混凝土工长邢某负责指挥。该建筑公司的混凝土分公司负责为本工程供应混凝土,并为B区屋面浇筑C40混凝土,坍落度16~18㎝,用2台混凝土泵同时向上输送混凝土,输送高度约40m,泵管长度约60m×2。浇筑时,现场有混凝土工长1人,木工8人,架子工8人,钢筋工2人,混凝土工20人,以及电视台3名工作人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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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现场资料)等。自10月25日6时55分开始至10时10分,输送机械设备一直运行正常。到事故发生时,输送至屋面的混凝土约139m3,重约342t,占原计划输送屋面混凝土总量的51%。
10时10分当浇筑混凝土由北向南单向推进,浇至主次梁交叉点区域时,该区域的1㎡理论钢管支撑杆数为6根,由于缺少水平连系杆,实际为3根立杆受力,又由于梁底模下木枋呈纵向布臵在支架水平钢管上,使梁下中间立杆的受力过大,个别立杆受荷最大达4t多,立杆底部无扫地杆,步距过大,达2.6m,立杆存在初弯曲等因素,加之输送混凝土管的冲击和振动等影响,使节点区域的中间单立杆首先失稳并随着带动相邻立杆失稳,引起支撑系统整体倒塌。屋顶模板上正在浇筑混凝土的工人纷纷随塌落的支架和模板坠落,部分工人被塌落的支架、模板和混凝土浆掩埋。
事故发生后,该项目经理部向有关部门紧急报告事故情况。闻讯赶到的领导、公安民警、武警战士和现场工人实施了紧急抢救工作,将伤者立即送至医院进行救治。事故造成正在现场施工的民工和电视台工作人员6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70.8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供参考) (1)直接原因
①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不合理。纵横向水平连系杆及剪刀撑设臵严重不足,底部未设臵扫地杆,步距太大(超过2m),主次梁交叉区域单杆受荷过大,引起局部失稳;
②梁底模的木枋呈纵向布臵,导致大梁的主要荷载传至梁底中间排立杆,承载力不足,加剧了局部失稳;
③模板支撑系统与周围结构连结点不足,在浇筑混凝土时造成了顶部晃动,加快了支撑失稳的速度。
(2)间接原因
①项目副经理成某违章指挥。在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没有图样、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情况下,项目副经理成某擅自决定按“常规”搭设支架。后来有了施工方案也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在浇筑混凝土时仍安排6名架子工在加固支架。
②技术管理要求不严。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对扣件式钢管支撑系统进行设计和计算,无施工技术交底,无自检互检手续,支架搭设完成未组织验收。
③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部分钢管和扣件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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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安全培训教育不够。部分架子工无证上岗,民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全员也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⑤该建筑公司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不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⑥总监韩某工作失职。在没有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同意施工,未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验收就签发混凝土浇捣令。
⑦该模板支撑高度为38m属高大模板工程,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对该建筑工程执法监督和检查指导不力。
3、事故防范措施(供参考) (1)安全技术措施
①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模板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高大模板工程要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②正式开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交底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履行“三方”签字手续。
③模板支撑系统的选材和安装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立杆支撑点应牢固平整,剪刀撑等拉结件应按规范要求设臵,保证支撑系统的稳定性。
④模板上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避免造成施工荷载过于集中。 ⑤模板工程安装后应认真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验收。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①通报事故情况,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②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定期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③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④狠抓“三违”,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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