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4)

2019-08-31 15:13

① 行走或移动不小心,走动时踩空、脚底打滑或被拌倒、跌倒; ② 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 ③ 登高作业时未踩稳脚踏物。 (4) 管理的不到位

① 脚手架搭设方案指导性不强;

② 劳动组织不合理。如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③ 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

④ 安全检查不仔细,流于形式,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或草率验收了事。在使用前未检查作业环境。

(5) 环境不适

① 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② 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从事夜间悬空作业。 2、物体打击

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物体从上面落下来,击中下面或旁边的作业人员即产生物体打击事故。凡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都有被击中的可能,特别是在一个垂直平面下的上下交叉作业,最容易发生物体击中事故。2002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某建筑公司总包、某建筑有限公司分包的某高层工地,分包单位外墙粉刷班为图操作方便,经班长同意后,拆除机房东侧外脚手架顶排朝下第四步围档密目网,搭设了操作小平台。在10时50分左右,粉刷工张某在取用粉刷材料时,觉得小平台上料口空档过大,就拿来了一块180×20×5cm的木板,准备放臵在小平台空档上。在放臵时,因木板后段绑着一根20#铁丝钩住了脚手架密目网,张某想用力甩掉铁丝的钩扎,不料用力太大而失手,木板从100m高度坠落,正好击中运送建筑垃圾至工地东北角建筑垃圾堆场途中的普工杨某脑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3、触电事故

电是施工现场各种作业的主要的动力来源,各种机械、工具、照明等主要依靠电来驱动,触电事故主要是设备、机械、工具等漏电、电线老化破皮、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的外电线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等造成的。建筑施工工地条件比较恶劣,例如风吹、雨淋、日晒、水溅、沙尘等均是不利条件,加之工地上机动车辆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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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和机械设备的应用,极易发生对 电气设备的撞击和振动,凡此种种均易导致电气故障的发生。

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使皮肤潮湿,导致人体阻抗下降,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人员,缺乏用电安全知识,同时,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这些因素凑在一块则易造成电击事故。

对一般的建筑物来说,通常是在建筑物内实施了总等电位联结保护,以消除产生电击事故的危险隐患,而建筑施工工地则不同,它常常处于总等电位联结保护区以外,尤其是当工地实行由低压公用电网供电且又采用TN-C系统时,则产生电击危险隐患就更大了;当由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相线与大地短路时,其故障电流Id在中性点接地电阻Rb上产生的故障电压Uf=IdRb即沿PEN线和PE线传导。Uf值的大小取决于Rb的允许值。另外,在建筑物内因实施了总等电位联结,使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件(或管道)等都处在同一故障电压Uf水平上,因而没有电位差,则无从产生电击危险因素,而施工工地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则带上了故障电压Uf,此时,当施工人员触及这些设备外壳时极易发生电击事故。

4、机械伤害

主要是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桩机等;钢筋加工机械和拉直机、弯曲机等;电焊机、搅拌机、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臵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建筑机械一般分为9类: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和装修机械;建筑工地常用的中小型机械有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卷扬机、机动翻斗车、蛙式打夯机、磨石机、混凝土振捣器等。

5、坍塌事故

主要是指在土方开挖中或深基坑施工中,造成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等的部分或整体坍塌。尤其是在地下水位较高或大土方开挖遇降大雨时更容易发生塌方。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是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间接原因有设计缺陷、偷工减料、安全和质量责任制不落实等原因。

建筑物的坍塌事故有以下3种分类

(1) 整体坍塌,如1995年12月8日中午12时40分,某省某市庐山路与翠湖路转角处的市棉麻公司一座即将交付使用的7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综合大楼突然,造成17人死亡,5人重伤,5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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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础施工中,毗邻建筑无保护措施,造成毗邻建筑坍塌,如2002年7月5日9时,某市的审计局办公楼西侧墙被邻近一工地土方施工中挖塌,造成4间办公室被毁;

(3) 楼板塌落事故,如1999年8月2日2时40分,由某省林源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迎宾小区7#楼工地6楼预制板塌落,砸穿5、4、3层预制板,将住在2楼的6名民工砸伤,其中1人重伤。

6、火灾

这里所指的火灾是指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有:

(1)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布局不合理

①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由于施工现场局限性强,人员多,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一\字型排列,并且这些建筑大都为临时性,而且都是三、四级耐火等级简易结构的建筑物;还有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只是用三合板等材料简易隔开;也有的职工宿舍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② 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一些建筑企业雇佣外来民工,吃住在工地,生活中使用的物品多数为可燃的,无形中大幅度增加了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尤其是因施工需要,有的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的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

③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条件较差。一些建筑工地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还有的在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

④ 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2) 现场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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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用的直接将配电装臵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

② 普遍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施工期间,经常使用电焊、气焊和用明火来熬沥青,进行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特别是一些改扩建以及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没有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边营业边施工,不计后果。

③ 施工单位忽略烟头点火源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场;可燃、易燃物较多,并且雇佣的临时民工、外来人员吸烟的随意性强,一旦将烟头丢弃在火灾危险等地方,时间一长,极易造成火灾。

④ 忽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施工单位经常使用氧气、乙炔;同时民工食堂大部分临时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泄漏,遇到明火,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⑤ 忽视意外火灾。这种火灾是由于不能预见或忽视管理引起的,主要是管理不到位,发生人为放火案件火灾。

7、其他 (1) 粉尘

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施工现场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屑、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石工、风钻工、炮工、出碴工、电(气)焊等工种。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当吸入肺部生产性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就会引起肺组织发生纤维化病变,使肺组织逐渐硬化,失去正常的呼吸功能,即尘肺病。纤维化程度与粉尘中游离的二氧化硅含量有关,当含量大于70%可引起矽肺,当小于10%可引起尘肺。通常情况接触矽尘5-10年后才发病,有的长达15-20年以上,也有生产条件极差,缺少防尘措施,1-2年就发病。矽肺是一种进行性疾病,一经发生,即使调离矽尘作业,仍可持续发展。常见初期症状是气短、胸闷、针刺样胸痛、咳嗽等。

(2) 生产性毒物

可使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因子受到污染,被人体接触或吸收,可引起急性或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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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中毒。比如:铅、苯、二甲苯、聚氯乙烯、锰、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亚硝酸盐等。 苯中毒:苯又称香蕉水,是一种无色而具有特殊芳香味的易燃液体,建筑主要用于油漆、喷漆、环气树脂、冷沥青、粘接、塑料以及机件的浸洗等。

苯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

急性苯中毒:施工现场由于防护用品无效,极易发生苯侵入人体,它可积蓄于骨髓、脑、肝及脂肪组织内,造成中枢神经系统麻醉,神志丧失,血压降低,以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慢性苯中毒:造成神经衰弱症候群,损害造血机能,呈现再生障碍型贫血,严重发生白血病。

锰中毒:主要是焊工在焊接时发生锰烟尘,(焊条中含锰10%-50%),施工现场空气中锰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2mg/m3。工地简易焊接工棚,由于通风不良加之使用含锰量较高的假冒焊条,锰烟尘浓度高达4.43mg/m3,(超出标准221倍),极容易发生急性锰中毒及慢性锰中毒。

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

中毒后要损害人体的神经系统,导致神经衰弱症候群——头晕、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震颤麻痹综合症;精神失常,不自主哭笑;肌张力改变等。

(3) 噪声:是建筑施工过程及构件加工过程中,存在的多种无规则的音调及杂乱声音。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噪声来源于搅拌机、空压机、电动机、检振动棒、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等;施工现场要求控制在85分贝以内,但实际建筑施工现场噪声均超标,达到95-100分贝。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长期在强烈噪声环境中劳动,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造成永久性听阈偏移,即慢性噪声性耳聋;同时,它能引起心跳加快、血压升高、恶心呕吐、神经性衰弱疾病及导致肠胃病和溃疡病发作。

(4) 振动

振动就是物体在力的作用下,沿直线或弧线经过某一中心位臵(或平衡位臵)的来回重复运动。振动病是长期接触强烈振动而引起的以肢端血管痉挛、上肢骨及关节骨质改变和周围神经末稍感觉障碍的职业疾病。在建筑施工现场中,振动是经常可以遇到的,常与噪声相结合而作用于人体,建筑施工中主要有:砼振动棒、凿岩机、蹦蹦车、风钻、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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