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条令》的这两条规定,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设立。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纪检、监察部门的区别和职能分工。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1993年纪委和监察部门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关于“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行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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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如广东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白先河同时是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公安厅的监察专员。
3、《条令》主要是根据《公务员法》第53条、55条、56条、57条、58条、59条设定了相关处分规定。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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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4、《条令》主要是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来决定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
《条令》第27条规定: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这些时间规定《条令》并没有具体写明,但是根据《条令》第27条规定,就需要适用《行政机关处分条例》第7条规定。
5、《条令》的名称来源。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叫作?条令?的,主要是针对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出的规定,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一般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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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称为?规定、办法?等,用?条令?这一名称,既区别于一般行政机关,也能体现和突出公安机关武装性质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特色。近年来,公安部先后发布实施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为与这三大条令配套衔接,因此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个名称。
(三)《条令》的主要特点
一是监督体制上的创新性。《条令》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纪律条令》被认为具有监督体制上的创新性。然而,这一亮点也被有些学者认为是应有之义。因为我国《行政监察法》本就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二是在处分幅度上体现出刚性。《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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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臵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是内容和适用对象的全面性。《条令》采取概括和分述的方法,设定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部管理等行为,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行政司法和刑事执法过程中易发多发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适用对象上,《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四是执行效力上体现权威性。一方面,《条令》整合和保留了公安部原有纪律性规定的相关内容,吸纳了地方公安机关的成功做法,针对新形势下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新特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统一设定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幅度,对全警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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