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及相关政策性客观性因素固定在经过调研、决策后的预计水平上,然后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其他项目预计数的预算编制方法。
各预算单位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编制本单位预算方案,并按照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基础预算资料。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的基本程序
1.下达目标。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初步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10月份提出下一年度预算总体目标,包括销售或营业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预算编制政策。预算管理领导组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综合分析预算年度的生产经营环境,拟定年度预算编制手册,下达各预算单位。
2.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按照预算管理领导组下达的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到的执行条件,提出本单位详细的预算草案,经本单位经营决策层审议,并由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预算管理领导组。子、分公司预算草案中年度工资总额基数和经营者基薪等工资成本应有确定的预算指标并附详细说明。
3.审查平衡。预算管理领导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预算审核小组,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方案,围绕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和实现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两个目标进行审核、评价,总的审核原则是:对收入类项目要拓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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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尽收;对支出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规模、设计概算、定额、限额、开支范围和标准、资金状况等进行审查,提出综合平衡的修改意见。
4.审议批准。各预算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的修改意见重新编制预算草案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集中编制集团公司年度总预算草案,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形成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5.下达执行。预算管理领导组将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成一系列指标体系,以正式文件下发各预算单位执行。集团公司以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形式与子、分公司明确预算目标权责关系。子、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逐级分解,并将预算分解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 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应当认真遵循会计完整性原则,以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全部业务为基础,做到既统筹安排,全面完整,又不重不漏,决不允许留有秘密准备和不合理的预备费。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财务会计事项,都应当纳入预算范围,以使预算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集团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投(筹)资及资金流转状况。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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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以年度预算目标为基本标准,以规范化的预算管理制度为执行控制程序,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日常财务收支。
预算一经确定,在集团公司内部便具有“法律效力”。各预算单位都必须以预算为导向,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抓好预算执行过程控制,建立健全“谁控制,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管好该花的钱,管住不该花的钱,杜绝浪费的钱,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确保预算的执行力和控制力。
第十五条 对于年度预算指标内的预算事项实行预算授权审批制度,预算负责人根据预算事项的不同性质、额度和控制要求,分别授予不同层级、岗位相应的预算审批权限。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单位、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对预算进行审批、修改和调整等。经过授权的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批预算事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预算安排和审批人的批准意见执行。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预算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本单位责任人及上级预算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各预算单位都必须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严格按照预算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活动。预算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任务,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的经济活动都要以预算为执行标准,将预算指标与责任中心、责任人完全落实到位,形成全方位预算执行责任网络体系。同时,各预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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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还必须根据时间进度,科学合理地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预算、月度预算、每日目标,以分期预算目标的落实来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对于收入类项目,要不断巩固和开拓市场,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扩大增收渠道,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均衡地组织预算收入。
对于支出类成本费用和资金项目,要按照“谁花钱、谁编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行控制。没有预算,任何部门和人员都不能随意动用支出,禁止任何形式的先斩后奏项目。年度预算(或调整预算)已做出安排的各项财务收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年度预算(或调整预算)未做出安排或未纳入调整预算范围的各类支出,财务不予安排资金。
第十七条 各预算单位都必须强化现金流的预算控制,按时组织预算资金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支付。预算资金要按照进度收付,不允许资金在不同预算项目之间进行调剂。严禁将预算资金用于预算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保持集团公司资金收付基本平衡,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八条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报告制度,健全集团公司内部预算信息系统。要加强计量、记录、定额等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预算适时监控,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及结果。各级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内部管理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预算管理领导组报告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单位预算目标的影响,提出消除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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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议措施。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的预警机制。各预算单位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必要的动态跟踪,对于出现偏差较大的项目、指标要及时进行预警。预算管理领导组应当责成有关预算单位剖析原因,采取必要的纠偏措施,确保预算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预算执行监控办法,把预算控制与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将预算监控真正纳入到日常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逐步建立起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定额体系。部门预算指标及预算管理情况作为集团公司对各处室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条 正式下达的预算,一般不做总目标的调整,各预算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对策,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属于年度预算中按正常程序应做出安排的支出,不作为预算调整项目,不予追加预算指标。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不影响本单位年度“预算总目标”实现的预算各项目金额和月份之间的变化,子、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本单位预算管理领导组审批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单位内部的预算调整。各单位的预算内部调整应及时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备案。上述“预算总目标”是指子、分公司的 “利润总额”、“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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