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五行篇校注(3)

2019-08-31 19:53

【经12】不远不敬,不敬不严,不严不尊,不尊不恭(共),不恭不(亡)〖礼〗。

〔【说12】『不远不敬』。远心也者,礼气也(1)。质近者□弗能□□□□敬之(2)。远者,动敬心,作敬心者也(3)。左×而右饭之(4),未得敬□□□。

『不敬不严』。严犹×(5),×,敬之责〈积〉者也。

『不严不尊』。严而後忌(己)尊。

『不尊不恭』。恭也者,□□〈用上〉敬下也(6)。

『恭而後礼』也(7),有以体〈礼〉气也。〕

【注】(1)儒家主“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也者,动於内者也;礼也者,动於外者也”(《礼记·乐记》);“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记·文王世子》)。礼自外作、动於外、以修外,“以其外心与人交,远也”(【经16】),故曰远,曰远心。

(2) 近则易狎,唯远能敬。

(3) 礼动於外、自外作,故曰动敬心、作敬心。

(4) ×,“八○本”疑为×之异体,读欢,饮食也。“七四本”释作靡。今从“七四本”。靡,摩字省,俗作麾,挥斥也。左麾右饭,嗟来之食之谓。

(5) ×,《说文》无×字,有×字。×,×也;×,高貌。故曰敬之积。

(6) 用上二字,据《孟子》拟补。《孟子·万章下》:“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

(7) 恭而後礼,即【经】文“不恭无礼”。

【经13】(1)不□□□〖聪不明〗,〔□□□□〈不聪明则〉不圣。〕不圣不智(2),不智不仁,不仁不安,不安不乐,不乐无(亡)德。

〔【说13】『不聪不明』。聪也者,圣之藏於耳者也;明也者,智之藏於目者也。聪,圣之始也;明,智之始也(3)。故曰:

『不聪明则不圣智』,圣智必由聪明。圣始天,智始人(4);圣为崇,智为广。

『不智不仁』。不知所爱则何爱?言仁之乘知〈智〉而行之(5)。

『不仁不安』。仁而能安,天道也。

『不安不乐』。安也者,言与其体偕安也<者也>(6),安而後能乐。

『不乐无德』。乐也者流体,机然忘寒〈塞〉(7),忘寒〈塞〉,德之至也,乐而後有德。〕

【注】(1)竹本此条在【经9】“金声而玉振之??”与【经10】“不变不悦??”之间,文曰“不聪不明,不圣不智,不智不仁,不仁不安,不安不乐,不乐亡德”。此处所据为帛本顺序和文字。

(2) 若据【说】文,则此处当为“不聪不明,不聪明则不圣智”。

(3) 闻声知情曰聪;自知自见曰明。又,《文子·道德》:“闻而知之,圣也;见而知之,智也。故圣人常闻祸福所生而择其道,智者常见祸福成形而择其行;圣人知天道吉凶,故知祸福所生,智者先见成形,故知祸福之门。闻未生,圣也;先见成形,智也;无闻见者,愚迷也。”(参见定县汉简《文子》第0896、1193、0803、1200、0765、0834、0711简)

(4) 古佚书《德圣》有曰:“知人道曰智,知天道曰圣”。又,古人每以圣智对举,如《国语·楚语》“其(巫)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老子》“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周×算经》“知地者智,知天者圣”。

(5) 乘,因也。《说苑·建本》“子思曰:故鱼乘於水,鸟乘於风,草木乘於时”。仁之乘智,当亦类此。

(6) 安,主要指心安,【经2】所谓有中心之悦而後安。心安则体能安,故曰,与其体偕安。又,者也,误出。

(7) 忘寒,忘即亡,中心之亡,心为形符。寒,疑为塞之误。乐也者流体,故亡塞。

【经14】(1)颜色容貌□□〖温变〗也(2),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中心悦焉,迁于兄弟,戚也。戚而信之(3),亲〔也〕。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继(攸)爱人(4),仁也(5)。

〔【说14】『□□□□〈颜色容貌〉变变也』(6)。变变者,勉勉也,逊逊也,能行变者也。能行变者,□□心悦,心□〈悦〉然後颜色容貌温,以悦变也。

『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壳壳□□□

『□□□□〈中心悦焉〉』(7)。是□悦已。人无悦心也者,弗迁於兄弟也。

『迁於兄弟,戚-心也』。言迁其□□〈悦心〉於兄弟而能相戚-心也(8)。兄弟不相能者,非无所用悦心也,弗迁於兄弟也。

『戚-心而信之,亲也』。言信其□〈体〉也(9)。剐而〈尔〉四体,予汝天下,弗为也。剐汝兄弟,予汝天下,弗×〈迷〉也(10);是信之已。信其□〈体〉而後能相亲也。

『亲而笃之,爱也』。笃之者厚,厚亲而後能相爱也。

『爱父,其杀爱人,仁也』。言爱父而後及人也。爱父而杀其邻□〈之〉子(11),未可谓仁也。〕

【注】(1)帛本此条及下二条(即【经15、16】),在【经19】“见而知之??”与【经20】“不柬不行??”之间。

(2) 帛本此处烂脱二字,据【说】文,当为“变变”。竹本此处无缺,乃“温变”二字,从之。

(3) 信(shen),通伸。

(4) 继,“七四本”定为慈,【说】文作杀,皆“次”义。竹本作攸,无解,疑误。

(5) 本章释【经10】

(6) 颜色容貌,据【经】文补。变变,参【经10】【注1】。

(7) “八○本”定“壳”後“是”前缺七字。查此处系【经】文“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与“中心悦焉”之【说】,七字势难说明;疑图版二四九-二五○行间,或残夺一行。又,壳壳,悫悫省,诚笃忠厚也。

(8) 悦心,以意补。

(9) 体字据下句“信其体”补;下句则据图版及文意补。

(10)×,即迷;从心不从辶,强调其为心态而非行为。“八○本”释悉,读为屑。

(11) 杀,减少、降等。《礼记·文王世子》:“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爱父而後及人,所谓亲亲而仁民也。爱父而杀其邻之子,谓爱父之情减於爱邻子之情,未可谓仁。

【经15】中心辩〈辨〉焉(然)而正行之,直也。直而□□□〖遂之,×〗也。□□〖×而〗不畏强圉(1),果也。不以小道害(凌)大道,简(柬)也。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贵贵其等尊贤,义〖也〗(2)。

〔【说15】『中心辩(辨)焉而正行之,直也』。有天下美饮食於此,吁嗟而予之(3),中心弗 ×〈迷〉也。恶吁嗟而不受吁嗟,正行之,直也。

『直而遂之,×也』。×者,遂直者也(4)。直者,□贵□□□□□□□□□□也。

『泄□〈而〉弗畏强御,果也』。强御者,勇力者<也>,谓□□□□□□□□□之以□□□,无介於心,果也。

『不以小道害大道,间〈简〉也』。间〈简〉也者,不以小爱害大爱,不以小义害大义也。见其生也,不食其死也,然亲执诛,间〈简〉也(5)。

『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无罪而杀人,有死弗为之矣;然而大诛之者,知所以诛人之道而□〈行〉焉(6),故谓之行。

『贵贵,其等尊贤,义也』(7)。“贵贵”者,贵众贵也。贤贤,长长,亲亲,爵爵,选贵者无私焉(8)。“其等尊贤,义也”,尊贤者,言等贤者也(9),言选贤者也,言足〈属〉诸上位(10)。此非以其贵也,此其义也。贵贵而不尊贤,未可谓义也。〕

【注】(1)强圉,亦作强御,强暴有势力。《诗·大雅·蒸民》:“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

(2) 本章释【经11】。

(3) 所谓“嗟来之食也”。《礼记·檀弓下》:“齐大饥,黔敖为食於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履,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於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4) 遂,终也。

(5) 君子虽有见其(牛羊等)生不食其死之戒,然仍亲自执法诛除罪犯。此之谓不以小爱害大爱,不以小义害大义;此之谓简。

(6) 《大戴礼记·小辨》:“子曰:辨而不小。夫小辨破言,小言破义,小义破道;道小不通,通道必简。??夫道不简不行,不行则不乐。”则简,大而有当也。又,行字以意补。

(7) 《孟子·万章下》:“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

(8) 贵者有多种,贤、长、亲、爵,皆为贵者,斯谓“众贵”。《荀子·大略》:“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

(9) 等尊贤,贤者有高下,依其等而尊之,曰“等尊贤”。《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10)足,“八○本”读为属。属诸上位,即置诸上位、加诸上位。《孟子·万章下》:“尧之於舜也??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经16】以其外心与人交,远也。远而庄之,敬也。敬而不懈,严〖也〗。严而威(畏)之,尊也。尊而不骄,恭也。恭而博交,礼也(1)。

〔【说16】『以其外心与人交,远也』(2)。外心者,非有他心也。同之〈此〉心也,而有谓外心也,而有谓中心。中心者,×然者也(3);外心者,其×讠-郭〈廓〉然者也(4),言之〈此〉心交远者也。

『远而庄之,敬也』。敬者,□□□□□

『□□□□〈敬而不懈〉(5),严也』。严者,敬之不懈者,□之积者也,是厌□□□□□□

『□□□□□□〈严而威之,尊也〉(6)』。□之又从而畏忌之,则夫间何由至乎哉(7)?是必尊矣。

『尊而不骄,恭也』。言尊而不有□□已事君与师长者,弗谓恭矣。故厮役人之道□□恭焉(8)。恭生於尊者。

『恭而博交,礼也』。伯〈博〉者,辩也(9),言其能柏(10),然後礼也。〕

【注】(1)本章释【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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