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细则
[2013年3月修订]
一、毕业论文工作目的
毕业论文工作旨在培养学生就专业或相近学科领域的某一论题,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研究已掌握的与论题相关的多种文献资料,或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特别是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和初步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原则上,应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学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重点是对学生从事科研论文写作的严谨态度的培养和写作规范的训练。
1.根据学院有关论文命题的要求(参见本手册附录1)进行命题,并按时报系部汇总,经系论文审题小组审核后确定命题;
2. 按照学院有关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任务书,经各系审查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下达给学生;
3.讲述论文选题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帮助学生顺利开题。
4.讲授资料搜集方法和对资料的分析研究方法;指导学生写出开题报告并拟写论文提纲。
5. 帮助学生把握文章结构、布局以及各级标题的设定; 6. 严格统一写作技术规范和论文格式;
7.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每个环节进行指导,解决学生与毕业论文写作有关的各种疑难,并讲清与毕业论文写作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8.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达到应有的质量和饱和的工作量;
9.认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并完成其他有关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文字材料。
10.利用网络平台与学生互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看、批阅学生周志,并在教师留言栏内填写指导记录。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按照学院及系部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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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尊重指导教师,主动向教师请求指导,并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
3.注重于论文写作的过程和写作规范的训练,基本掌握科研论文的写作方法和技能。
4.以科学研究的态度开展论文写作工作,培养从严治学的学风和文风; 5.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努力发挥和培养创造能力,严禁抄袭行为,也不得找他人代做;一旦发现毕业论文作假,将取消答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6.论文写作符合写作技术规范,论文格式、打印(参见本手册附录2)和提交的文本等符合学院规定的统一要求;
7.毕业论文的论文字数:本科英语专业学生大约为5000个单词,一律英文撰写;本科日语专业学生大约为8000字,一律用日文撰写。
8.按要求做好答辩准备,并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者,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三、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毕业论文工作由学院统一部署,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各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分方向确定负责人审核教师命题和任务书。每位学生确定指导教师1人;每位教师指导的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名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人数指导,由各系向学院申报、批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安排,原则上按照学校颁布的“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执行。结合本院的实际,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毕业论文命题和命题
1.启动时间:第7学期第7-11周。 2.具体程序:
1)第7周:教师和学生分别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意向表》和《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意向表》;
2)第8周:各系根据指导教师和学生双方的意向,为每个学生确定指导教师。 3)第9周:学生和指导教师第一次见面,协商、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4)第10周:指导教师确定所指导学生的论文题目,并填写《毕业论文课题审定表》,经系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后汇总。
5)第11周: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第一次正式面授,布置第一阶段的任务。
(二)下达毕业任务书
1.毕业论文任务书下达时间:第7学期第15-16周。
2.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工作有关要求,编写详细的毕业论文“任务书”,向学生说明论题要求、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等具体事宜,经系审核小组组长(分方向)审核、批准后下发学生;
3.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课题研究要求,进行文献检索和文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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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解答学生在毕业论文选题和论文任务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三)论文开题
1.毕业论文开题时间:第8学期第1-4周(英语专业)/第5-8周(日语专业)。 2.指导教师了解学生对论文的准备情况,指导学生对所收集的研究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理清基本思路,指导学生对论文的构思,并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写出论文开题报告;
3.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学生写出论文开题报告,拟定论文写作的具体提纲; 4.指导教师审定和修订学生论文提纲。
(四)论文写作
1.毕业论文写作时间:英语专业:第8学期第5-12周;
日语专业:第8学期第8-14周。
2.学生按照经过审定的开题报告撰写论文;
3.英语系学生应于第11周(日语系应于第13周)完成论文初稿,并提交指导教师批阅;英语系学生应于第14周(日语系应于第15周)完成论文第二稿,并提交指导教师批阅;所有学生于第16周全部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并装订好,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批阅。
4.教师认真批阅学生论文初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和完善,修改次数由指导教师按论文的质量要求而定;
5.在学生撰写论文期间,教师应随时了解和检查学生论文资料收集和分析情况,解答学生所遇到的有关问题或解决学生难以解决的有关写作困难;教师定期或与学生约定时间进行指导,原则上每周至少1次,具体次数视论文指导工作的需要和学生的要求而定;教师应以当面指导为主,也可采用电话或网上指导的方式;教师不得拒绝或借故推迟学生要求指导的请求。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加强对毕业论文过程的师生互动,及时查看、批阅学生周志,并在教师留言栏内填写指导记录;原则上一周最少进行一次互动。
(五)论文定稿与打印
1.毕业论文定稿与打印的时间:第8学期第16周。
2.学生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批阅,达到质量要求后最终定稿;
3.学生将定稿的论文,按学院规定统一的格式打印(打印材料中包括《毕业论文任务书》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单独装订;单面印刷)
4.学生在论文定稿和打印后,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5.论文工作结束后,学生将自己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文档的电子稿,上交指导教师,最后由各系汇总至学院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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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完成时间:第8学期第17周。
2.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认真批阅,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议表》;
3.由系论文工作小组组织确定评阅教师对指定论文进行评阅,填写《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议表》;
4.由系论文工作小组按专业方向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论文进行答辩,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评议表》;
5.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在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提出最终审定意见和确定最终成绩等第,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评议书》。
6.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指导教师的建议成绩所占比重为40%,评阅教师的建议成绩占20%,答辩小组的建议成绩占40%,最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经平衡、调整(学院答辩委员会对成绩进行平衡、调整的原则:纠正偏差、解决争议、控制等第比例)评定;
(七)毕业论文结束工作
各系应于第18周做好毕业论文有关材料的整理和总结工作,并上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结束。
四、毕业论文工作管理
1.毕业论文工作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各系论文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2.院系毕业论文工作组对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和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控;
3.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在院系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院答辩委员会和系答辩小组具体负责;
4.院答辩委员会和系答辩小组成员的组成及其工作要求,原则上按照2010年颁布的“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执行。要求明确答辩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的名单,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和秘书的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等安排于答辩前一周公布。
6.学院教务办协助各系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并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的装订和保存工作。
五.各系在毕业论文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1.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落实。
2.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将课题和指导教师名单上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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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毕业论文课题的论证和审定,对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进行审查确认。 4.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定时指导和考核,具体把握毕业论文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5.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小结,报所在学院归档。
六、其他
学生毕业论文的进程安排,允许各系根据毕业论文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但必须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
七、附录
附录1: 论文命题规范
附录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议表 附录3: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议表 附录4:毕业论文答辩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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