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禁止放炮。
4、发现工作地点有不安全隐患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调度汇报。
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遵守上下班时间,做到交接班交接班事宜交待清楚,记录准确无误。 2、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
3、发现报警、断电、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有关矿长、安全监控通风、机电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汇报。
4、负责调用各种数据和资料,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
5、每班要详细做好各种记录,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 6、爱护和保养好中心站设备,经常对设备打扫卫生,进行擦拭。
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搬迁、维修、调试、校正工作。 2、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维护和保养好安全监控设备,经常检查维修,清洁擦拭。 4、对安全监控设备(主要分站功能)要每月进行一次调校。
5、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确保灵敏可靠。
6、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矿井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场所的粉尘测定工作。
2、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呼吸性粉尘浓度采掘工作
面每季度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3、要严格执行测尘规程,操作熟练、认真细致,测定粉尘浓度要准确无误,做好记录。
4、要将每次粉尘测定结果告之现场作业人员,并存档备案。 5、定期分析粉尘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指导防尘工作。
6、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好粉尘测定仪器,保证仪器正常可靠使用。
消尘管工岗位责任制
1、按规定对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和巷道设齐消尘管路,并做到经常有水,起到喷雾洒水消尘的作用。
2、对所有的消尘管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有漏水或无水时要立即进行处理。
3、按规定设齐设全防尘管路、阀门、喷头、净化水幕等,消尘管路要经常保持清洁,吊挂整齐,符合标准要求。
4、要认真执行井下的各种规章制度。
5、对所有消尘材料和工具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扫尘工岗位责任制
1、对井下凡有粉尘的巷道,必须经常进行清扫,及时将粉尘送走。 2、对有粉尘的巷道,要经常进行喷雾洒水,消灭粉尘的堆积和飞扬。 3、爱护好消尘设备,并保持消尘设备的正常使用。 4、认真执行井下的各项规章制度。
炮泥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矿井采掘工作面炮泥制做和水炮泥供应工作。 2、炮泥和水炮泥的加工质量要符合要求,保证使用单位满意。
3、按使用单位的需要数量加工炮泥和水炮泥,及时送到井下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不得影响生产,要有30%的备用量。
4、认真执行井下的各项规章制度。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工作前详细检查工作地点与周围情况,认为安全后再作业,对作业地点的电气设备、电缆、各种管路、风筒、架线等,要妥善保护,防止触电或掉落煤岩砸伤。
2、维修地点有危险时,有权制止闲杂人员在此通行和工作。
3、在经常通车的绞车道,主要上、下山或其它地点进行维修处理严重冒顶打木垛时,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严格按措施要求认真执行。
4、在恢复旧巷道或独头巷道翻备棚子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风筒接到掌子头,保证翻棚地点有足够风量,后路要达到畅通无阻。在翻棚时如因帮顶坚硬,需放炮处理时,必须有专职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员要严格按《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有关放炮及火工品管理的规定执行,放炮时不准用矿车接货。
5、在翻备棚子刷帮顶时,要边刷边刹,前探刹杆紧跟掌子头,在更换抬棚或插梁时,必须打好接地顶子,以防脱落冒顶。
6、翻棚子时无论使用木棚、铁棚或其它棚子,都要按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搞好回收、复用和代用,要节约材料。
7、用镐开帮挑顶、用斧锤正棚子、紧楔子或用锹装货时,要注意前后人员的安全,以防碰伤。
8、架棚子时要扶牢腿子,上梁要齐心合力,防止梁掉、腿倒伤人,严禁在矿车上架棚,搞好巷道卫生,剩余的材料要堆放在不影响通车和行人的安全地点,做到维修一处干净一处,达到材净场清,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做到井下现场交接班。
卫生工岗位责任制
1、及时清扫粪便,升井后要将粪便送到指定地点。 2、粪便地点清理完毕后,要即时撒上锯末。
3、挑粪桶在井下行走时,要严格执行井下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帮顶。特别是走上下山及绞车道时,注意脚下,以免滑倒,不准用手扶电缆,通过风门时要保持原样。
4、搞好井下卫生,发现便所损坏要及时报告、修补,使用的工具要保持清洁卫生。
5、认真遵守井下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测 风 员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矿的测风员。 第二条 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8、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10、协助进行局部通风机风压的测定。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测风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 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所用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队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1、了解有关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l0m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第七条 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测3 ~ 5次,取其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