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答辩工作以答辩小组为单位进行,答辩小组负责组织学生答辩,撰写毕业设计答辩评语,综合考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和答辩情况后确定学生毕业设计成绩。
(三) 答辩要求
1.答辩时应尽可能将毕业设计有关结构图、流程图、成果和实验调试结果等现场展示。
2.学生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设计答辩,无故缺席者成绩以不及格计。
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毕业设计、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以不及格计。
4.答辩总时间一般一个学生20~30分钟,其中学生汇报10~15分钟,回答问题10~15分钟。
5.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根据答辩前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中的问题以及学生宣讲中的问题进行提问。
6.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四) 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及参考标准”执行。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综合考虑,严格掌握。
1.考察学生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要求,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给予充分的注意。
2.完成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3.答辩的自述、回答问题的深浅和正确程度。 4.论文撰写是否符合规范。 (五) 校级答辩
校级答辩是我校毕业设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组织校级答辩及时发现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的毕业设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同时也引起各有关部门对毕业设计工作的重视,促进我校毕业设计工作的开展。
校级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由学校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和部分专家组成,教务处负责协助具体工作的开展。
1.校级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校级答辩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校级答辩工作。
2.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随机抽取确定,校级答辩的时间约30分钟,学生汇报约15分钟,回答问题约15分钟,秘书负责记录答辩情况并协调答辩有关事宜。
3.学生应按时参加校级毕业答辩,缺席者毕业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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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级答辩的成绩评定标准可参照学院级答辩评定标准,同时结合各专业的教学特点由校级答辩小组掌握,校级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评定答辩成绩并撰写答辩评语(见附表[10])。
5.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最终成绩以校级答辩成绩为准。 (六)缓答辩
对学生患病或因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答辩者,须在答辩前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迟答辩(称缓答辩)的申请(见附表[20]),并将医院证明和所在学院的批准意见报教务处,各学院缓答辩名单须经教务处审批。
对已批准缓答辩的学生,要求在随后的一学年内完成答辩,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七)毕业设计重做
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重做毕业设计,重做者应在秋季学期的11月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见附表[21])并报教务处审批。重做毕业设计的程序及要求与正常毕业设计相同,重做仅限一次,其成绩分及格与不及格两档。
三、毕业设计经费
1.毕业设计的经费由学校直接拨给各学院,使用范围包括与毕业设计相关的资料费和耗材费等符合教学行政费用开支的项目。毕业设计结束后非消耗品上交学院资料室或实验室。
2.毕业设计如需在学校计算中心(或实验室)上机或实验,指导教师在上报毕业设计题目时应一并上报上机或实验计划(所需的机时数、时间安排、计算机和实验设备类型等),并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汇总,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于第七学期第二十周前交计算中心(或实验室)统一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设计的保存与管理
1.为使毕业设计便于保存和管理,毕业设计进程记录本、资料袋、封面和有关表格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并发到各学院。
2.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统一由各学院负责保存,毕业设计成果(软件或硬件等)上交所在学院保存。优秀毕业论文除保存纸质文档资料外,还应将论文资料制作成光盘保存,以备存档和优秀论文展(演)示使用,对准备向学校推荐出版优秀论文选集的论文,应按照有关要求作好编辑压缩和文字处理等准备工作。
3.毕业设计会议记录、阶段检查、答辩安排、答辩记录与成绩评定和毕业设计统计资料等作为档案资料立卷整理,毕业设计和有关管理文档由各教学单位保存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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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1.允许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教务处将根据情况以不同形式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检查,举办学生优秀毕业设计成果展,编印校级优秀毕业设计选集和毕业设计题目汇编。
3..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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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及参考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审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各部分成绩的权重比例。
一、方法与步骤
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及其工作表现写出指导教师评语,给出指导教师评审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表(见附表[4])”,指导教师成绩评审参考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一(见附表[5])”。
2.论文评阅教师通过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仔细评阅,写出评阅教师评语,给出评审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表(见附表[6])”,评阅教师成绩评审参考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二(见附表[7])”。
3.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水平,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语,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见附表[8]),答辩成绩评审参考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三(见附表[9])”,同时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审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和答辩成绩,按照学院确定的权重计算出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
4.学院答辩委员会可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抽查、复审,或组织院级答辩: (1)答辩小组评为“优”的毕业设计(论文); (2)答辩小组评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 (3)答辩小组内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
(4)对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及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等级相差较大(三个等级及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
院级答辩结束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并撰写答辩评语(见附表[10])。
二、成绩评定等级标准及成绩分布
毕业设计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折合标准为:优:90—100分; 良:80—89分 ; 中:70—79分; 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标准进行,对成绩评定中的“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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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应慎重,建议优、良合计率控制在50%~60%以内,建议优秀率控制在15%左右。
三、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各专业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等级标准如下: (一) 理工各专业成绩评定标准
1.成绩为“优”的毕业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1)按期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分析、设计、计算、实验正确、严谨,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严谨,毕业设计有一些独到或创新之处,水平较高。
(2)文字材料条理清楚、通顺,论述充分,逻辑性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面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图纸完备、整洁、正确;源程序完整,演示正确,如确实不具备演示条件时应加以说明。
(3)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
2.成绩为“良”的毕业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1)按期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分析、设计、计算、实验正确,结论合理;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好;毕业设计有一定水平。
(2)文字材料条理清楚、通顺,论述正确,符合技术用语要求,书面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图纸完备、整洁、正确;源程序完整。
(3)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3.成绩为“中”的毕业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1)按期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分析、设计、计算、实验基本正确;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毕业设计水平一般。
(2)文字材料通顺,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甚清楚,书面基本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图纸完备,但质量一般或有小的缺陷;源程序基本完整。
(3)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 4.成绩为“及格”的毕业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1)在指导教师的具体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独立工作能力较差且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遗漏;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论点、论据基本成立;分析、设计、计算、实验基本正确。毕业设计基本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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