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
消防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委员会及单位防火领导组的指示和精神,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进行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了解有关消防知识,熟悉本部门的房屋建筑、设备性能、道路和消防设备技术性能。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熟知 “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害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疏散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疏散逃生。
4、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
5、组织本岗位人员经常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6、一旦本部门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人员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并做好火灾现场记录和追查火灾事故工作。
7、积极组织本岗位职工做好防火、灭火和整改隐患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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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查制度
矿灯是矿工的眼睛,是矿工井下必不可少的照明工具。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使用矿灯,做到盏盏明亮,到点率达100%,保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巡回检查制度。 巡检内容:
一、当充电架矿灯充电数量有增减时,巡回检查,调整电压至规定值。
二、矿工上井后,灯房人员应逐一检查其矿灯是否上锁。如未上锁,及时上锁并仔细观察其充电指示器,确认其充电是否正常,如未充电,将其充电。如充不上电或充电指示灯闪烁,不亮,仔细查找原因,查看矿灯各充电接触点、充电架充电插头、充电弹簧片是否松动,处理正常后恢复充电。
三、灯房人员应努力掌握矿灯出勤规律,做到对每一盏矿灯都心中有数。
四、每班人员要认真遵守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认真记录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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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制度
为了能够切实保证矿灯以及矿灯充电架的使用寿命,确保矿灯充电良好,保障矿工井下安全生产,特制定矿灯及充电架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制度。
一、 矿灯部分:
1、两周左右检查一次充电螺钉是否上紧,帽钩是否转动。
2、每月检查一次电缆线是否老化,线长低于1.1米以下不能使用,需更换,电池盒盖是否破裂。
3、电池每两年更换一次。
4、灯头内部清擦干净。(反射器不许用硬布擦) 二、充电架部分:
1、定期检查指示灯是否工作正常。 2、对比管理软件与灯架信息是够相同。
3、检测矿灯架是否可以及时把信息反馈给电脑(取下或安装几个矿灯,检测1分钟内矿灯管理软件是否可以准确显示灯架信息)
4、检测线路连接是否正常,连接线路是否老化,破损等。 5、检测充电电压是否在5V-6V之间。 6、定期检查充电架的螺丝是否有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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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房班组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兼顾公平的原则,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
作用,更好的搞好本班组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 2、 3、 4、 5、 6、 7、 8、 9、
迟到、早退扣50元/次;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 未按时巡检、填写记录的扣20元/次。 交接班不认真、不清楚的扣30元/次。 上岗劳保穿着不符合要求的扣20元/次。 在工作台处坐三人或扎堆闲聊的,扣20元/人。 吃饭时间严禁两个人同时去,否则扣30元/次。 每周一班前会迟到扣20元/次,旷会扣50元/次。 在工作台处吃零食,玩手机,扣20元/人。
班长和副班长检查失爆、灯线和保护套有破口扣200元/个,三角螺丝未入扣的扣50元/个,无蜡封20元/个,灯头未充电的扣50元/个。班长和副班长要对防爆记录上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未处理的将以2倍处罚。
10、 以上问题若由矿、集团公司、上级部门检查出将以班组考核的2倍处罚。 11、 请假按3天/月考核,超出作废。 12、 场所内发现垃圾20元/次进行处罚。
13、 灯架及矿灯卫生由包架负责人清理,发现不清洁50元/架,20元/矿灯进行
处罚。
14、 每周一大交接班后,集体打扫卫生,划分区域后(灯架和地面)分工打扫,
完毕后由班长或副班长检查后方可交接班,未打扫扣200元,不干净扣100元。
15、 夜班下班前要将场所卫生打扫干净,如白班接班后,卫生差则考核白班,
50元/人。
16、 每天早晨,班组长和副班长负责对灯架是否清洁进行检查,发现一灯架未
清洁,扣当班100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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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房应急预案
根据矿有关文件规定:“考勤、矿灯和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