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失主偿还。同时应当明确,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后果是管理人不能从中获利,因此乙作为羊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取回大小山羊。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ABD三项应予排除。
9.(1999-2-9) 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各方对此三问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三间应如何处理? A.由丙独自继承 B.由丁独自继承 C.由丙、丁平分遗产 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 【答案】B
【考点】同时遇难时死亡时间的确定
【详解】《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甲、乙为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甲先于乙死亡后,甲的财产全部由乙继承。乙死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惟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为丁,故其遗产三间房屋应由其惟一的法定继承人丁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10.(1999-2-10)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答案】B
【考点】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详解】《担保法》第4l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42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本题中,丙提供的抵押物是房屋,依法应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本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因此该项抵押无效。《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案中,甲提供的质押物是车辆,依法移交质权人占有后质押合同方可生效。但本案当事人未转移质押物的占有,因此该项质押也无效。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B项。
11.(1999-2-11)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答案】B
【考点】效力未定合同
【详解】《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根据上述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如果其法定代理人不追认则合同无效。本题中,杨某只有15岁,依法属于未成年人。解答本题的关键是看判定杨某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其判断标准有三:(1)当地的同类人经常从事;(2)标的额较小;(3)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本题中,杨某转让专利的行为不仅标的额较大而且专业技术要求很高,应当属于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行为。杨某实施该行为效力未定,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有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2.(1999-2-12) 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为躲避甲向右拐,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对乙的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 A.只能由甲承担责任 B.只能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C.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D.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考点】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详解】《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施工单位未对其挖的坑设置保护措施,对由此给乙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甲因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跌入修路挖的坑里,甲对乙所受的损害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共同侵权行为不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意思联络为要件,如果二人以上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结果的,构成共同侵权。综上所述,甲和施工单位对乙所受的损害都有过错,甲的行为和施工单位的不作为直接结合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二者对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13、(1999-3-1) 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000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
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000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哪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28000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000元 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25000元,再请求甲厂付款28000元 C.甲厂付给乙公司3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D.甲厂应付给乙公司14000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000元 【答案】C 【考点】债的抵销
【详解】债的抵销是债消灭的一种方式。凡同种类(特别是金钱)并已届履行期限的对待债务,均可因互相抵销而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乙公司已先对甲厂负债2.5万元,然后甲厂又对乙公司负债2.8万元,债的种类性质相同,依法可以抵销。
14.(1999-3-2) H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J公司,对于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以下意见,其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当由H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J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C
【考点】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
【详解】《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共同权利,履行共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C项正确。
15.(1999-3-3) 甲乙双方达成一份协议,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购进一套设??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乙方所有。按照我国合同法,此协议属于哪一种合同? A.融资租赁合同B.财产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D.租买合同 【答案】A
【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详解】《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题中,甲是出租人,乙是承租人,A项正确。
16.(1999-3-4) 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违约?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