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值的32%。三是发展生态渔业。十堰市水域总面积153万亩,可养面积68万亩,2009年,放养面积18万亩,水产品产量6万吨,渔业总产值6.2亿元。四是发展生态经济林业。2000年以来,全市共增加林地面积200多万亩,活立木畜积增加千万立方米,经济林地基地面积达500万亩,产值超过30亿元,主要林产品年产量达5万吨。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得到统筹兼顾。五是发展生态工业。以节能环保为目标,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减轻资源消耗,减少“三废”排出,已有68家企业进入全省“清洁无公害工厂”行列,91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4%,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继续保持“双下降”,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消减了3.67%和8.61%,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目标。
(三)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抓好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汇入丹江口水库的主要支流12条,其中十堰市占10条。十堰市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证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水源区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启动,列入《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2座污水处理厂有10座相继建成使用。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治理,先后整治800多个排污口,在47家重点工业废水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臵;治理重点污染企业86家,完成治理项目300个;对110个污染重的拟建项目依法进行了否决,对130家污染严重的小电
镀、小造纸等“十五小”企业和63家黄姜加工企业实行强制性关闭。二是打造以生态功能示范区为载体的绿色屏障。适应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将全市划分为四大生态功能区:山地生态管护区、生态综合治理区、丹江口库区水源保护区、城郊生态建设区。四大功能区明确了建设方向和重点,提高了生态建设的针对性。三是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天然林管护、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长防林建设等生态项目,“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191.37万亩,对208万亩坡耕地实行了退耕还林,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8个,保护区面积达到400多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2520多平方公里;在库区周边建设绿色屏障,仅人工生态造林就达5万亩。“十一五”以来,全市森林覆盖率增加7个百分点,达到53%,水源区的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目前,十堰市正在按照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标准,举全市之力,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典范”。四是创建生态人居环境。近年来,十堰市合理利用本地山水、森林等自然景观和资源优势,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生态社区、生态村镇,营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安全、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主要内容的“三城联创”工作,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巩固和提升区域性
中心城市地位。“十一五”期间,十堰城区新建了天津路等7条主干道,完成了武当路等5条主干道和城区108条内街小巷改造工程,主干道循环路网日趋完善,新增城市发展空间30平方公里左右,西气东输十堰支干线和城网建设开工建设;博物馆、游泳馆、美术馆建成开馆等,这些项目建成竣工,极大地增强和完善了城市整体功能。城区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作提档升级,城市品位大大提高。十堰在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市“四连冠”等荣誉的基础上,2009年又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蝉联省级文明城市“五连冠”。走在十堰的街头,鸟语花香、满眼苍翠的景观随处可见,令人爽心悦目。
五、创新环境,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体制转型
环境是推动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近年来,十堰市坚持把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开发资源、打造品牌、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全力营造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发展环境,为转型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形成促进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开放先导,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十堰市坚持把招商引资、扩大开放作为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动力,不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了东风公司的国际合作和战略重组,引进双星集团、万向集团、农夫山泉、雨润集团等国内500
强企业落户,壮大了市场主体。“十一五”前4年进出口总额达到5.6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36.6%,其中2009年全市进出口总额2.1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98.1%,年均增长18.64%,“十一五”前4年累计利用外资1.8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38.5%,其中2009年实际利用外资5733万美元,比2005年增长208.4%,年均增长32.52%。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进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完成市场化改革,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达到95%以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先后取消、调整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627项,市级许可和审批事项减少47.7%,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占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71.2%,经济市场化水平由54%提高到71%。
(二)推进山地开发整理,拓展发展空间。针对工业和城市发展空间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堰市大胆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整理山地开辟发展新天地的路子。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对纳入规划整理的山地统一由市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在制定山地整理规划时,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与市区近期建设规划、与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相衔接,做到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分片开发利用。近几年来,先后编制了东部新城概念规划、西部新城概念规划和北京路沿线景观规划等。在这些规划的严格约束下实施山地整理。二是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在落实国家耕地和林地保护制度前提下,从分散的山地使用者手中把低效、闲臵的荒山丘陵集中进行高效改造、综合整治、
成片开发,集中用于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如在十堰城区西部实施“万亩山地整理项目”,集中连片整理山地15000亩,打造工业总产值过500亿元的现代化工业新城。三是创新山地整理模式。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起来,坚持开发市场化、主体多元化,探索了政府开发、企业开发、村组开发和联合开发等四种开发模式,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市场力量共同参与山地整理。如普林工业园由6家法人公司合资经营开发,共投入资金3.2亿元,整理山地3000亩,吸引了40多家企业入园。四是在保护中开发。在实施山地整理中,十堰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如把东部新城50%的山地作为生态绿地;对景观山体永久保留,使其成为城市风景;坚持“三同时制度”,即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将环境评估纳入山地整理项目之中,建立和完善山地整理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制度。推进山地整理开发,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制约十堰经济发展的土地瓶颈,增强了区域经济发展后劲,拓展了十堰城市发展空间。据初步统计,全市通过整理山地,为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拓展空间达5万亩。1978年,十堰城区建成区面积只有19.7平方公里,到2002年仅增加到52.3平方公里。2003年以来通过开山整地,城区建成面积扩大到近80平方公里。
(三)优化发展环境,增创发展新优势。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在推进转型发展方面,坚持“打基础、管长远”的原则,至力于发展环境的改善。一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过积极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