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配电柜箱体应接地处理,接地体宜用光圆钢筋,不得采用螺纹钢筋;4)设备外壳须做重复接地保护;5)电焊机使用时须采用专用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应含有的电气元件包括: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二次侧保护器、接线端子;6)箱体必须保持整洁、无污染,箱门须关闭上锁;7)设备接线、电箱维修等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8)箱内严禁存放杂物;9)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m;10)设备接线使用时,其PE线必须与PE线接线端子连接牢固。 5、 文明施工;
围护结构施工过程中脏、乱、差一直是施工现场存在的难题,该施工时产生大量的泥浆,若其处理不当、处理不及时都会影响现场文明施工形象,因此该阶段文明施工治理工作尤为突出与艰巨。其整治方法主要为:
1) 设置专人不定期地对泥浆进行清理,严禁泥浆污染临时硬化的便道;
2) 有条件的情况下,在适当位置临时设置泥浆池,对含水量大而不便外运的泥浆进行
晾晒脱水处理,处理完毕后及时外运。
五、监测控制点布设及监测要求
1)为确保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方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条件、周边环境状况、监测目的和依据、监测内容和项目、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2)深基坑开挖前,应根据监测方案对基坑围护结构、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高压铁塔、道路等布设监测点,并对布设的测点进行标识和保护;
3)设置专人对监测点的完好性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恢复; 4)深基坑监测项目和所用仪器设备: 监测项目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 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沉降 坑边地面沉降 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 支撑轴力 挡土构件内里 支撑立柱沉降 挡土墙沉降 地下水位 所用相关仪器 测斜仪 水准仪 水准仪 测斜仪 轴力计 钢筋应力计、 水准仪 水准仪 水位计 5)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当测得初始值,且应不少于两次;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6)、基坑开挖过程中,监测单位应设置专人每天进行监测,提交监测报告,并进行数据分析,评价监测结果。
7)施工方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成果应进行核对,发现对同一测点数据量测偏差较大时,应进行复测,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8)监测成果及时形成日报、周报,定期反馈给监理方,安全监理人员根据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安全进行分析,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方根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应对措施;
8)正常情况下应每天进行监测,当施工风险降低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若出现基坑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等异常情况时,应提高监测频率;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报警、跟踪连续监测并采取应急措施。
9)累计变形、沉降及位移限值:预警值(围护结构、毗邻建筑物为24mm;地下管线为
8mm);报警值(围护结构、毗邻建筑物为30mm;地下管线为10mm)。
10)基坑超过报警值应及时通报参建方,召集和主持由各参建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评判基坑的安全性,并由设计单位确定新的报警指标。
六、深基坑土方开挖、支护与降水(超过5m,或未超过5m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情况较差)
1)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深基坑土方开挖、支护及降水工程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根据规定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报告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在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当审核对专家论证意见的响应是否完整,方案编制是否全面(或有遗漏内容),方案编制是否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具有可操作性。当编制内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当要求承包单位另行编制细化相关内容,特别是有关基坑降水措施,钢围檩制作和安装,钢支撑安装和施加轴力的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的技术措施和出现险情后的应急预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过承包单位有关部门审批,最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后上报监理。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人员参与审查。
2)深基坑土方开挖前须组织业主方对开挖条件进行节点验收,节点验收项目为: 序检查内容 号 1 2 3 4 5 6 7 8 9 11 施工现场是否已完成了设计、勘察及管线交底 基坑围护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整改并书面回复 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解决或指定相关方案 基坑开挖方案审批资料,专家论证及方案完善资料 基坑开挖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资料 围护、冠梁已完成并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地基加固处理完成,并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立柱桩、抗拔桩施工完成 施工现场排水措施已落实 存在问题及验收情况 验收结论 10 降水、降压已按设计施工,满足开挖要求 12 对工程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管线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 13 监测点布置验收资料,检测初始值的测取资料 14 分包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职业资格条件审查资料 15 人员、机械、支撑到位情况 16 卸土点落实及渣土外运的相关手续 17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设备及应急队伍和演练资料 18 监理签发的整改通知书落实及回复的资料 19 其他有关质量安全宝恒资料均已按要求完成
20 其他有关施工安全措施落实资料 3)开挖时降水井须根据地下水位情况调整开设的井口数量,降水深度达到坑底1m以下,;端头井处土方开挖至下层土层时,降水应24h连续不断进行,并应设专人连续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并将监测水位报监理方确认; 4)为防止水泵出现故障,造成水位突然上涨而发生安全事故,宜对各降水井装设警示灯,可直接观察水泵的工作状态,警示灯亮时水泵正常工作,警示灯熄灭时水泵异常;
5)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督促施工方严格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避免由于基坑超挖引起基坑变形塌孔;纵向边坡留置不宜过陡,雨天停止作业后应及时覆盖边坡;
6)基坑周边设挡排水结构,设专人对明排水沟积沉的淤泥、杂物进行清理,确保引排水通畅;
7)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对及时对围护桩及桩间土体进行清理,挂钢筋网片并进行喷射混凝土,禁止挖至坑底后一次性网喷,该操作即不利于基坑稳定,也会造成作业人员在后期搭设操作平台上作业时存在高空坠落风险;
8)网喷作业完成后,及时安装钢围檩,钢围檩之间应用钢板焊接紧密,以确保整体性和连续性,钢围檩之间不得出现“断头”现象; 9)钢围檩背后空隙(钢围檩与围护桩间空隙)须填充密实,填充密实后方可架设钢支撑; 10)钢支撑进场使用前,应对进场的钢支撑焊接情况、直径、壁厚等进行检查确认,若焊接存在缺陷应要求施工方及时补焊,消除质量缺陷(一些问题短期看是质量问题,长期看确是安全问题,即质量与安全不分家);
11)支托钢支撑的钢系梁、钢托板、牛腿等应焊接牢固,不得漏焊;
12)钢支撑架设后,两侧应用木楔塞紧,支撑与系梁底部不得出现镂空现象;
13)为防止钢支撑侧向位移变形,须在钢支撑与钢系梁结合处设置用角钢制作的抱箍; 14)钢支撑架设完成后应不定期地对连接螺栓、系梁、托盘等进行巡查,并对支撑轴力及围护结构变形情况进行分析,防止连接部位、受力部位异常及围护结构变形过大而造成钢支撑脱落;
15)土方开挖过程中,挖机须由专人调度指挥,挖机与挖机、挖机与配合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同时挖机不得碰撞格构柱、钢支撑、降水井管等;
16)土方开挖至一定深度时,应设置上下基坑的安全笼梯,笼梯口应设置上下基坑作业人员翻牌登记制度,笼梯四面应用钢丝网片全部包裹,踏步另一侧加设钢管扶手,以确保人员安全上下基坑;
17)雨天基坑底部开挖面下部应设置临时集水井,设置潜水泵进行积水抽排,抽排的积水直接排入排水明沟或市政管网内;
18)冬季施工时,基坑上下笼梯应采用草栅、撒盐等防滑措施,防止人员出现坠落伤亡事故;
19)基坑开挖深度至2m时,应督促施工方及时架设临边防护栏杆,装设的护栏应稳固、平直,护栏外侧张挂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
20)钢支撑上不得集中堆放钢筋材料,如有此现象必须责令移除堆载物,进行卸载; 21)吊机信号工、降水观测井水位观测人员不得在未防护的混凝土支撑梁上行走,如须行走,必须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2)土方挖至设计底标高后,应督促根据“时空效应”及时施做垫层与底板,以确保坑底土体与围护结构整体安全,基坑暴露时间不得大于5小时。
23)深基坑降水作业前,现场应备好发电机,防止土方开挖时长时间的意外断电造成地下水位迅速上升,而导致基坑安全事故发生;
24)换撑与拆撑
①专业监理师要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设计方案、施组、专项安全方案进行换撑拆撑。 ②换撑及拆撑过程中主体结构必须达到设计强度。
③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以及支撑结构穿越主体地下室外墙的部位,应采用止水构造措施;
④支撑拆除应向监理办理拆除手续。支撑拆除应采用二台吊机同时作业,支撑两端法兰螺栓拆除前吊住撑管,螺栓拆除后轻轻放下再进行分解。 25)基坑开挖及支护验收表 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序号 1 2 验收项目 施工方案 临边防护 技术要求 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且经施工单位内部审核、批准。重大施工方案还须由专家组评审。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采取临边防护;临边防护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支护体系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设置; 支护体系架设及拆除必须要严格按设计、施工方案执行; 支护体系安装相应有监测系统,并按规定提供监测数据; 钢支撑安装及轴力施加必须满足规定要求。 验收结果 3 基坑支护 基坑施工应按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坑施工采降排水措4 用坑外降水时,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超限措施;围护结构施 漏水处必须要采取补救措施。 弃土、料具堆放距坑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值;基坑坑边荷载 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机械设备施工与坑边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若距离过小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上下通道 基坑施工必须设专用上下通道,通道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5 6 7 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去要有验收制度,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报送监理审核批准;应按严格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方开挖 土,不得超挖;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开挖作业面边坡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出。 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变形监测 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记录。 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垂直、交叉作业时作业环境 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 8 9
自检意见: 方案编制人: 施工员: 安全员: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日期: 验收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备注:本表每月检查验收一次,由业主、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联合检查验收。 七、模板支架
1)模板支架搭设前应对施工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批,达到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工程施工方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分析,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如有重大变更应重新论证、重新审批;
2)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其中钢管直径、壁厚应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监理人员应对进场的钢管、扣件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报告返回且合格后该批材料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3)搭设前,施工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签字手续,并及时整理归档;
4)搭设时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执行,扫地杆、剪刀撑、斜撑、步距、纵横杆间距等均应符合方案要求,搭设完成且施工方自检合格并报监理验收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按照规范、标准、方案和交底对已搭设的架体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让其投入下道工序施工;
模板支架立杆在安装的同时,应加设水平支撑,立杆高度大于2m时,应设置两道水平支撑,每增高1.5-2m,时,再增设一道水平支撑。
满堂模板支架立杆必须在四周及中间设置纵、横双向水平支撑外,当立杆高度超过4m,以上时,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当采用多层支撑时,上下各层立杆应保持在同一崔志线上。
5)架子工高处作业时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其中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架子工作业时不得直接在钢管上行走,应在铺设的跳板上行走或作业; 6)模板支架拆除必须有工程负责人的批准手续及砼的强度报告,模板支架拆除顺序应按设计方案进行。当无规定时,应按照先支后拆,先拆主承重后拆次承重。不得采用大面积撬落方法,也不得留有悬空模板。 7)落地式钢管模板支架搭设验收单
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序号 1 验收项目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搭设要求 验收结果 脚手架材质 应选用Φ48钢管,壁厚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低于3.0mm),编制专项方案,搭设单层资质。无严重锈蚀、裂纹、变形。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