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了潜在的火灾隐患。 8)、堵塞消防通道。
为彻底杜绝火灾事故,安全监理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
制定临时用电、脚手架防护网、电焊及生活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方案或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整体规划,确定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发电机房、库房等设施,以及用水、用电、消防车通道等的总布局,并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平面布置图。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生活区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2、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可燃物堆场等尽量远离明火或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 3、在建工程内严禁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2)、关于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活动板房防火要求 1)、材料的选用:
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普遍存在的建筑防火性能低,大量采用易燃可燃金属夹芯板搭建临时建筑的问题,规范要求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材料要采用A级不燃材料;如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俗称彩钢板),其芯材也应为A级不燃材料(芯材须选用防火性能好的岩棉),杜绝使用聚笨板等易燃材料。购置的板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同时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2)活动板房消防器材布设要求:
a、活动板房周围应合理布置消防栓。消防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源,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消防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防栓的设置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b、灭火器布置的规定要求:每100m2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消防砂池、消防水池等器材设施。活动板房配备灭火器材,应做到布局、选型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c、彩钢板房及集装箱内均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加装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灾报警器)。
d、活动板房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宿舍照明用电应优先选择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电源,活动板房配电线路布线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e、应对施工人员居住的宿舍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做好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宿舍内严禁烧煮,严禁使用木炭、炭火、煤火等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毯、电褥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f、活动板房使用空调、电暖器时,必须采购合格的产品,并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设置专用插座,安装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g、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地面必须硬化,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施工现场临建宜采用复合材料板房类轻体结构活动房,宜具备防火、隔热、保温功能。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6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h、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米,面积不小于1.9米×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米,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地铺、通铺。
i、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
内通风。
j、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取暖措施,严禁使用煤炉等明火设备和电褥子取暖。
k、宿舍应进行统一编号,门外应在适当位置注明住宿人员、宿舍管理及消防责任人。 (4)、配电室消防安全要求: 1)一般规定
a、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b、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
c、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d、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e、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f、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2)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a、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b、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配电室配备的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c、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5)、电气消防安全
针对施工现场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规范对供电设施和电气线路的选型、使用及维护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1)、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4)、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5)、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6)、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7)、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8)、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9)、配电箱设置区域须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对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失压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6)、可燃、易燃物资存放区消防安全
模板或木方堆放区/加工区、防水卷材堆放/铺设区、防水涂料存放或作业区等可燃或易
燃物资存放区域应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布置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消防器材,并对其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以防止失压失效。 (7)、动火作业消防安全
针对施工现场火灾暴露出的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频繁引发火灾,在施工现场火灾中所占比例较大的问题,规范从动火审批、操作人员资格和技术防范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三级动火许可证 单位名称 动 火 须 知 动火部位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7天,满期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为无证动火。 安全技术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措施方案 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工程名称 动 火 时 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1、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2、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有专人进行监护。 焊工姓名 监护人姓名 批准人签名: 日期: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期:
2)、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消防安全管理
4)、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8)、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管理措施及方法
1)、督促施工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并明确责任人及其责任。 2)、督促施工方建立5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可燃物、动火、检查、演练)。
3)、督促施工方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4)、督促施工方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5)、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6)、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7)、施工过程中,监理方应组织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8)、施工方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9)、督促施工方建立、健全并保存好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10)、加强火源管理。施工单位要制订出动火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做饭、焊接等动用明火,要采取分隔措施。对于必须使用明火作业的部位要逐级审批,动火后要组织专人看守现场,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防止残火阴燃。
11)、加强电源管理。施工单位应制订出电源管理制度,不准在建筑物内乱接乱拉电线,安装电线路时要有专业电工负责安装,配电箱应选用一定厚度能防雨水的铁皮箱,电气开关、配线应选用质量合格的厂家产品。施工现场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首先清除现场的可燃物,确保现场清洁无可燃物。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 1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板材、木材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4)、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于日常检查、巡查出的火灾隐患,不管是哪一级,项目部都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定三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组织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整改效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正常施工。对于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和施工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安全监理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责令施工方派专人监督,直至消除隐患后复工。
15)、督促施工方建立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当日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职责包括:监督和督促施工班组做好班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予以通报;对现场的消防安全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
1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安全监理人员应加大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 (9)、消防保卫设施
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3)、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4)、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
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0)、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检查号 项目 检查内容和要求 落实防火管理制度及三级防火责任制,有明显防火标志和宣传教育。 项目负责人
检查结果 一 管理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制度 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专人管理。 木工间应有禁烟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 发现火险隐患,按“三规”原则落实整改并有记录。 易燃物与厨房等处的明火应有安全距离。 易燃物的堆放应分垛和分组放置,每垛面积为:木材不得大3于300m,堆垛间应留有不得少于3m宽的消防通道。 易燃液体应用密封容器盛装。 废弃易燃物、易燃液体不得随便丢弃。应妥善处置。 含八层以上、二十层以下工程,一般每100m设2个灭火器。 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应设置足够水量,立管直径在2英寸以上,有足够高扬程的高压水泵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2易燃二 物管理 防火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工间按25m配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三 器材积水桶(池)、黄沙池等。 配置 2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配两个10L灭火器。 厨房屋面应用防火材料,每50m设2只灭火器。 熔化沥青应按规定配备防火器材。 建筑物内外道路和通道畅通。 在建工程内不得兼着办公室、民工宿舍、仓库等。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上下要有通信报警装置。 现场四 严禁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及大于60W的灯泡。 防火 应设立吸烟区,不得在非指定场所吸烟。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 验收结论及验收人签 安全员: 安全负责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