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用房 附属用房 总计
400~600 400~600 4600~6800
200~400 200~400 2600~4600
100~200 100~200 1200~2600
注:表列各类用房指标分配见附录三,使用系数为O.7。
馆藏档案数量超过25万卷的县级档案馆,档案库房面积指标可在县级一类的基础上,按照本标准的计算方法等比增加。寒冷和严寒地区的总面积指标可以在原来基础上增加4﹪~6﹪。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办公室用房面积应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附属用房按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室用房总面积的10﹪计算。
第四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二十六条 档案馆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择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地区;
2.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源的下风向; 3.应选择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
4.应选择地势较高、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 第二十七条 档案馆建设用地应根据建筑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用地面积及技术指标。
档案馆建筑用地覆盖率宜为30﹪~40﹪,绿地率宜为30﹪,或遵照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执行。
停车场用地面积根据工作人员和外来利用档案人员数量合理确定并符合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总平面应满足以下规划要点:
1.档案馆宜独立建设。县级档案馆可与其他功能相近的文化项目联合建设,但应有独立的管理区域;
2.档案馆建筑应根据功能要求和工作流程合理布局,做到基本功能完备、流程便捷;
3.档案馆建筑用地应根据建筑要求,合理确定总平面规划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节约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社会公共资源;
4.档案馆建筑按照功能分为库房区、对外服务区、业务技术区、办公区和附属用房区。库房区应相对独立。对外服务区宜设置专用出入口; 5.档案馆对外服务区、业务技术区、办公区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
6.锅炉房、变配电室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在布局中应与库房区保持安全距离;
7.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用地等室外用地应统筹安排; 8.馆区内的道路应与城市道路或公路连接,符合消防和疏散要求并便于档案的运送、装卸;
9.档案馆室内外均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一2001)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标识指示系统清晰明确;
lO.档案馆对外服务的车库(场)建设应符合当地规划条件的要求,宜将车库(场)设置于地下。本标准未包括这部分用房的构成、建筑面积指标; 11.本标准未包括人防设施的项目构成、建筑面积,其标准和等级应符合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
第五章 建筑设计
第二十九条 档案库房与其他各类用房之间应有分隔,各部门间的档案传送线路应安全顺畅,内外联系应避免交叉。
第三十条 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应设电梯,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档案库房应单独设置垂直运输设备。
第三十一条 档案馆围护结构应满足保温、隔热、温湿度控制、防潮、防水、防日光、防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和防盗等防护要求。 第三十二条 档案库房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1.库区应根据档案类别、保管要求和经济性,设置不同类型的库房和确定柱网、层高与载荷,珍贵档案存储应设珍藏库。档案库房层高应满足排架高度、管道安装维修的要求;
2.库区内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室,其余附属用房不应设在库区内; 3.库区或库房人口处应设过渡间;
4.档案库设于地下时,必须采取防潮、防水措施。
第三十三条 档案馆重要电子档案保管和利用场所应满足安全屏蔽要求。
第三十四条 档案馆建筑应严格执行现行防火规范,档案库等重要用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并采用相应的灭火系统。
第三十五条 各级档案馆要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根据办公自动化及安全、保密等要求综合布线、预留接口,通讯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十六条 档案馆建筑应符合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采用节能设备。
第三十七条 档案馆建筑应设置门禁、报警、监视监控等安防系统。 第三十八条 档案馆供电应满足设备和照明的需要,省级和市级档案馆应实行双路供电,如不能双路供电,可自备发电机组。
第三十九条 档案馆建筑外观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协调,做到实用、经济、美观。室内装修设计首先应满足各类用房使用功能的要求。
附录一 省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表1—1 省级档案馆档案库房使用面积指标分类表
位: 万卷(档案数量) 平方米(面积)
单
面积一类 指标
名称 档案库房
二类 三类 备注
档案数量 使用面积 档案数量 使用面积 档案数量 使用面积
按40㎡/页~卷计算
90~1lO 3600
4400
~70~90 2800
3600
~
28003600
~50~70 2000
2800
~
20002800
使用面积小计 36004400
~
注: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表中所列用房总面积范围内按照标准正文分类要求合理确定各类用房面积。
表1—2省级档案馆对外服务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分类表
单位: 平方米(面积) 面积指标 用房名称 服务大厅 接待室 查阅登记室 目录室
一类
二类
三类
备注
个数 使用面积 个数 使用面积 个数 使用面积 1 1 1 l
300~350 1 150~180 1 150~180 1 150~180 1 350~400 1
250~300 1 120~150 1 120~150 1 120~150 1 300~350 1
200~250 90~120 90~120 90~120
开放档案阅览室 1 250~300 按3.5㎡/人计
算
未开放档案阅览1 室
缩微档案阅览室 1
150~180 1 120~150 1 90~120 按4㎡/人计算
100~120 1 80~100 1 60~80
音像档案阅览室 1 现行文件阅览室 1 现行文件保管室 1 展览厅 报告厅
2 l
150~180 1 150~180 1 150~180 1 1200~1400 2 280~300 l 80~90 80~100
1 1
120~150 1 120~150 1 120~150 1 1000~1200 2 250~280 1 70~80 70~80
1 1
90~120 90~120 90~120
按4㎡/人计算
800~1000 220~250 60~70 60~70
复印档案、装订档案复印件 利用者休息场所
对外利用复印室 1 利用者休息室
1
餐厅 1 80~90 1 70~80 l 60~70 利用者就餐场所
公共卫生间 1 80~90 1 70~80 1 60~70
使用面积小计
3600~4200 3000~3600 2400~3000
注: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的个数、面积指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总面积指标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表1—3 省级档案馆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分类表 单位: 平方米(面积)
积指标 用房名称 中心控制室 接收室 除尘室 消毒室
1 l 1 1
150~160 1 150~160 l 100~120 1 100~120 1
120~150 1 120~150 1 90~100 80~100
l 1
90~120 90~120 80~90 60~80
面一类
二类
三类
备注
个数 使用面积 个数 使用面积 个数 使用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