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此证书只限本检测机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除发证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扣压和没收。
4、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在10日内,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5、检测机构遗失资质证书,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6、检测机构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将原资质证书交回省建设厅予以注销。
7、检测机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附表3
异地“见证取样”检测单项核准意见书
检测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五强二比”检测 工作场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职务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职称 申请核准理由 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是否具备检测工作需要 检测人员配备是否具备检测工作 需要 试验室面积 (m2) 核准意见: 房屋建筑面积(m2) 福建省建设厅(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可在福建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下载。
异地“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仪器设备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技 术 指 标 检测项目 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规格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 检定/ 校准机构 有效 日期 自检/校项目 自检/校规范备注 名称及编号 (比对情况)
异地“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人员情况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学历 专业 职称 身份证号码 从事检测 工作项目 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 附表4
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备案申请表
年 月 日
福建省建设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