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2、相关单位主送公司需要办理的公文。
3、各分/子公司报送的请示、请求批转、转发的公文。 4、其它不相隶属的单位,主送公司需要办理或答复的函件。
5、其它需要办理的公文。
(二)传阅类公文,是指抄送公司的知晓性或备案性公文、刊物、信函、内部资料等。主要有:
1、政府相关单位抄送公司的公文。
2、其它不相隶属的单位主送公司的情况说明或备案性公文。
3、各类单位发来的各类刊物、信息、简报等。 (三)批示类公文,是指领导人在阅文上或其它材料上有批示的材料。主要有:
1、政府相关单位转来的领导批示件。
2、公司领导在各部门、子公司抄报的公文上的批示。 3、领导在各类信息、刊物、简报、资料等的批示。 第三十条签收、登记。公司办公室签收或启封公文后,统一按“年度+流水号”立即进行收文编号,填制《收文登记簿》(附件6)。
第三十一条拟办。公司办公室根据来文内容填制《收文处理签》(附件7),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的拟办意见。
第三十二条批办。公司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由文秘根据拟办意见呈交有关公司领导批办。
第三十三条分办和承办。
(一)文秘根据批办意见,将《文件阅办卡》(附件7)送有关领导或部门阅办,或发送具体承办部门办理。
(二)承办部门应根据领导批示尽快办理复文、执行或反馈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对需要公告的事项,通过会议、公告栏等方式负责传达;对需要传阅的文件,由文秘发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传阅文件应及时处理并在《文件阅办卡》上签字确认。若电子版文件需要以纸质文件传阅,由文秘直接送交复印件,文件传阅后及时返还,禁止积压。
第三十四条催办和督办。公司办公室有权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催办。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督办贯穿于签批事项处理的各个环节,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随时或者定期向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时效。特急文电要随到随办,尽快处理;加急件应在当日办理完毕;急件应在三日内办完;一般性问题,情况比较清楚,容易答复的,最迟不得超过五日;属于重大问题,需调查研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要抓紧办理。承办部门要在《文件阅办卡》上注明承办情况,并退还公司办公室。各责任人应在相应时间范围内向公司领
导、办公室及时反馈承办情况。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三十六条 公司公文需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分类立卷、归档及借阅。完整保存公文《发文审批表》原件和正式公文至少一份及电子版文件。
第三十七条公司级别公文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存档,各部门公文档案自行归档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级公文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公司红头发文、会议纪要(行政高管会、办公会、专题会、生产安全会、质量分析会、重要事项讨论会、公司层面交流会议等)、专题材料、外部来文等。
第三十九条通过办公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处理完毕后应将电子文本及审批记录打印,存档保管。
第四十条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公司领导指派人员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不误销。
第八章 签报
第四十一条签报是公司领导掌握公司工作动态和重要事项的公司内部工作文书。《签报》(附件8)包括请示、报告两种形式。请示要求一事一报,文字简练,内容清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附有关资料;报告要求观点突出,条理清楚,简单明了,实事求是。
第四十二条《签报》由职能部门拟稿,请示类《签报》须由办公室核稿,办公室向相关分管领导呈报;报告类《签报》由职能部门直接报分管领导签批。重大经营活动、人事安排、员工处理等暂时不便对的办公室公开的《签报》,职能部门直接呈报相关领导。
第四十三条签报内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工作的,必须送相关部门会签。如会签部门无不同意见,在会签栏注明“同意”,如意见不一致或有相关建议,应书面提出,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退回拟稿部门。拟稿部门不同意会签部门意见时,附书面理由说明后,请示类《签报》送办公室核稿、报告类《签报》直接报分管领导。
第四十四条需办公室核稿的请示类《签报》,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部门直接呈报的《签报》,由部门自行编号。
第四十五条办公室对经公司领导批示的退还的《签报》,按领导批示进行传递,并催办、督办。
第四十六条办公室负责不定期汇总编发《签报要情》,将公司领导批示和承办情况汇总送公司主要领导和有关处
室负责人。
第四十七条请示类《签报》由办公室负责分发、比照公文进行归档管理,报告类等直接呈报公司领导签批的《签报》,由呈报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分发、比照公文进行管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对于涉密公文、签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范进行管理,故意泄露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完善。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