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装载机、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设备噪声值为85-95分贝左右,可能会使场界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但因为该项目周围600米内无敏感点,因此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3、生活废水
施工期对水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为COD和SO2。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废料、土石方和装修垃圾。
6.2.2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是以页岩、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的烧结砖生产线,是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的环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如下: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隧道窑废气、原料破碎产生的粉尘、隧道窑点火时燃煤废气及原料堆场扬尘。
隧道窑废气:废气主要来自粉煤灰和煤矸石的燃烧过程,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二氧化硫。
粉尘、扬尘:项目所用原料页岩、煤矸石运输量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卸车及原料堆放产生扬尘,定期对室内地面进行清扫,清扫后的灰尘可收集后用作砖坯制作原料。
2、废水
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8000吨/年,其中:生产用水量162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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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活用水及未预计用水量为1800吨/年。
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润料水、厂区洒地用水及湿式除尘器补充用水共16200吨/年,本项目生产用水不外排。
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主要是雨水和少量的生活废水。办公区的生活废水排放量1440吨/年,粪便污水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放,并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原料破碎、物料搅拌、制砖、引风等工序,经类比,其噪声源强在70-90分贝之间。
固体废弃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固体废物和职工的生活垃圾。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烧结过程中产生的次品砖及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破裂小块砖。
6.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项目建设期和生产期产生的各项污染源,项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相关设计标准采取了不同的处理设施对污染源进行处理。
6.3.1采用的依据及标准 采用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 (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7)《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采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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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48-90);
(8)《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6.3.2 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针对项目生产期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以保护生态环境。
废气处理措施:项目施工期间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周围设臵围档,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就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堆等抑尘措施,对运输碎料的汽车采取覆盖车厢(保持车辆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定时清洗、谨慎慢行、严格控制运输装载量,同时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
噪声处理措施: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对固定噪声源应采取安放时尽量远离敏感点,并对移动噪声源应采取分时段施工,应该尽量避开居民午休、夜晚休息时间。
污水处理措施:建议施工时先建设化粪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该项目施工时产生的生活垃圾用于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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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3.3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隧道窑产生的废气:在隧道窑、干燥窑的排气口处设臵一套中心管水膜除尘器(湿式除尘器),烟气经湿式除尘器后由烟囱排出。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为98%;脱硫效率为75%(使用烧碱液吸收,循环池内水的PH≥8);处理后的烟气排放浓度小于80毫克/立方米,SO2排放浓度197.28毫克/立方米,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破碎车间的粉尘:破碎车间采用密闭形式,在粉碎机入料口处加装集尘罩,集尘罩由风机与一台袋式除尘器连接(该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为99%),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粉碎车间附属15米高的烟囱排放。经除尘器排放的浓度的116毫米/立方米,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措施
该项目没有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修建一个5立方米的化粪池,收集后全部用作厂区的绿化用水。
另外,为防止雨季煤灰水下渗,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要求对煤及煤矸石堆放场的地面硬化,防止渗漏。
3、噪声处理措施
对于噪声源可通过设臵减振基础、采用隔声罩隔声、密闭车间作业等降噪措施降噪,对于厂区内的流动性噪声源,通过对设备加强维护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严格操作规程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强。另外,企业加强厂区的绿化,多种植一些花草和乔、灌树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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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音降噪。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噪音可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Ⅰ类标准:昼间噪声≤55dB(A)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产生的少量废渣可用来平铺场地或厂区通往村庄的土路,以减少扬尘的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可直接加火重新利用,不外排。
6.4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所在区域海拔高度30-50米,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当地地质产生不利影响。
第七章 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财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以及行业现行的财税制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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