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腹板间或箱形柱壁板间的连接焊缝采用全融透的坡口焊缝。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8.3.6条。 17、高层钢结构框架柱的柱脚未采用刚接柱脚。
外露式柱脚一般为铰接柱脚,通常用于轴心受压柱。对于高层钢结构框架柱与基础的连接,一般采用刚接柱脚。刚性柱脚又分为埋入式柱脚和外包式柱脚。刚性柱脚一般存在着M、N、V作用力。日本阪神地震表明,外露式柱脚破坏严重,高层钢结构宜采用埋入式柱脚。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第8.6.2条。
埋入式刚性柱脚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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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式柱脚
外露式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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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露式柱脚
18、楼板的耐火极限确定为1.5h,压型钢板未采取保护措施,压型钢板板肋顶部以上混凝土仍取50mm不满足规程规定的防火要求。 结构的防火设计首先应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然后根据耐火等级确定耐火极限,而后采取保护措施。当压型钢板作为承重结构时,应重视防火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第7.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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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1、未注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明确了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规定时期内,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所谓“正常维护”包括必要的检测、防护及维修。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等同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荷载统计参数,一般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确定的。房屋实际寿命也不同于设计使用年限,超过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经过鉴定、加固房屋还可以继续使用。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5条。 2、未注明结构的安全等级。
按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统一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其中,大量的一般建筑物列入中间等级,重要的建筑物提高一级;次要的建筑物降低一级。至于重要建筑物与次要建筑物的划分,则应根据建筑结构的破坏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程度确定。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8条。 3、末根据勘察成果文件(如地基处理方案、基础选型、地耐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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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程设计的。
对勘察报告的权威性认识不足,当有疑义时应与勘察单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后,勘察单位应出具补充勘察报告,以作为设计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勘察单位末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末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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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常见问题汇编(结构专业) 2、 《建筑结构设计问答与分析》 朱炳寅编著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05SG109-1) 5、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05SG109-2) 6、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05SG109-3) 7、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05SG109-4) 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1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1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14、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1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16、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17、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20、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21、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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