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
五、钻头在井底连续长时间工作后中途需起下钻划眼修整井壁时; 六、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它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
第五十条 短程起下钻的基本作法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试起10柱~15柱钻具,再下入井底循环观察一个循环周,若钻井液无油气侵,则可正式起钻;否则,应循环排除受侵污钻井液,并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后再起钻;
二、特殊情况时(需长时间停止循环或井下复杂时),将钻具起至套管鞋内或安全井段,停泵观察一个起下钻周期或下一道工序所需的时间,再下到井底循环一周,观察一个循环周。若有油气侵,应调整处理钻井液;若无油气侵,便可正式起钻。
第五十一条 起、下钻过程中防止溢流、井喷的技术措施: 一、保持钻井液有良好的造壁性和流变性;
二、起钻前充分循环井内钻井液,使其性能均匀,进出口密度差不超过0.02g/cm3;
三、起钻时每起三柱钻杆或一柱钻铤时要灌满钻井液一次;欠平衡井起钻时必须连续灌满钻井液,及时记录、校核钻井液灌入量,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四、钻头在油气层中和油气层顶部以上300m井段内起钻速度不得超过0.5m/s;
五、在疏松地层,特别是造浆性强的地层,遇阻划眼时应保持足够的排量,防止钻头泥包;
六、起钻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停止作业时,要加密观察井口液面变化,待修好设备后再下钻到井底循环正常后,重新起钻;
七、起钻过程中发生抽吸现象时,要停止起钻作业,开泵循环,正常后下钻到井底循环正常后,再重新起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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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起钻完要及时下钻,严禁在空井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保持井内有一定数量的钻具,并观察出口管钻井液返出情况。防喷器闸板尺寸要保持与钻具尺寸相匹配,确保随时关井。
九、下钻时,进入油气层前300m要控制下钻速度,避免因压力激动造成井漏。安装钻具浮阀时,下钻中途打通钻井液后,再每下5-10柱钻杆要灌满一次钻井液,下钻中途和到井底开泵前必须先往钻具内灌满钻井液,然后再开泵循环。
十、钻井取心作业时,割心后循环一个迟到时间,并停泵观察有无溢流,若无溢流,则可正式起钻;否则应节流循环加重钻井液,直到井内压力平衡方可起钻。
第五十二条 发现气侵应及时排除。若需对气侵钻井液加重,应在对气侵钻井液排完气后停止钻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边钻进边加重。
第五十三条 加强溢流预兆及溢流显示的观察,做到及时发现溢流。坐岗人员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并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钻进中注意观察钻时、放空、井漏、气测异常和钻井液出口流量、流势、气泡、气味、油花等情况,及时测量钻井液密度和粘度、氯根含量、循环池液面等变化,并作好记录;
二、起下钻中注意观察、记录、核对起出(或下入)钻具体积和灌入(或流出)钻井液体积;要观察悬重变化以及防止钻头堵塞的水眼在起钻或下钻中途突然打开,使井内钻井液面降低而引起井喷。
三、发现溢流要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报警信号为一长鸣笛,关闭防喷器信号为两短鸣笛,开井信号为三短鸣笛。长鸣笛时间15秒以上,短鸣笛时间2秒左右,两短鸣笛之间停5秒左右。发出报警以后,要立即按“四〃七动作”程序进行关井。
四、发现溢流要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报警溢流量为:φ114mm --φ152.4mm井眼溢流超过1m3、φ215.9mm—φ241mm井眼溢流超过2 m3、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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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mm—φ444.5mm井眼溢流超过3m3。
第五十四条 钻进中发生井漏应将钻具提离井底、方钻杆提出转盘面,以便关井观察。采取定时、定量反灌钻井液措施,保持井内液柱压力与地层压力平衡,防止发生溢流,其后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井漏。
第五十五条 电测、固井、中途测试应做好如下井控工作: 一、电测前井内情况应正常、稳定;若电测时间长,应考虑中途通井循环再电测;
二、下套管前,应换装与套管尺寸相同的防喷器闸板;固井全过程(起钻、下套管、固井)保证井内压力平衡,尤其防止注水泥候凝期间因水泥失重造成井内压力平衡的破坏,甚至井喷;
三、中途测试和先期完成井,在进行作业以前观察一个作业期时间;起、下钻杆或油管应在井口装臵符合安装、试压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第五十六条 发现溢流显示关井后应及时求得关井立管压力、关井套压和溢流量。
钻进时关井之前,要将井口第一根钻杆母接头起至转盘面0.5m以上,关井以后,座好钻杆卡瓦或扣上吊卡,再按“四〃七动作”关井。
起下钻中发生溢流,应尽快抢接钻具止回阀或旋塞或防喷单根。只要条件允许,控制溢流量在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下一些钻具,然后关井;否则按规定程序关井。
第五十七条 “四〃七动作”完成关井以后,如发现井口依然在喷或井口周围冒油冒气,值班干部或技术员要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正确措施加以控制。另外,要立即检查远程控制室闸板防喷器控制手柄关井是否正确;储能器压力值是否正常;压井节流管汇闸阀开关状态是否正确;井控装臵各法兰连接部位有无渗漏、各闸阀开关状态是否正确;欠平衡操作人员检查旋转防喷器;储备的应急压井液、应急加重剂数量是否够用等,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或及时进行汇报。
第五十八条 任何情况下关井,其最大允许关井套压不得超过井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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臵额定工作压力、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薄弱地层破裂压力所允许关井套压三者中的最小值。在允许关井套压内严禁放喷。
第五十九条 关井后应根据关井立管压力和套压的不同情况,及时确定压井液密度,选择合适的压井方法,做好充分准备,尽快完成压井作业,并保证压井一次成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压井处理措施:
一、关井立管压力为零时,溢流发生是因抽汲、井壁扩散气、钻屑气等使钻井液静液柱压力降低所致,其处理方法如下:
1.当关井套压也为零时,保持原钻进时的排量、泵压,以原钻井液敞开井口循环,排除受侵钻井液即可;
2.当关井套压不为零时,应在控制回压维持原钻进排量和泵压条件下排除溢流,恢复井内压力平衡;再用短程起下钻检验,决定是否调整钻井液密度,然后恢复正常作业。
二、关井立管压力不为零时,可采用工程师法、司钻法、边循环边加重法等常规压井方法压井:
1.所有常规压井方法应遵循在压井作业中始终控制井底压力略大于地层压力的原则;
2.根据计算的压井参数和本井的具体条件(溢流类型、钻井液和加重剂的储备情况、井壁稳定性、井口装臵的额定工作压力等),结合常规压井方法的优缺点选择其压井方法。做好充分准备,尽快完成压井作业。
第六十条 天然气溢流不允许长时间关井而不作处理。在等候加重材料或在加重过程中,视情况间隔一段时间向井内灌注加重钻井液,同时用节流管汇控制回压,保持井底压力略大于地层压力排放井口附近含气钻井液。若等候时间长,则应及时实施司钻法第一步排除溢流,防止井口压力过高。
第六十一条 空井溢流关井后,根据溢流的严重程度,可采用强行下钻分段压井法、臵换法、压回法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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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压井作业应有详细的计算和设计,压井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设备安全检查、人员操作岗位落实等工作。施工中安排专人详细记录立管压力、套压、钻井液泵入量、钻井液性能等压井参数,对照压井施工单进行压井。压井结束后,认真整理压井施工单。
第六十三条 钻井施工过程中,钻井队要对井口装臵、控制系统、节流压井管汇、钻具内防喷工具、除气器、液气分离器、钻井液计量罐等装臵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灵活有效;每次起完钻要开、关活动闸板防喷器一次。在有钻具的条件下对环形防喷器试关井。每5--7天要对放喷管线进行一次扫线。
第六十四条 若遇强烈井喷,钻井队按关井程序操作已无法控制井口时,值班干部应迅速决断,停柴油机、断电(切断井架、钻台、循环罐上电源)、切断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火灾,及时撤离人员到应急集合点待命,防止人员伤亡。含硫化氢气体井,关井以后需要放喷时,由钻井队值班干部实施对放喷管线的点火。
第六十五条 原钻机试油或投产作业的井控要求
依据钻井队和试油队在原钻机试油或投产作业中的工作内容不同,具有不同的井控工作分工:
一、要成立由现场作业单位参加的现场联合成立井控领导小组。防喷器等井控装臵所属的钻井队或试油队担任联合井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另一方队长和钻井或试油监督担任,成员钻井队、试油(或测试)队的井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联合作业队伍的领导组成。
二、钻井队与试油(或测试)队在原钻机试油或投产作业过程中,分别行使各自的井控管理职责。
⒈现场作业前,由联合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组织钻井队、试油(或测试)队等制定井控联合应急预案,并由联合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的上级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联合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对现场参加作业人员进行装配、地质、工程、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交底,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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