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公司《井控培训管理办法》和SY 5742《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
第九章 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八十二条 油田公司组织机构
油田公司井控工作实行公司、二级单位两级管理,各级分别行使井控管理职责。油田公司井控管理组织和网络见附件7。
一、油田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直属和二级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是本单位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和总经理助理担任,成员由钻采工程处、质量安全环保处、生产运行处、勘探处、开发处的有关人员组成。直属和二级单位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各单位确定。
三、油田公司钻井井控管理组织网络按管理层次分: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二级单位(勘探开发研究院、采油工艺研究院、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滩海勘探开发公司、油藏评价部和监督中心等),二级单位的井控管理组织网络由二级单位确定。
第八十三条 油田公司井控管理组织分级职责 一、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及上级有关井控工作要求,组织修订《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按QHSE管理体系规定,负责油田公司的井控管理工作。 3、负责油田公司日常井控管理和迎检工作。 4、配合处理井喷失控和提供有关资料。 二、油田公司二级单位井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和《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井控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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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属和二级单位、监督管理中心、勘探开发研究院、采油工艺研究院等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井控管理网络,并制定本单位职责范围和管理制度,报油田公司钻采工程处。
3、按QHSE管理体系规定,制定本单位井控管理关键控制点及审查程序。
4、组织部署本单位井控管理和检查工作。
5、配合处理井喷失控事故和提供有关资料,并综合上报油田公司钻采工程处。
第八十四条 油田集团公司组织机构
井控工作实行油田集团公司、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和基层队四级管理,各级分别行使各自的井控管理职责。油田集团公司井控管理组织和网络见附件8。
一、油田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油田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油田集团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油田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质量安全环保部和安全监督总站及有关直属和二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组成。
二、直属和二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井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技术领导(总工程师)和主管安全领导是井控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等相关部门、安全监督站及相关三级单位(包括外部项目部)行政主要领导组成。
三、三级单位(包括外部项目部)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井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技术领导(总工程师)和主管安全领导是井控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安全等相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组成。
四、钻井队队长是本井队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井控领导小组组长,指导员、各工程师(技术员)和副队长(安全员)是井控领导小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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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成员由大班司钻、安全监督(安全员)、钻井液工程师(或主管)、司钻等人员组成。
第八十五条 油田集团公司井控管理组织分级职责 一、油田集团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及上级有关井控工作要求,组织修订《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负责油田集团公司井控管理工作。 3、负责井喷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对井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二、直属和二级单位井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和《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井控工作要求。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井控管理网络,明确井控职责。 3、负责本单位井控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井喷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5、负责对本单位井喷事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油田集团公司各级井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及二级单位的职责具体执行DG/QHSE/E7.25《井控管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 油田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油田公司钻采工程处分别在两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行使井控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能。
第十章 井控管理制度
第八十七条 井控操作证制度
一、油田集团公司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取得井控操作证,持证上岗:
1.指挥钻井现场生产和安全的各级领导、技术和安全工作人员及从事钻井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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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钻井队干部、安全监督、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3.欠平衡钻井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井控车间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
4.固井、定向井、钻井液或取心作业的技术人员和现场指挥作业的领导及主要操作人员;
5.录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 6.测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 7.钻井队各作业班组要取得班组井控防喷演习合格证;
8.坐岗人员要持井控坐岗证,井架工在持井控操作证的同时还要持井控坐岗证。
二、油田公司井控责任人和井控管理人员,从事现场工作的监督和工程技术人员、地质设计和钻井工程设计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井控操作证。
三、没有取得井控合格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无证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八十八条 井控装臵的安装、试压、检修、现场服务制度 一、井控车间是油田集团公司负责井控装臵管理、维修和定期现场检查的专业机构,负责井控装臵安装、试压、维修、巡检服务以及制订相应配套计划。
二、井控车间要建立维修保养、巡检回访、定期回收检验、资料管理、质量保证和操作培训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管理、维修和服务水平。
三、钻井队在用井控装臵的管理、操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并明确岗位责任,要定人、定岗、定时对在用井控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与保养,并填写保养检查记录。钻井队井控装臵每口井交井以后,要送井控车间检修一次。
四、井控车间每月的井控装臵使用动态和检查报告要上报二级单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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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科室。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抽查比例不小于50%,并上报巡检报告。
五、原钻机试油时,采油(气)井口装臵等井控装臵也要经检验、试压合格后上井安装;在井上组装后,必须整体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井控管理人员和井控车间巡检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臵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臵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八十九条 钻开油气层前的申报、审批制度
一、每次井控装臵安装好后,钻井队井控领导小组要按开钻检查批准书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合格后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分公司主管部门牵头检查,合格后,井控工程师签字批准。
二、钻开油气层和高压水层前100-150m,钻井队井控小组要进行井控工作自查,然后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般井,由分公司主管部门牵头,油田公司监督中心参加,按规定进行井控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批准;重点井由油田公司和油田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主管科室牵头、油田公司监督中心参加,按规定进行井控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批准。
三、含硫化氢的井、人口聚集场所作业的井和特殊要求的井等,由油田公司和油田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主管科室联合检查验收。
四、甲乙双方联合验收的井,检查合格后,由双方二级单位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或其委托人签发“井控工作检查批准书”。
五、未经检查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井,不允许进行钻开油气层作业。 第九十条 防喷演习制度
一、钻井队组织作业班组按钻进、起下钻杆、起下钻铤和空井发生溢流四种工况定期进行防喷演习。每次防喷演习后,要认真检查井控装臵、工具和控制系统的工作状况。测井、录井、定向井等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参加防喷演习。
二、钻开油气层前,必须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不允许打开油气层。
三、作业班组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同工况的防喷演习,钻进作业和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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