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统筹增量和存量用地、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城市建设用地整理。要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制定优惠措施,多方筹措和科学安排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城市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4、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新增耕地质量建设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农田和占补平衡新增耕地的质量建设,建立基本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加大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壤培肥,完善水利设施,提高保灌面积,建设高产稳产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提升,耕地生产能力有提高。
(四)、社会保障
1、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对实施规划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长远意义,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入人心。
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的内容体系,将各级领导干部作为规划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规划意识(主要是按规定用地的意识)为目标,采取领导集中学法、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规划管理法制宣传教育。
向群众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目的、意义、内容,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从而让公众关注规划、了解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2、加强规划人才管理,推进规划工作职业化建设
要适应新阶段、新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新要求,加快建立以土地规划师制度为核心的规划职业管理制度。加强规划从业和执业管理,建立规划事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要根据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规划人才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推进规划编制技术机构的专业化。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行政主体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具备资格的专业性规划机构承担具体编制工作。适应这一要求,逐步建立土地规划师执业资格认证和土地规划专业机构资质认证制度。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业人员培训。充实以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与专业技术相结合的规划管理知识体系,建立集中培训、日常考核、竞赛评比和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机制。
3、加强规划教育,繁荣规划理论研究
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发展最终有赖于规划教育水平的提高。从长远看,要加强规划基础教育工作,逐步解决规划工作与规划基础教育严重脱节的问题。从近期看,应重点加强规划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要在抓紧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同时,重视和加强领导干部的规划知识培训。要针对土地规划理论研究、学科建设滞后于发展需要的问题,大力加强规划理论、方法、技术、体系、制度的研究,推进理论创新。
(五)、技术保障
1、建立应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首先要符合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确保系统的互联互通,防止重复建设。要执行统一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以确保信息资源的共享,防止出现信息孤岛。土地规划机构和信息化建设机构要通力合作,以确保系统建设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系统建设与应用的脱节。
2、开发运用新的规划实施管理应用软件,提高规划实施管理自动化水平
要结合电子政务和土地规划管理要求,开发运用新的规划实施管理软件,在软件中集成计划使用核算管理、规划辅助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计划辅助编制、计划实施方案辅助编制、计划台账管理、年度剩余计划结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等应用模块,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管理自动化水平。
3、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需求预测方法体系和预测指标体系
要抓紧研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土地需求预测方法体系和预测指标体系。要根据土地需求预测方法体系和预测指标体系,结合当地实际,分析GDP增加量、人口增长量、财政收入等指标与土地需求关系,并根据城市功能、产业结构、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土地利用现状等,科学预测土地需求,从而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保障规划实施。
4、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规划修编与实施管理效率
推广应用“3S”技术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规划修编与实施管理效率。如利用遥感技术(RS)发现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利用伽利略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PS)快速、准确地获取变化信息的空间坐标;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更新与管理等。
(六)、监督机制 1、推进规划公开管理
建立推行规划公众参与制度。一方面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研讨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在规划编制、修改、实施与评价中吸纳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相关科研机构和广大市民参与决策,提高规划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是要畅通规划违法、违纪案件的监督举报渠道,为公众参与规划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要建立推行规划信息公示制度。要将规划管理作为县土地资源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报纸、期刊、互联网、电视等信息平台,公开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公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公开全县土地利用指标及使用节余情况、公开规划实施评价结果、公开规划调整与修改方案、公开规划实施违法违纪案件等。
2、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的多级行政执法监察网络,理顺乡镇国土所的管理体制,充实
基层执法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力争做到分片包干,归口管理,不留空白。
明确督查重点。重点督查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查处规划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
要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督查工作机制。要将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长期保持土地规划管理的高压态势。要将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对规划实施进行严格督查。要将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建设用地批后检查等工作,与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程动态督查机制,做到事前严格规划审查,事中强化跟踪管理,事后及时纠错,严格过错问责制度,从而把规划实施落到实处。
完善规划考核激励机制。要定期对规划管理进行实效考核,对在规划管理中有重大制度创新或技术创新的人员及其它在规划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从而建立以人才为依托的规划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
3、建立规划实施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干预
犍为县人民政府应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修编和调整修改的情况作为考核县、镇、乡领导的一项重要指导,建立有层次的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
4、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将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主要情况纳入犍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必备内容,定期向县人大报告执行情况,接受县人大审议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