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定稿)甘肃省电力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管理办法

2020-02-22 10:56

附件一

甘肃省电力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培养和造就适应甘肃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选拔、使用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优秀专家人才是指公司系统遴选产生的专业管理专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生产技能专家以及在此基础上选拔产生的首席专家和首席技师。

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分两个层次,首席专家(技师)为第一层次,其余专家为第二层次。

第三条 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活动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 优秀专家人才遴选与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注重业绩的原则。优秀专家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使用、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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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成立优秀专家人才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各类专家的管理工作及向上一级单位推荐相关专家候选人工作。

第七条 优秀专家人才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公司人力资源部承担办公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等工作,指导公司所属单位(代管县供电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第八条 在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分类组建公司优秀专家人才考评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的遴选和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 基层各单位在公司的指导下,成立单位的优秀专家人才考评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供电企业所辖代管县供电企业)优秀专家人才的遴选和考核工作并参与本单位公司级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

第三章 遴选范围

第十条 专业管理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和本部(非领导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公司本部领导岗位专业管理人员可参加国网公司专业管理专家的遴选)。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和本部(非领导岗位)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公司本部领导岗位的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可参加国网公司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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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或工程技术专家的遴选)。

第十二条 生产技能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从事生产技能工作和生产技能实训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各层级本部从事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首席专家从公司受聘的专业管理、工程技术专家中产生;首席技师从公司受聘的生产技能专家中产生。某一专业(工种)领域原则上遴选产生1-2名首席专家(首席技师)。

第十四条 国网公司(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家自然当选公司某一专业(工种)领域的首席专家(技师),不占遴选指标。

第四章 遴选条件

第十五条 专业管理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㈠ 思想道德素质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㈡ 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管理创新能力,在公司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㈢ 具有较强的传授现代管理知识的能力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能力。

㈣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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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 解决了本单位管理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创新了管理方法,提升了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效果。

2. 承担或主持过重点企业管理课题研究,获得公司级及以上成果奖,实施后成效显著。

3. 主持过本单位及以上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重要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被推广应用,实施后效果明显。

4. 在企业管理理论研究方面有独特见解,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有关学术研究方面的论文被国内核心刊物采用或在公司级以上单位交流。

第十六条 工程技术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㈠ 德才兼备,崇尚科学,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㈡ 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与专业知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技术难题的攻关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在公司同行内得到较普遍的认可。

㈢ 具有较强的传授技术知识的能力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能力,承担过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任务。

㈣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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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 在本单位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改造革新中,做出较突出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2. 主持或主要参与公司及以上重点技术课题研究,获得公司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主持或主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调试,并做出较突出的贡献。

4. 在专业技术方面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并在相关科技期刊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5. 主持或主要参与编写、修订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手册、培训教材等,被公司采用。

第十七条 生产技能专家应具备条件:

㈠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㈡ 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技艺精湛,技能水平获公司同行的认可。

㈢ 具有较强的带徒能力和较丰富的带徒经历,作为兼职培训师承担过实训工作任务。

㈣ 一般应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任职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5年及以上本专业(工种)工作实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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