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开行计划、超限车计划等重要命令及需递交司机、运转车长及施工领导人的调度命令必须立即打印取出外,其他调度命令则存盘退出。打印(传真)的调度命令按规定装订并保存一年。递交司机、运转车长及施工领导人的调度命令应加盖车站行车专用章。
13.需要交接的命令(包括网络传输的交班调度命令),交班时,车站值班员应将需交班的调度命令号码记入?车站值班员交接班簿?内,作为重点事项交接班。
14.交接班时,需填记“×月×日×时×分,交班者:(签姓名),接班者:(签姓名)”。
15.调度命令登记内容是各站记录指挥列车运行的原始资料,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加盖“作废”章,并另起一行填写。
二、行车日志(运统2~3)
1.簿头年、月、日:按日历日填记,天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客车一律用红字笔填写。
3.车站如有道口通知,道口通知密码应记入空格处;若无空格记入,则记入由站段指定的统一格式内,不得随意填写。
4.使用路票、绿色许可证、红色许可证时,应将行车凭证的号码(行车凭证编号后三位)填入占用区间许可到发栏内。
5.电话记录号码栏:电话记录号码内各栏项目均以分子、分母填写号码。分母均填写本站发出的电话记录号码,分子均填记收到邻站发出的电话记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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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记事栏:填写路外伤亡、列车晚点原因、试风列车最后一辆车号等以及车站值班员认为有必要记录的内容。
7.交接班时,需填记“×月×日×时×分,交班者:(签姓名),接班者:(签姓名)”。
8.?行车日志?是各站记录列车运行情况的原始资料,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加盖“作废”章,并另起一行填写。
9.TMIS、CTC/TDCS区段,根据需要将本班的?行车日志?打印取出后,应按顺序装订,保管一年;未打印取出的?行车日志?,每班班后存盘,保留一年。
10.编组站(区段站)以及其他使用“运统3”?行车日志?的车站,填记要求与?中间站行车日志?“运统2”相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站统一的填记格式和规定。
三、电话记录登记簿(运统-47)
1.簿头的年、月、日:年份必须填写,月、日不必填写。 2.月、日栏:月日之间用顿号“、”隔开,不用分子分母表示;按使用的月、日填写。
3.时间栏:填写使用电话记录的时分。同日内使用多个电话记录号码应逐一填写月、日、时间,不得用竖线及其他符号承上。
4.号码栏:
(1)发:为本站(场)发出的电话记录号码; (2)收:为收到邻站(场)发出的电话记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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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记录内容栏:按实际使用的内容填写,不得简化。 6.车站值班员(签名)栏及对方姓名栏:均填写具体姓名。有一个号码填写一个姓名,不得用竖线及其他符号承上。
7.凡本班使用后交接班时,需填记““×月×日×时×分,交班者:(签姓名),接班者:(签姓名)”。
四、三、四小时阶段计划记录簿(格式样张见附件7) 1.簿头车站按使用自然站(场)名填写,年、月、日填写本簿册使用起止时间。
2.簿内年、月、日、时、分按实际交接班时间填写。 3.交班人、接班人:按照实际作业人员姓名填写。 4.三小时栏:车站值班员应按阶段记录调度员下达的三、四小时列车运行阶段计划内列车会让及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和重点列车、图外临客办客等重点注意事项以及其他车站值班员认为有必要记录的内容。
5.非TDCS/CTC区段以及TDCS/CTC系统故障时填记“三、四小时阶段计划记录簿”。
五、非正常接发列车程序控制表(格式样张见附件8) 1.办理非正常接发列车(包括向封锁区间开行列车)时,必须使用“非正常接发列车程序控制表”。“非正常接发列车程序控制表”由把关人员填划以督促车站值班员按程序作业。
2.日期、班次、天气、填记人按实际填写。需多页填写时,该处也相应填写,并在表格下部填写“承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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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停用内容(非正常原因):根据设备停用或临时故障原因以及工务、电务、供电等部门登记的内容填写。
4.起始时分、恢复时分、调度命令:填记调度员发布设备停用(故障)至恢复(开通)时间的起止时分及调度命令号码。
5.作业人员、把关人员:按照行车室(信号楼)实际作业和把关人员姓名填写。
6.程序栏内车次、股道:按照非正常接发列车车次、接发列车股道填写;在承认闭塞、请求闭塞栏内应写上电话记录号码;在听取进路汇报栏内应填写有关道岔编号(道岔编号加小括弧为开通曲股,不加括弧为开通直股),仅采用调车进路锁闭时,则填写“调车进路锁闭”;其他项目当车站值班员每执行一项程序时,在相应的表格内逐项打“√”,不使用项目注“○”符号(仅执行非正常接车程序时,发车程序项目不再注“○”;仅执行非正常发车程序时,接车程序项目不再注“○”)。
7.施工作业时,电务人员将施工道岔的启动断路器断开并报告车站后,应在车站?非正常接发列车程序控制表?“听取进路汇报”栏内签名承认。
六、限速命令登记簿(格式样张见附件9) 1.线名栏:填写限速地点所在位臵的线路名称; 2.行别栏:填写上行或下行,不分上、下行线时,本栏划“/;
3.命令号码,发令日期,发令人,限速地点、里程,起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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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速值栏:按调度命令内容填写;调度命令未注明限速结束时间时,“止”栏内填记该限速实际结束时间。
4.接受命令人姓名栏:填写接受(抄收)调度命令人的姓名。
5.限速调度命令执行完毕后在该调度命令号码上用红笔打“√”;
6.分时段限速时应分别登记,每一时段限速结束后在该时段调度命令号码上用红笔打“√”;
7.本簿册仅登记当班调度员下达的需本站执行车机联控或与司机核对的限速调度命令(指定车次限速的调度命令除外)。
8.本簿册执行“满页转登”制度,即一页填满需要另换一页时,对未执行完的限速调度命令应进行转抄。班中登记的限速调度命令填满时可在交班前进行“转登”。
七、中间站站长(副)或运转干部必须每天检查?调度命令登记簿?内调度命令的执行情况,并在当天填记的?调度命令登记簿?适当空白处签阅姓名。同时,必须每旬对?行车日志?、?电话记录登记簿?、?限速命令登记簿?检查一次,并在簿册内适当空白处填写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旬内簿册未登记时,检查后不填写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
八、车务站段应根据车站实际,对设臵的其他行车簿册,应明确填记标准和要求。使用后的行车簿册由车站保存一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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