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压风机房、队值班室及各车间相互联系。
第六章 劳动组织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采用“三八”工作制,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见表。
劳动组织表 出勒人数/人 工种 一 班长 挖煤(矸) 装运工 放炮员 洒水清理钉道工 合计 1 2 3 1 1 8 二 1 2 3 1 1 8
三 1 2 3 1 1 8 计 3 6 9 3 3 24 备注 第 21 页 共 32 页
第二节 作业循环
为保证正规循环作业的完成,工和面施工必须根据劳动组织的人员配备,合理安排工序,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
工序 时间(分) 循环时间 0 60 120 180 240 300 360 420 480 交接班安全检查 掘进(含打眼放炮) 30 300 300 60 60 30 30 出煤、矸 架棚 腰帮过顶 钉道 洒水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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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 目 巷道支护种类 每日计划循环表 循 环 率 日 进 度 圆班出勤人数 工 效 每米炸药消耗量 每米雷管消耗量 钢材消耗量 坑木消耗量 金 属 网 单位 铁棚 个 % m 个 m/工 kg/m 个/m t/m m3/min m2/m 巷 道 名 称 石门 3 80 3.6 24 0.15 3.9 16 0.26 0.31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队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并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人员必须补考且合格后再下井作业。因事不能及时考试的,必须进行补充贯彻和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
2、施工前,技术科必须提前给出方位,标好中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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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工前必须经相关职能科室检查同意后,并且持有获批准的开工报告方可施工。
第二节 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按图所示,通风区应在现场标定,该处进风量不小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装置设备齐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局部通风吸风口附近1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施工单位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监控工区每天对“瓦斯电闭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其灵敏、准确、断电功能可靠。
3、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施工单位安设专职司机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个小班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矿生产调度会平衡、相关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申请规定停其中的一路电源,当两路电源必须同时停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通风区、机电工区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会审后,方可由施工单位提出停电申请。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而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汇报矿调度所和矿总工程师,撤出停风区正常通风回风流中作业人员,切断回风流经巷道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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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请示矿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近汇风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限量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时通风区必须安排干部现场指挥。排放期间,通风区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第一汇风点瓦斯。
7、停风区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立即汇报矿调度所和矿总工程师,通风区必须编制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处理。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所汇报。停风区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好。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小班至少检查一次。
9、风筒接头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筒。 1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15、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所,查明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6、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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