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证单书:1.《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任务类型) 2.《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单位)
5.3.3 任务分配
风险应对管理岗(省局征管科技部门) 操作规范:
接收审批后的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审批结果为不同意的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批结果为同意的,分别将税务稽查任务分配给省稽查局,省局纳税评估任务分配给省局承担具体评估任务的各部门,市局纳税评估任务分配给各市局,纳税提醒名单分配给省局纳税服务部门。
业务流向:税务稽查任务名单提交省稽查局稽查任务管理岗;省局纳税评估任务提交省局评估部门评估任务管理岗;市局纳税评估任务提交各市局评估任务管理岗;纳税服务提醒名单提交给省局纳税服务处提醒服务岗。
操作时限:接收后3日内提交。
表证单书:1.《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任务类型)
2.《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单位)
稽查任务管理岗(省稽查局) 操作规范:
接收审批后的税务稽查任务名单,根据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划分范围,确定省局稽查任务和市局稽查任务,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分配。
业务流向:中小税源企业稽查任务提交各市稽查局稽查任务管理岗。
操作时限:接收后3日内提交
表证单书:1.《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任务类型)
2.《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单位)
评估任务管理岗(省局评估部门、各市局) 操作规范:
接收纳税评估任务,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计划。 业务流向:无
操作时限:接收纳税人名单后3日内制定
表证单书:1.《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任务类型)
2.《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单位)
提醒服务岗(省局纳税服务部门) 操作规范:
接收纳税服务提醒纳税人名单,制定提醒服务工作计划。 业务流向:无
操作时限:接收纳税人名单后3日内制定
表证单书:1.《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任务类型)
2.《风险应对任务分配表》(分单位)
风险核查岗(市、县局日常管理与服务部门) 操作规范:
根据指标类别做好风险提醒和风险核查工作,并按时反馈结果。 业务流向:无
操作时限:接收纳税人名单后3日组织实施 表证单书:无
6 税务执行
6.1 业务描述
税务执行是指风险应对部门根据接收的任务,分别组织实施纳税提醒、风险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反避税调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分别提出服务移送评估建议、评估移送稽查建议、反避税调查建议等。
6.2 流程图
税务执行稽查实施部门稽查结束省局国际处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疑难问题省局征科处省局领导评估实施部门评估结束服务实施部门服务结束是审核是是否涉及反避税调查是是否稽查是是否涉及反避税调查否是否评估汇总报批不同意审批同意同意分配评估任务改变应对方式填写分户反馈信息反避税调查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移送省稽查局填写分户反馈信息疑点排除补税、滞纳金账务调整税务处罚执行处理移送司法机关
6.3 业务环节
改变应对方式-执行处理
6.3.1 改变应对方式
评估任务管理岗(省局评估部门、各市局) 操作规范:
1.接收、汇总本部门的评估移交稽查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评估移送稽查的情形主要有: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2.接收、汇总本部门的评估移交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
3.接收、汇总本部门在评估过程中遇到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疑难问题,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给省局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审核。
业务流向: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任务反馈处理岗和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反避税管理岗。
操作时限:评估移交稽查名单清册、评估移交反避税名单清册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名单清册应于每月终了后3日内提交。
表证单书:1.《评估移送稽查建议书》
2.《移交反避税调查建议表》 3.《风险应对反馈表(分户)》
稽查任务管理岗(省稽查局) 操作规范:
1.接收、汇总稽查移交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