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接收、汇总本部门在稽查过程中遇到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疑难问题,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给省局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审核。
业务流向: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任务反馈处理岗和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反避税管理岗。
操作时限:稽查移交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应于每月终了后3日内提交。
表证单书:1.《风险应对反馈表(分户)》
2.《反避税调查建议表》
提醒服务任务管理岗(省局纳税服务部门) 操作规范:
1.接收、汇总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提醒移送评估的情形主要有:经税务机关提醒后,纳税人拒不反馈自查结果的;被税务机关连续两次提醒,纳税人自查结束后,风险仍不能排除的。
2.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 业务流向: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任务反馈处理岗。
操作时限: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应于每月终了后3日内提交。 表证单书:1.《提醒移送评估建议表》
2.《风险应对反馈表(分户)》
任务反馈处理岗(省局征科处) 操作规范:
1.接收、汇总评估部门提交的评估移交稽查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上报审核;
2.接收、汇总各部门提交的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上报审核;
3.接收、汇总纳税服务部门提交的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上报审核;
4.接收、汇总省局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对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的审核结果,需由省局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展开实地调查的,将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上报审核。
业务流向:提交省局征管科技部门审核岗
操作时限:评估移交稽查名单清册、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名单清册及所以相关资料于收到之日起3日内上报。
表证单书:1.《移交稽查名单清册》
2.《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 3.《提醒服务移交评估名单清册》
4.《风险应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分单位) 5.《风险应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分任务类型) 6.《风险应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分税源类型) 7.《补缴税款情况统计表》(分单位) 8.《补缴税款情况统计表》(分任务类型)
9.《补缴税款情况统计表》(分税源类型) 10.《加收滞纳金情况统计表》(分单位) 11.《加收滞纳金情况统计表》(分任务类型) 12.《加收滞纳金情况统计表》(分税源类型) 13.《风险应对税款统计表》(分单位) 14.《风险应对税款统计表》(分任务类型) 15.《风险应对税款统计表》(分税源类型) 16.《风险应对税款统计表》(分行业模型)
审核岗(省局征科部门) 操作规范:
审核评估移交稽查名单清册、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名单清册;
业务流向:审核结果为同意的,提交省局领导审批岗,结果为不同意的,退回省局征管科技部门任务反馈处理岗
操作时限:接收后3日内审核完毕。 表证单书:1.《移交稽查名单清册》
2.《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 3.《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
审批岗(省局领导) 操作规范:
审批评估移交稽查名单清册、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名单清册及相关资料。
业务流向:提交征管科技部门任务反馈处理岗。 操作时限:接收后3日内审批完毕 表证单书:1.《移交稽查名单清册》
2.《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 3.《提醒移交评估名单清册》
任务反馈处理岗(省局征管科技部门) 操作规范:
1.接收审批后的评估移交稽查名单清册,审批结果提交给省稽查局;
2.接收审批后的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提出移交建议的部门,并将审批结果为同意的提交给省局国际税务管理部门。
3.接收审批后的服务移交评估名单清册,审批结果反馈给纳税服务部门,并将对审批结果为同意的提交给评估部门。
4.接收审批后的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名单清册,审批结果反馈给省局国际税务管理部门。
业务流向:移交稽查名单清册提交省稽查局稽查任务管理岗。反避税调查任务审批意见反馈给提出移交建议部门的评估任务管理岗或稽查任务管理岗,审批结果为同意的同时提交给省局国际税务处反避
税管理岗。提醒移交评估审批意见反馈给省局纳税服务处提醒服务任务管理岗,审批结果为同意的提交给评估部门的评估任务管理岗。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任务审批结果反馈给省局国际税务处反避税管理岗。
操作时限:接收后3日内提交。 表证单书:1.《移交稽查名单清册》
2.《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 3.《提醒服务移交评估名单清册》
6.3.2 执行处理
反避税管理岗(省局国际税务处) 操作规范:
1.接收反避税调查任务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调查任务,组织实施。
2.汇总分析反避税调查结果执行情况。 业务流向:无 操作时限:无
表证单书:《反避税调查名单清册》
稽查任务管理岗(省稽查局) 操作规范:
1.接收审批后的移交稽查任务,对审批结果为同意的,根据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