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5当汽鼓水位上至-75MM时,停止进水,注意观察水位是否维持不变,若有升降,说明阀门不严或有泄漏,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3.1.3水压试验
1.3.1.3.1锅炉经过大修和小修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以检查受热面、汽水管道及其阀门的严密性,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进行超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以便对承压部件做必要的技术检验。
1.3.1.3.1.1锅炉每运行6年。
1.3.1.3.1.2锅炉在启动前已停炉一年以上时,
1.3.1.3.1.3水冷壁及炉管更换50%以上或过热器、省煤器管更换100%时。 1.3.1.3.1.4锅炉承压部件大面积修补焊接后。
1.3.1.3.1.5锅炉主要承压部位(汽鼓、联箱)经焊补修整时。 1.3.1.3.2水压试验前的检查与准备。
锅炉水压试验前必须作锅炉启动前必要的检查,并使各阀门处于下列位置。 1.3.1.3.2..1蒸汽系统:主汽门、天空排汽门关闭。
1.3.1.3.2.2给水系统:炉前正路及旁路入口截门应关闭。
1.3.1.3.2.3放水系统:各联箱排污阀、省煤器放水阀、紧急放水阀应关闭。 1.3.1.3.2.4疏水系统:主汽门后过热蒸汽疏水应开启。
1.3.1.3.2.5蒸汽炉水取样、汽鼓加药、表面排污一次阀应关闭。 1.3.1.3.2.6汽鼓水位计处于工作状态,即汽水阀开启,放水阀关闭。
1.3.1.3.2.7做4.4Mpa以上的超水压试验时,水位计应退出试验,关闭其一次阀。 1.3.1.3.2.8应开启炉顶各空气门。
1.3.1.3.2.91#--4#炉安全阀应压住,5#炉脉冲安全阀的入口汽阀应关闭。 1.3.1.3.3水压试验步骤:
1.3.1.3.3.1水压试验准备工作完毕后,可根据冷炉进水要求向锅炉进水。
1.3.1.3.3.2锅炉充满水当高点空气门冒水时应关闭给水门及空气门。在升压前通知检修人员退出炉内及承压部件的工作现场。
1.3.1.3.3.3升压时用注旁路控制压力,升压速度0.1-0.2Mpa/分钟.
1.3.1.3.3.4升压到0.3-0.4Mpa时,检查焊口、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严密情况,如压力无显著下降时则继续升压至4.4Mpa再做上述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根据需要升压至5.5Mpa做超水压试验。
1.3.1.3.4锅炉经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条件时方为合格,否则应查明原因消除缺陷。 1.3.1.3.4.1用重时小于1公斤的手锤轻轻敲击焊口无任何漏水、渗水现象。 1.3.1.3.4.2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附件不渗漏。 1.3.1.3.4.3水压试验后没有残余变形。 1.3.1.3.4.4水压试验完毕后,缓缓开启取样门降压至零然后开启各空气门及天空排汽门将水放至点火水位。 1.3.1.3.5进行水压试验的锅炉必须有专人看管,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以免升压过快和超压,水压试验结果及所发现问题应记录在交接班目记上。
1.3.4联动及各调节阀试验
点炉前须对本炉所有电动、气动调节阀和风机挡板进行空载试验,另外还要对事故按钮、风机联动进行试验,通知电工、仪表给设备送电。
1.3.4.1调节阀试验
在操作盘上用手操开关各阀,应达到如下要求,否则应进行修理。 1.3.4.1.1开度指示应满刻度,
1.3.4.1.2开度指示与阀的实际开度一致。 1.3.4.1.3调节阀应灵活好用。 1.3.4.2事故按钮试验
1.3.4.2.1启动引风机、送风机。
1.3.4.2.2分别操作送、引风机事故按钮到停止位置,操作后恢复原位。 风机跳闸后绿灯闪光、事故嗽叭响。 1.3.4.3开关与联动及保护试验 由电气、仪表配合进行
1.3.4.3.1炉膛熄火联锁保护:
锅炉每个火嘴上安装一个火检探头,检测火焰信号,当探头所对应的火嘴的火焰熄灭时,火检控制器就发一命令线PLC(联锁控制器)。某台锅炉所有火嘴探头检测到无火信号时,PLC就得到了全熄火信号。这时PLC判断5秒钟,确认肯定是全炉熄火。这时发出命令给执行机构速断球阀。关断所有的燃料。
1.3.4.3.2汽包液位联锁保护
PLC的AD003板卡首先采集汽包液位模拟量,即汽包液位的实际显球量,当两个汽包液位低于-75或高于+75时,系统报警提醒司炉注意。当两个液位实际值低于-300,PLC发出命令给执行机构速断球阀,关断所有燃料。
1.3.4.3.3鼓风机跳闸联锁保护:
鼓风机跳闸时,发出一个命令给PLC(联锁控制器),PLC这时等待送风机工频与变频的互为备用一方的投入,当10秒后,送风机工频与变频同时还处于跳闸状态。PLC发出命令给招待机构速断球阀关断所有燃料。
1.3.4.3.4引风机跳闸联锁保护:
引风机跳闸后,发出一个命令给PL(联锁控制器),PLC这时等待引风机、工频与变频互为备用一方的投入。当10秒后,备用没有被及时的投上,引风机工频与变频同时都处于跳闸状态。PLC(联锁控制器)发出命令给执行机械速断球阀,关断所有燃料。
1.3.4.3.5全炉失燃料联保护:
锅炉燃料:高压瓦斯、低压瓦斯、渣油、液烃压力低于工艺设定下限时,现场炉前的压力开关发命令给PLC,同时PLC又得到盘上压力二次表的压力也低于工艺设定下限时,PLC(联锁控制器)发出命令给执行机构速断球阀,关断燃料。
当其中某一种燃料低于工艺设定下限压力时,此时PLC(联锁控制器)只节断此一种燃料。 1.3.4.3.6急停联锁保护:
只限于突发事故情况下,由司炉人员在控制面板上按下急停按钮,这时PLC(联锁控制器发出命令,切断燃料)。
1.3.4.4联锁保护故障恢复:
当系统出现联锁保护时,首先应查明原因:
1.3.4.4.1汽包液位过低(低于-300)产生联锁保护,使炉膛熄火。这时锅炉应吹扫10分钟,控制盘上吹扫灯亮,指示正在进行炉膛吹扫。待水位恢复到正常(高于-300)吹扫结束后,按下“复位“按钮,汽包水位低联锁故障记忆即可解除,系统正常。
1.3.4.4.2引风机、送风机跳闸联锁保护时,使锅炉熄火,这时只要把急停按钮恢复正常,即把“急停“按钮旋出,把引风机、鼓风机正常启动运行,按下“复位“按钮系统即可恢复正常。
1.3.4.4.3燃料高、低压瓦斯、渣油、液烃压力都低于工艺设定值时,产生联锁保护,使锅炉熄火,这时只要把燃料压力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1.3.4.5联锁解除:
系统由于正常工作需要和工艺要求不需要某一项或几项联锁保护时,工艺主管领导可在控制台内部把相应联锁解除开关打到联锁解除状态。
1.3.4.5.1联锁开关手柄向下联锁投入。 1.3.4.5.2联锁开关手柄向上联锁解除。 1.3.5炉前燃料系统的投入 1.3.5.1瓦斯系统的投入
瓦斯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燃料,应特别注意,防止其系统泄漏,因此瓦斯系统投入前必须漏。
1.3.5.1.1扫线前关闭各炉瓦斯火嘴阀、放空阀、瓦斯加热器瓦斯入口总阀、量程低于蒸汽压力的瓦斯压力
表阀,其它各阀应处于开启状态。
1.3.5.1.2通知仪表投入瓦斯调节阀。
1.3.5.1.3通蒸汽扫线,从各炉炉前瓦斯扫线阀加汽,从瓦斯脱水罐、瓦斯加热器脱水阀排出。
1.3.5.1.4检查所有管线、阀门、法兰、阻火器等瓦斯系统是否严密,如有泄漏必须处理,否则不得投入。 1.3.5.1.5扫线完后,关闭扫线阀,各炉炉前瓦斯总阀、瓦斯脱水罐、加热器脱水阀,开启压力表阀。 1.3.5.1.6通知瓦斯班要引瓦斯,缓慢开启瓦斯加热器瓦斯入口总阀,待系统压力稳定后,在脱水罐处和各炉前进行瓦斯脱水,脱出的水应用容器运走。
1.3.5.2注意事项
1.3.5.2.1锅炉点火时,须防止可燃气体爆炸,点火前应将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彻底排除,点火时应注意观察着火情况,如点不着火要及时关闭瓦斯入口阀门,彻底通风后重新点火。
1.3.5.2.2投用低压瓦斯时,压力维持在0.02—0.05Mpa,投用高压瓦斯时,压力维持在0.05—0.15Mpa。 1.3.5.2.3投用瓦斯前,应将管道内空气和积水放尽,不准放到锅炉房地面或地沟,应运走。 1.3.5.2.4在运行时要经常检查燃烧情况,防止瓦斯灭火,当发生灭火时,严禁继续供给瓦斯以防炉膛爆炸。 1.3.5.2.5运行中每班对瓦斯脱水二次。(不许脱到地面或下水井应运走) 1.3.5.2.6炉膛必须保持规定的负压,严禁正压,以防瓦斯回火和喷火伤人。 1.3.5.2.7瓦斯管线附近严禁烟火,如需动火,必须办理火票。
1.3.5.2.8每台炉当瓦斯投用时应关闭本炉放空阀,停用时应开放空阀。 1.3.5.3燃料油引入
锅炉用瓦斯点火后,即可引入燃料油在炉前循环,投入顺序如下:
1.3.5.3.1对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各阀门位置正确,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好用。
1.3.5.3.2待启炉大油操作台扫线:关闭该炉进油总阀、回油总阀和付线阀,关闭小油操作台联络阀,并上好油枪,投入压力表,开启该炉点瓦斯火嘴的进回油阀,开启大油操作台扫线阀对火嘴进油管路进行扫线,扫通后,关闭大油操作台进油旁并对火嘴回油进行扫线,扫通后即停止,严禁向热渣油罐扫线。
1.3.5.3.3缓慢开启进油总阀,使油通过火嘴燃烧并将存水赶尽。
1.3.5.3.4根据需要如不需投油则关闭火嘴进回油阀,打开小油操作联络阀及大油操作台回油阀,使油打循环。
1.3.6锅炉点火
1.3.6.1凡锅炉启动必须由当班值长通知,在当班班长指挥下进行。
1.3.6.2点炉必须开启下列各阀:各部空气阀、天空排汽阀、再循环阀、所有仪表及连续排污一次阀、减温器出入口阀、主汽门、投入冷风加热器运行。
1.3.6.3应检查炉内情况,如发现积油应清理后方可点火。
1.3.6.4点火步骤:锅炉点火分为锅炉正常点火和锅炉熄火联锁保护恢复之后点火。 1.3.6.4.1锅炉自动点火:
1.3.6.4.1.1把控制台上“手动/自动“旋钮旋到自动位(定位) 1.3.6.4.1.2把控制台上点火运行旋到点火位(定位) 1.3.6.4.1.3控制台正常供电。
1.3.6.4.1.4检查点火枪是否正常好用,并检查现场控制箱,使其正常供电,电源开关闭合。 1.3.6.4.1.5启动引风机保持炉膛负压100-150pa,通风5-10分钟。 1.3.6.4.1.6启动送风机,保持炉膛负压30-50pa。 1.3.6.4.1.7调整燃烧器风压500-700pa。 1.3.6.4.1.8按下“复位“按钮
1.3.6.4.1.9选择相应需点火火嘴的点火枪,即把控制台上相应的“选择枪1-4“的选择开关板到位。 1.3.6.4.1.10按下“点火程序启动“按钮,此时“点火程序运行“与“吹扫“指示灯亮。吹扫炉膛10分钟。 1.3.6.4.1.11吹扫结束后,联锁阀自动开启,点火枪伸入炉膛打火30秒,此时,操作工从观察孔看到点火电极打火时,开启炉前相应的瓦斯火咀阀。点火成功后程序自动退出点火枪。
1.3.6.4.1.12如果30秒内点火失败,系统不退枪,自动关阀,自动吹扫10分钟进行二次点火。操作人员
听到联锁阀开启后,可开启炉前瓦斯阀进行点火。
1.3.6.4.1.13如果二次点火失败后,系统自动吹扫10分钟,并关断联锁阀,自动退出点火枪等待下一次选枪点火。
1.3.6.4.1.14点火成功后,可进行有火状态下点燃其它火嘴工作。 1.3.6.4.2手动点火:
在点火前检查点火枪良好状况,使控制台和现场操作箱正常送电。 1.3.6.4.2.1正常启动引风机、鼓风机。
1.3.6.4.2.2把“手动/自动“旋钮旋到手动位(横位)。 1.3.6.4.2.3把“点火运行切换“旋到点火位(立位)。 1.3.6.4.2.4按下“复位“按钮。
1.3.6.4.2.5把燃料联锁阀门旋到开启阀门位(立位)现场操作箱与控制台上旋钮都旋到开启位。 1.3.6.4.2.6点火操作人员开启瓦斯管道的总截止阀。
1.3.6.4.2.7搬动现场操作箱的相应“点火枪进/退“旋钮。这时对应火嘴的点火枪推进器把点火枪推进炉膛。
1.3.6.4.2.8按下现场操作箱相应火嘴的“点火枪点火“按钮。按住不动,同时点火操作人员开启炉前对应的瓦斯阀。直到点火成功后才可松手结束。
点火失败后即可重复上述过程。
1.3.6.4.3锅炉熄火联锁保护故障恢复之后点火。
当系统出现联锁熄火保护时,系统自动执行吹扫程序,待查明原因把故障排除吹扫程序结束后,按下“复位“按钮。即可进行锅炉自动、手动点火操作。
1.3.6.4.4锅炉出现熄火联锁保护后,故障排除系统恢复正常,为节省时间班长或值长可根据情况按下“复位“按钮。执行手动点火程序。
1.3.6.5指示灯与开关位置
1.3.6.5.1“1-6号“探头在检测火焰时有火时,指示灯灭,当指示灯亮时表示与其相应的火嘴无火。 1.3.6.5.2鼓引风机、工变频运行时其指示灯灭,当其停止时指示灯亮。
1.3.6.5.3低、高压瓦斯、渣油、液烃压力、炉膛负压,低于或高于其报警值,指示灯亮,正常时报警指示灯灭。
1.3.6.5.4火汽包水位、急停出现联锁保护时,指示灯亮,正常无故障时报警指示灯灭。
1.3.6.5.5“1-4或6号点火枪“某一枪进到位时相应红色指示灯亮,退到位时相应绿色指示灯亮。 1.3.6.5.6联锁阀开启时,绿色指示灯亮,关断时,相应红指示灯亮。 1.3.6.5.7联锁阀相应旋钮开关,原位(立位)它所控制的阀开启,
1位(横位)阀关闭。此旋钮开关只有在“手动/自动“旋钮在手动位时,方可有效操作,自动时不起作用。
1.3.6.5.8.“点火枪1-4号“旋钮开关在原位(立位)没有选择,在1位(横位)点火枪被有效选择。 1.3.6.5.9两个“急停“按钮被同时按下时,急停联锁有效,如果此时正在进行点火时也可退出点火程序。 1.3.6.5.10“复位“按钮可清除掉“故障记忆“。
1.3.6.5.11“清音“按钮,按下可习闭掉当时故障报警意响。
1.3.6.5.12“试验“按钮按下时,所有指示灯亮,其弹出指示自动恢复正常。
1.3.6.5.13主电源开关“与“监视器电源开关“原位(立位)表示关断状态。1位表示其运行状态。
1.3.6.5.14锁解除开关设在控制台内,当手柄朝上时表示相对应联锁解除,即使出现相对应的联锁故障时,不关断燃料。手柄朝下联锁投入。
1.3.6.6锅炉正常运行及注意事项 1.3.6.6.1有火正常运行时.
1.3.6.6.1.1点火运行切换“即可在点火位也可以运行位。 1.3.6.6. 1.2“手动/自动“旋钮可任何位置,建议在运行位。 1.3.6.6.1.3燃料阀开/关旋钮建议在开位(立位)。
1.3.6.6.1.4选择点火枪建议不选枪位。 1.3.6.6.2锅炉无火停炉
1.3.6.6.2.1建议“点火运行切换“旋钮旋在点火位。
1.3.6.6.2.2“手动/自动“旋钮,旋在自动位,如果旋到手动位当按下“复位“钮时,联锁阀在无燃料压力低故障时,自动开启。
1.3.6.6.2.3把各燃料阀的旋钮控制开关旋到关位(横位) 在停炉时控制台不要停电。, 1.3.6.6.3注意事项
1.3.6.6.3.1控制台非检修情况下,应有电运行。把控制台及现场操作箱电源都闭合。 1.3.6.6.3.2算机监测系统应保证非检修情况下都有电运行。 1.3.6.6.3.3点火前用手动方式检测点火枪是否有效打火。 1.3.6.6.3.4在停炉时不要把“手动/自动“钮旋到手动位。 1.3.6.6.3.5交接班按“实验“按检查指示灯是否正常。
1.3.6.6.3.6系统联锁阀执行机构必须按正常检修规程定期实验和检修,保证运行可靠性。 1.3.6.6.3.7监视器应定期检修,擦试。
1.3.6.6.4如用油点火时,需投小油嘴或把进油压力控制在1.4-1.8Mpa。
1.3.6.6.5点着的火焰应明亮,火焰无暗色部分,无喷泉油不良所形成的大颗粒油点,火焰无闪砾现象,火焰不能冲击后墙或侧墙,点火棒在稳定后方可取出。
1.3.6.7点火注意事项:
1.3.6.7.1点火者必须立于点火孔旁侧,以免被可能喷出的烟火所烧伤。
1.3.6.7.2如果开启瓦期(或油)门点不着时,应立即关闭瓦斯(或油)门,重新进行点火。
1.3.6.7.3重新点火前必须先对炉膛通风5-10分钟,并检查炉内,如积油过多应清理后方可点火。
1.3.6.7.4在升压过程中如投单只喷燃器,应每小时切换一次,两只喷燃器应对称,以保持炉内受热均匀。 1.3.6.8油喷燃器的投入工作。
1.3.6.8.1将油枪装好,投入压力表,开启进回油蒸汽扫线阀,进行扫线,并检查其严密情况。 1.3.6.8.2扫通后关闭节水所扫线阀。 1.3.6.8.3开启回油阀,缓慢开启进油阀。 1.3.6.8.4点着后根据燃烧情况调整风量。 1.3.6.9油燃烧器的停止工作 1.3.6.9.1关闭火油阀、回油阀。 1.3.6.9.2开启火嘴进、回油扫线阀。
1.3.6.9.3蒸汽扫线完毕后关闭火嘴风挡板,待火嘴汽压回零后,将油枪抽出200-300MM作报告用。 1.3.7锅炉升压
1.3.7.1锅炉自点火至并汽的时间一般为2-3小时。
1.3.7.2升压过程中应设专人监视水位,并定时冲洗水位计,以保持水位正常,冲洗程序如下: 1.3.7.2.1开放水阀,使汽管、水管及玻璃管得到冲洗。 1.3.7.2.2关闭水阀,冲洗汽管及玻璃管。 1.3.7.2.3开启水阀,关闭汽阀,冲洗水管。
1.3.7.2.4开启汽阀,关闭施水阀,检查汽鼓水位。在冲洗水位计前后,应注意水位计内水位情况,当关闭放水门后,水位应很快上升,此后水位应有轻微波动,如水位上升缓慢,说明有阻塞现象,应再冲洗,、。在进行上述冲洗时,操作应缓慢,应戴防护手套,脸勿正对水位计。
1.3.7.3在升压过程中要注意各部热膨胀情况,如指示异常应查明原因,若膨胀部位卡住应停止升压,升压初期,当局部水冷壁受热迟缓,膨胀不均时,可由下联箱放水调节温差,上水前压力为0.3—1.5MPa时,并汽前各记一次膨胀值。
1.3.7.4升压过程中主要操作如下:
1.3.7.4.1当压力升至0.1—0.2Mpa时关闭空气门,通知汽机班打开并汽门前疏水对主汽管进行暖管。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