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旗域中心城市,内蒙古西部地区新能源利用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要的草原生态边贸旅游城镇。 第44条 城市职能
1、全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职能 2、中蒙两国边贸合作的职能
3、自治区西部新能源利用装备制造业基地的职能 4、工矿产业发展的服务职能
5、边境草原特色的休闲旅游胜地的职能 第45条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6.0万人;中期(2020年)7.5万人;远期(2030年)10.0万人。 2、建设用地规模
海流图镇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为11.35km2,人均189.10m2;中期(2020年)13.75km2,人均283.36m2;远期(2030年)为14.95km2,人均149.51m2。
第九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指引 第46条 海流图镇城区
海流图镇城区的发展以打造乌拉特中旗旗域中心城市,内蒙古西部地区新能源利用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要的草原生态边贸旅游城镇为中心。
城区以东为万亩民族文化旅游生态公园,是海流图镇城区重要的生态的屏障和休憩游赏空间。
城区以西规划结合铁路站场建设海流图镇西物流园区,占地规模控制为3平方公里,以发展煤炭等矿产资源物流为主。城区以南结合南出口建设海流图镇南物流园区,占地面积控制为2平方公里,以发展农副产品、建材、轻工业产品物流配送为主。 第47条 甘其毛都口岸
甘其毛都口岸规划控制区1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平方公里,其中口岸镇区2.3平方公里,包括互市贸易、专业市场、保税物流、生活配套、镇区中心等功能区;镇区东北为毅腾物流园区,占地0.7平方公里,南部为际誉物流园区,占地1平方公里。
口岸建设以打造重要的资源进口通道、中蒙国际合作的桥头堡;呼包鄂城市群“出区达海”战略的重要支点;支撑巴彦淖尔实现洼地崛起的重要增长极为战略目标。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口岸过货通关能力,构建高效的物流系统,建设口岸管理区,打造以过货通关、现代物流为基础产业的蒙古国矿产资源进口通道。打造以农畜产品加工、轻工业产品制造为主的出口加工基地,以边境贸易、特色旅游为主的特色服务基地。加强甘其毛都口岸和巴彦淖尔市各个产业园区协调发展。 第48条 口岸加工园区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位于乌拉特中旗的德岭山镇乌不浪口,园区规划总面积23.87平方公里。按照“依托口岸优势,结合区位资源,协调区域发展,科学规划布局”的总体思路,以建设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为载体,以进口资源为优势,以煤炭和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为主导产业,打造依托甘其毛都口岸的重化工业基地。 第49条 重大基础设施
协调布局西甘、甘泉铁路线路及站场;继续海流图城区以南的污水处理厂、殡葬设施、垃圾填埋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强对德岭山水库水源的保护和利用,建设乌不浪口水库,敷设输
水管线,为海流图镇城区和口岸加工园区提供供水水源。 第50条 跑马场建设
在同和太牧场较为平坦的位置建设跑马场,用于开展那达慕盛会。 第51条 农村居民点规划
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实施迁村并点,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第52条 生态绿化
控制海流图河两岸,加强管理,多种植生态林地,避免水源受到污染;保护巴仁宝力格、德岭山、乌不浪口等水库;加强草原生态恢复以及防风固沙等生态建设,确保整体生态系统不受破坏。
第十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53条 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主要向北和向西发展,向南在结合现状的基础上适当有所开发。 第54条 空间管制规划 1、禁建区
北山等陡峭山体;海流图河、海流图西河、蒙中河等水系;民族文化旅游生态园等生态景观林地划为禁建区,实行严格保护,杜绝开发性建设。 2、限建区
西部山梁缓坡地、高压走廊以及为城市远景发展预留的备用地划为限建区,应以保护和控制为主,严格限制城镇开发性建设。 3、已建区
现有建成区为已建区,城镇建设优先利用已建区用地,调整用地结构、盘活存量土地,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适建区
禁建区、限建区、已建区之外的区域为适建区。必须按照规划的土地用途进行开发建设,优先使用闲置地和废弃地,其中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照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55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
海流图镇城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为:东至海流图东河及民族文化旅游生态园,西至海甘公路,南至南部物流园区南边界,北至北山山脚。增长边界范围内用地面积约为23 km2,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4.95 km2。 第56条 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点、四轴、四片”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
“两心”指旧城中心和新城中心。旧城中心定位为高档零售商业中心;北部新城区以新的旗政府为核心形成新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两点”指以现状体育场为主体的城区次中心及南部物流园区次中心。
“四轴”指沿海流图路、巴音街、川井路以及垮纬一街和纬二街区域的四条公共服务轴。其中沿海流图路、巴音街、川井路以商业功能为主,垮纬一街和纬二街区域则集办公、商贸、休闲等综合功能。
“四片”指新城片区、旧城片区、南部物流园区和西北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园区。新城片区和旧城片区以居住和生活服务为主,南部物流园区以发展建材、农副产品、轻工产品物流为主,辅助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西北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园区以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利
用的装备制造业为主。 第十一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第57条 居住用地指标控制及分类
规划居住用地578.82ha,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8.71%,人均57.88m2。其中二类居住用地552.50ha,一类居住用地26.32ha。
规划期内海流图镇居住用地主要以二类居住为主,对现状三类居住用地逐步改造调整,大部分提升为二类居住用地,小部分置换为公共设施用地。在环境优美的地段,可结合未来的居住需求,建设部分高档住宅。 第58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居住用地根据城市道路和各项用地规划布局情况划分成3个居住片区,每个居住片区均配套公共服务中心。
东街居住片区:杭盖北街以南、川井路以东为东街居住片区,居住用地222.09ha,可容纳人口4.15万。居住用地以改造为主,在延续现状肌理和社会联系的同时,控制开发强度,降低建筑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开辟绿地等开敞空间,改善居住环境,使之达到二类居住用地的标准。
西街居住片区:杭盖北街以南、川井路以西为西街居住片区,居住用地170.09ha,可容纳人口3.05万。居住用地以改造为主,在延续现状肌理和社会联系的同时,控制开发强度,降低建筑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开辟绿地等开敞空间,改善居住环境,使之达到二类居住用地的标准。
北街居住片区:杭盖北街以北为北街居住片区,居住用地152.91ha,可容纳人口2.80 万。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在环境优美的地方适当开发低层住宅,按照新型社区的理念,统一规划设计,综合配套相关设施,建成环境优美,配套完善,设施齐全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型居住区。
第59条 配套公共设施 规划两所小学和三所中学。 第60条 住房需求
规划预计到2030年海流图镇城区住房总面积需达到350万平方米。 第61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2)经济适用住房满足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旗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3)拆迁还房项目,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求,除拆迁安置面积因素,一律按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安排。 第62条 住房建设空间布局指引
住房建设空间布局总体上形成以城区中心带动南、北两翼的布局:
(1)旧城区以旧区改造为主,并充分利用目前规划预留地,作为住宅建设重点发展地区。规划期间,应继续加大对这些地区的土地供应,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各项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在该区要重点建设政策性住宅;
(2)结合城市北部新区的拓展,在镇区北部重点建设中档商品住宅,在景观环境较好位置,适当建设高档次住宅,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63条 公共设施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以海流图路、川井路、巴音街、纬一街、纬二街为主轴,新老城并重,多中心的公共设施系统。 第64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中心北移,逐步将老城区主要行政机关搬迁至北部新区,新建互市贸易、商业洽谈、边贸办公等商务办公设施,结合新的旗政府形成全旗新的行政办公中心。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为74.28ha,占总建设用地的4.97%,人均7.43m2。 第65条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商业以旧城中心为主,沿海流图路、巴音街、川井路带状分布,在南部物流园区形成专业市场。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为101.04ha,占总建设用地的6.73%,人均10.10m2。 第66条 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在保留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在新区中心发展文化娱乐设施。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为3.91ha,占总建设用地的0.26%,人均0.39m2。 第67条 体育用地
规划适当扩大现状体育中心的用地规模。在新区规划一处体育用地,形成综合性体育公园。规划体育用地为12.93ha,占总建设用地的0.86%,人均1.29m2。 第68条 医疗卫生用地
对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进行集中改造和扩建。规划医疗卫生用地为7.03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7%,人均0.70m2。 第三节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第69条 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96.11ha,占总建设用地的6.40%,人均9.61m2。主要集中在城区西北部及海流图西河以南。海流图西河以南工业小区规划工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以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为主。西北部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园区,规划工业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积极拓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
规划结合工业集中区和对外交通出入口布置仓储用地,在城市生活区配置小型仓储物流用地,规划仓储用地为58.71ha,占总建设用地的3.93%,人均5.87m2。
第十二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70条 道路网结构
海流图镇城区基本采用“方格”路网形式,形成“六横四纵”的城市路网主骨架。“六横”指纬三街、纬一街、杭盖街、巴音街、大南街、南纬二街;“四纵”指海流图路、川井路、海西路、西环路。
第71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规划主干路红线宽度40m,次干路红线宽20~40m,支路红线宽20m及以下,道路断面形式采用单幅路和三幅路形式。 第72条 交通设施规划 1、客运站
现状客运站予以保留,在北部新区纬一街南建设新的客运站,。 2、公共停车场地
规划结合城市出入口、城市大型公共设施及专业市场设置城市主要公共停车场8处,共占地6.88ha。 3、 广场
规划广场用地10.48 ha,除保留原有广场外,结合城市行政中心、商业服务设施适当增设。 4、公交首末站
规划结合城市出入口布置三处公交公交首末站,西北部新城区公交首末站结合公交总站设置。
5、加油站规划
规划加油站5处,详细位置参考道路规划图。
第十三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73条 绿地系统布局
规划区绿地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一心、两带、多节点”的绿化格局。
“一心”是指城区东面的大片民族文化旅游生态园绿地。 “两带”是指沿路绿化带、滨水绿化带。 “多节点”均衡分布的公园绿化节点。 第74条 绿地规划指标
至2030年,规划绿地180.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00%,人均绿地18.01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58.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54%,人均公共绿地为15.82m2。
第十四章 景观风貌规划 第75条 景观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一带、五轴、三廊、多点”的整体景观体系。 1、 一带(核心景观带)
以海流图路、巴音街、川井路、纬一街、纬二街为轴,串联乌拉特中旗新的城市中心、旧城中心等重要标志区域,形成海流图核心景观特色地带。 2、五轴(沿街绿化景观带)
规划沿教育路、海西路、杭盖街、纬一街、纬二街设置沿街绿化带,形成五条沿街绿化景观轴带。 3、 三廊
规划依托流图东河、西河、蒙中河三条河流以及两侧的绿带形成三条绿色廊道。 4、多点
城市中心、城市门户区以及重要路口塑造多处景观节点。 第76条 重要的景观控制区域和控制点 1、重要地段城市景观控制
川井路和海流图路,使沿街建筑联成统一的界面,并通过环境艺术的塑造,形成满足视觉享受和功能要求的公建服务景观轴,保持宜人的空间尺度,两侧建筑物的造型、体量、近人范围的尺度、高度、色彩、材质及路面铺砌、广告设置、绿化配置,以至路灯、座椅等建筑小品要经过精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