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主要出入口控制
城市主要出入口应有一定的标识性和必要的开放空间,形成城市门户景观节点。 3、重要开放空间
滨水空间:沿海流图东河、西河、蒙中河两侧布置滨河绿地及必要的游憩设施,以绿地、水系、游园相结合的景观带形成城市的标志,以开阔、绿色、宜人的亲水空间给人以多方位的视觉享受。
生态景观渗透带:镇区北山的山体及周边的生态绿地,形成对城区的景观渗透。
广场:城市广场是城市的标志,城市广场设计中应考虑有一定的文化品位,结合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
城市雕塑景观:结合城市广场和公园的建设,设置具有历史性、时代性、象征性和地方特色的城市雕塑。
第十五章 土地开发控制规划 第77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1、建筑高度控制规划 (1)低层区
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主要为规划区内基础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一类居住用地和仓储用地。 (2)多层区
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主要为城区内大部分居住用地以及工业用地。 (3)中高层区
建筑高度控制在24-50米,主要为城区中心的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北部新区的小高层居住用地。 2、基于用地性质的开发强度控制
居住用地容积率基本控制在1.0—1.5,公共建筑容积率建议在1.2—2.5,工业仓储容积率建议不低于0.6。
3、基于地块区位的开发强度控制
城市中心区、城市发展轴、城市主要干道两侧以及紧靠中心区、城市发展轴及干道外围等区域,容积率较高;接近城市边缘、地形较为复杂或接近生态敏感区以及生态区边缘、或因特殊需要控制的区域,容积率一般较低。 第78条 绿线划定与管制
绿线指城市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逐渐迁出。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79条 蓝线划定与管制
蓝线蒙中河、海流图东河、海流图西河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它对城市
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80条 黄线划定与管制
黄线为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十六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81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服务期限为规划远期2030年,服务人口为10万人,服务范围为2030年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规划建成区。
2、规划海流图镇城区远期2030年供水规模为2.03万m3/d。远期消防安全储水量为504.00m3(该部分水量不计入供水规模,常备于清水池中,用后在24小时内补回)。规划末期海流图镇城区自来水厂供水总规模为2.03万m3/d。
3、规划海流图镇近期前两年利用现有和在建水源井,供给居民用水;近期末、中期、远期以民族文化旅游生态园东北侧海流图河岸边孔隙潜水、乌不浪口水库、德岭山水库地表水和阿其尔河孔隙潜水作为城市发展的水源地。
3、规划现状自来水厂保留,作为管网加压系统,在规划区东侧按照远期供水规模要求新建自来水厂,在北边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建供水加压泵站一座。规划供水管网采用压力输水方式。从新旧水源地水源井取水经泵站提升通过输水管线将水送至自来水厂。单井出水管和连井管为DN200,输水管为两根DN400。
4、所有供水设施均按远期供水规模/2.03万m3/d进行规划,供水时变化系数取1.5,最高时供水量为1269.00 m3/h。
5、根据现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水源保护,防止水源及水源地污染。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有污染的工业项目,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污水灌溉。以水源井群为中心,半径100米范围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边界向南延伸1000米作为补给源为二级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外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为准保护区。
6、给水工程应按远期水量规模的要求配设管径,在建设时序上宜于分期,供水设施用地应结合远期建设留有余地。 第82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工程服务期限为规划远期2030年,服务人口为10万人,服务范围为2030年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规划建成区。
2、规划选择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城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考虑回用,其余尾水最终考虑排放至东侧河槽中,雨水则就近分散排入附近的沟、渠或绿地。
3、污水量的测算采用折污系数法。规划海流图镇城区远期污水规模为1.11万m3/d。 4、规划污水处理厂在原有规模基础上逐步扩建,处理工艺为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考虑回用作为市政绿化和浇洒道路用水,回用水水质必须达到绿化及景观生态用水水质标准。其余尾水最终考虑排放至东侧河槽中。
5、污水工程均按远期污水工程规模1.11万m3/d进行规划,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城镇建设的需要分期进行。污水管道管径采用D400~D800mm。
6、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无暴雨强度公式,规划采用临近的五原暴雨强度对海流图雨水量进行计算。
第83条 供电工程规划
1、到2030年,海流图镇城区总用电负荷为127871.8KW,10KV变电所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0.9~0.95。
2、规划利用海流图镇城区现有110kv和220kv两座变电站为海流图镇城区供电电源,实现双回路供电。
3、10KV线路以埋地为主,沿人行道下设电缆管廊,并间隔一定距离预埋道路横穿管,对现有架空裸线应根据情况逐步进行改造,实现绝缘化、地下化。
4、对海流图镇现状10KV中压配电网分期进行改造,并新建部分10KV中压配电网。规划建议在镇区设置部分10KV开闭所,新建的镇区10KV开闭所主要采用环网供电,根据地块负荷值及其分布组成环网,开环运行。10KV变电所服务半径按线路末端电压降小于4%考虑,为300米。
第84条 电信工程规划
1、在保护电信业务市场开放经营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在电信管道路由的建设上,各主营公司要“分工合作”,节约规划区管理用地,避免电信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
2、到2030年末,到2030年,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固定电话用户为87346户,移动电话用户为7万部。
3、按大容量、少局所的布置原则,结合用户分布和规划布局,规划扩建通信交换局,容量为9万门。对镇区内用户量大集中的地区,设电信模块局作为补充。
4、在继续发展GSM和CDMA等第二代移动通信网的基础上,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完善移动网络结构,按骨干层、会聚层和接入层三个层次规划站址和线路。
5、在海流图镇城区配套建设部分邮政支局(所)、电话厅、报刊零售点等基础设施和网点。 6、通信管道建设要适度超前,在与道路同时建设时,管孔容量一次敷设要满足5—20年的需求,各电信主营公司的管孔需求量要同时纳入管道建设中。 第85条 邮政设施规划
近期初步形成以实物传递类、金融服务类、集邮类、电子邮政为主,多种业务互为补充,具有一定规模的邮政综合业务体系。远期全面实现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实物通信向融合现代化实物传递手段和高科技信息手段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产业转变。 第86条 供热工程规划
1、平均面积热指标取55W/m2。规划总热负荷为520MW。
2、规划城区设热源厂一座,热功率64兆瓦锅炉9台。供热介质为水,供回水温度按130/70℃考虑。
3、供热管网采用枝状布置,直埋敷设。
4、 规划设热力站72座,每座供热面积5~20万m2。 第87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天然气气源来自鄂尔多斯市长庆气田。 2、在住宅集中的区域,设置10座调压站。
3、管网规划
燃气管网输配系统压力级制采用中压A、低压两级制。燃气中压干管网络根据气量分布情况,近期采用枝状布置,远期尽量做成环状。 4、燃气管道敷设原则
(1)燃气管道采用埋地敷设,管道埋深不少于当地30年冰冻线值。 (2)管道走向沿市政道路敷设时,管道布置在道路的人行道或绿化带下。 5、燃气管道材质选用
(1)燃气市政管道采用螺旋钢管或无缝钢管。 (2)庭院管道采用PE管。 第88条 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1、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规划期末,全镇主要水体,城镇大气及噪声环境的主要监测指标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城镇和郊区生态环境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 大气环境:近期全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春季和工业区大气污染显著减轻。远期镇区大气环境质量力争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地区整体生态状况明显得到改善。
水环境:近期全镇主要水体达到规划功能标准,城镇饮用水质近期达到国家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0%以上。远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0%。 固体废弃物与危险废弃物: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90%。2030年大于98%,危险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城镇生
活垃圾无害化生理处理率2015年达到80%以上,2030年达到90%以上。 2、环境分区 一类环境功能区:旧城区、新城区以生活居住、企事业单位为主,划为一类环境功能区,应立足于有计划的开发、保护性的利用,防止乱占乱建的现象。环境目标是:大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环境噪声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二类环境功能区:工业用地集中的南部物流园区及西北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园区划为二类环境功能区,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倡相邻企业的同类工业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等集中处理处置,以提高环境保护投资的规模效益及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环境目标是:大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环境噪声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3、环境保护措施
(1)调整能源结构,开发清洁能源,提高燃气普及率,加强对城镇炉、灶的改造,控制煤烟型污染。
(2)提倡集中供热,控制工业废气排放量;加强汽车尾气、餐饮业油烟废气的治理以及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控制。
(3)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因施工造成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4)完善城市绿化生态系统,提高绿化覆盖率,增加城市自净能力。 (5)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源的保护,严禁在保护区内建设污染项目。
(6)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不得无证排放。
(7)完善区内道路系统建设及交通组织,降低交通噪声;强化对有工业噪声源企业的监督;积极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及商业娱乐噪声。
(8) 统一管理,集中处理,对工业废弃物尽可能综合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工业废弃物在进行储存和处置时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9)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状况。 第89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2015年海流图镇城市生活垃圾日产量为9吨,到2030年日产垃圾达15吨。
2、规划在城区南北各设置一个基层环卫站,分别服务于南北两个片区。其功能为环卫办公、环卫车辆停放及清洗。
3、设置7个垃圾转运站,每处占地不小于800 m2。 4、改造现状垃圾填埋场,设置防护绿化带。
5、近期城市粪便进行厌氧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原有公厕粪便实行机械清运,新建的公厕,单位及住宅化粪池尽可能建造沼气净化池,中期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6、城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厕要逐步改造成二类以上公厕,水冲式达到100%,并创造条件建设生态公厕。各类区域公侧布置密度遵照《城镇环卫设施设置标准》。
7、按每万人设置2辆环卫车辆,近期12辆左右,远期为20辆,其停车用地结合环卫站、垃圾中转站建设。
8、规划按每万人一个环卫工作作息场所设置。每处占地面积30平方米。
9、保持道路清洁、完好、畅通,道路两旁各种标志小品(包括广告)整齐、美观,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不得占道经营,保持城市清洁卫生。
第十七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90条 消防规划 1、消防站:
城区增设2个消防站,将规划区分为3个责任区。每个消防站占地3000m2左右,配有4~5辆消防车,并配备监视和通讯报警设备。 2、消防供水:
城市供水能力应同时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管网,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00mm, 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 3、消防车通道
为保证火灾时消防车的顺利通行,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4m,在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50m的街道均应设有不小于4mx4m的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上空4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火灾报警与消防通讯指挥
采用比较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且在电话分局至消防队火警接警室设置不少于两对的火警专线。在城市一级消防重点保护单位至城市火警总调度台或责任区消防队均应设有线和无线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在城市火警总调度台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环保等部门之间都应设有专线通讯。 第91条 抗震规划
1、海流图镇按丙类模式编制抗震防灾规划。
2、海流图镇按基本烈度7度抗震标准设防,生命线工程提高一级设防。
3、城区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均应按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的抗震要求设防。新建重大项目建设选址,重要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都要做好工程地质和抗震工作。 4、建立指挥、消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运输通讯等抗震指挥保障系统。 第92条 人防工程规划
1、规划战时按城市人口的40%留城,则留城总人口为4.0万。按留城人员人均1.3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