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瓦斯钻孔,钻杆提出后要用木塞堵住钻孔,以防瓦斯溢出。 第25条 钻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减小以及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要立即派人监视水情,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
2、钻孔透采空区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要停钻加强通风,并及时封孔,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3、瓦斯抽放钻孔如出现瓦斯涌出量急剧增大、顶钻杆等现象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4、煤层注水钻孔钻入顶板或底板岩石中时,要停钻,该孔报废,并将废孔封死,不得注水。
5、如钻孔透巷道,应根据所透巷道中的具体情况安排透孔安全注意事项,采取防范措施。 六、钻机的维修与保养
第26条 各种类型钻机的维修与保养按说明书进行,并建立班保、周保、月保制度。
第27条 钻机不得在无人照管的情况下运转,钻机任何部位出现故障时都应立即停机检查。
第28条 钻机外露的转动与滑动表面在每班开车前应擦拭干净,并涂一层机械油。应注意保养好注油部位。
钻机长时间不用时,应对所有外露表面进行清扫,并将各运转部位表面涂上黄油,机械外客应涂上防腐油。
第29条 经常检查各油箱的油位,保持油量适宜,油质要清洁无杂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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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更换新油。
第30条 所有防护罩和防尘盖要保持完整和齐全,钻杆螺纹部分、各种接头应保持清洁,并涂适量黄油。
第31条 钻机搬迁时,应将所有外露管口用丝堵、接头盖或棉纱堵好,防止灰尘进入或油液外漏。 七、施工后收尾工作
第32条 施工后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钻孔角度、进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等),全面准确地记录下来。
第33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换班制度,本班组长和记录员应按记录表格把本班钻进情况记录清楚并签名。
第34条 钻孔竣工后,应在机长的指挥下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如钻机的搬迁、检修存放,钻杆、接头及接箍的更换,钻孔的质量验收及有关资料移交等),为下次施工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矿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2、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善、同意。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薄上;记录薄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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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矿井地质观测必须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薄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3、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4、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5、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
6、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7、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8、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9、沉积岩的 观测与描述 (1)内容和要求:
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察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去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
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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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3要观察、描述沉积碎屑的粒度大小,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命名。碎屑粒度含量为25%-5%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25%-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砂岩,砂岩岩泥等。
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5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6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察记录;厚度(2.0-0.5米);中厚度(0.5-0.1米);薄层(0.1-0.01米)。对于岩石中的结核,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
7要尽可能地坚定化石的种类,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8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摩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小刀强度:5.0-5.5;指甲强度:2.0-2.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
9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
(2)粘土岩应注意观测描述岩石的颜色、物质成分、固结程度、滑腻与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发育程度以及有无结核、包体结构及节理发育程度。
(3)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
1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
2观测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 3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测、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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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汽泡,即可确定碳酸岩成分的存在。
4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10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 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10、含煤地层中的火成岩应进行以下观测描述: 1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 2侵入体的位置、产状、宽度及其形态。 3侵入体周围的煤层变质范围及其变质程度。 4观察火成岩的内生节理及含水性。 11、煤层的观测与描述
(1)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与描述
(2)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大于50米小于100米;较稳定煤层大于25米小于50米;不稳定煤层大于10米小于25米;极不稳定煤层不大于10米。
(3)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 之差大于0.25米或倾角之差大于5时,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4)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
(5)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6)当煤层变薄、分叉尖灭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煤质、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煤层顶底板的变化情况、围岩岩性特征等,为分析煤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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