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开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长台阶法开挖适用于较好的围岩,上台阶长度宜大于5倍洞跨 以上。
②短台阶法开挖适用于较差的围岩,上台阶长度宜为1~1.5倍洞跨。
③超短台阶法开挖适用于机械化作业程度不高的较差围岩,上台 阶长度宜小于1倍洞跨,特殊情况可为3~5m。
④上台阶开挖应符合本细则10.2(2)款的规定。
⑤下部断面开挖应在上部初期支护基本稳定,且喷射混凝土。 (4)同一隧道内相对开挖(非爆破方法)的两开挖面距离为2 倍洞跨且不小于10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并保持开挖面稳定。
(5)两条平行隧道(含导洞)相距小于1倍洞跨时,其开挖面前 后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
(6)两开挖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两开挖面 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且不小于15m时,应停止一端工作,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安全地区,并在安全距离处设安全标志。 11 隧(管)道内水平运输 11.1 安全监理规定
(1)隧(管)道内宜选用电力驱动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内燃机械和车辆时,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严禁使用汽油机械和车辆。
(2)隧(管)道内悬挂的电力缆线和水、风管等设施应按施工设计布设。严禁占用运输和行走限界。
(3)运输车辆装载,严禁超高、超宽和超载。
(4)装运超长大物料时,应设专人指挥,捆绑、打摽牢固,并设边界警示灯。
(5)各种摘挂作业,应专人操作。
41
(6)斗车运输,应待斗车停稳并制动后,人员方可装卸;严禁站在斗车内装卸;解除制动应使用工具;启动前应鸣笛示警。
(7)漏斗装渣应设防止超量装渣的装置,满仓时能自动断电。漏斗下方严禁有人。
(8)机械装渣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机械回转和移动范围内严禁有人。
②运输车辆装车时,严禁铲斗从驾驶室上方越过,铲斗不得碰 撞车辆。
③小型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设专人收放。 (9)隧(管)道内宜设人行道。混行时行人应避让车辆,严禁行人走道心、与车辆抢道、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11.2 有轨运输安全控制要求
(1)轨道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轨应根据车辆最大轴重和牵引方式选择。
②轨枕间距不得大于70cm,枕长为轨距加60cm,道岔处轨枕应 相应加长。
③隧道内平面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7倍,洞外应为 10倍。
④轨距允许误差为+5、-2mm,直线段两轨水平误差不得大于 4mm;曲线段应按规定设加宽和超高。
⑤钢轨接头高差不得大于2mm,间隙不得大于5mm,扣件应齐全、 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⑥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20cm。
⑦隧道内设双线运输时,两线上列车净距应大于40cm;单线运 输时,宜设会车道。
⑧卸渣场线路,应设大于1%的上坡道,车轮应设牢固的挡掩。 (2)行车速度与车辆间距,应遵守下表的规定:
42
序号 牵 引 方 式 人 力 机 动 最大时速(km/h) 隧道外和 建成隧道 6 15 施工中 的隧道 5 5 车辆间距 离(m) >20 >60 备 注 1 2 行人速度为5km/h — (3)人力推单斗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斗车应完好,刹车应处于良好状态,翻转式斗车应有卡锁,装车和运行时必须锁定卡锁。运行前应检查,确认安全。
②在视线不良和有障碍物的施工地段推车,应及时鸣笛并减速。
③在坡道上停车,应用止轮器将车刹紧。 (4)机动车牵引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②非值班驾驶员不得驾驶机动车。
③除机动车驾驶员、调车员、信号员、联络员外,其他人严禁搭乘机动车。
④驾驶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应听从调车员的指挥。启动车辆前必须发出信号,运行中严禁将头、手伸出车外。驾驶员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驱动系统的电源,取下控制手柄,扳紧车闸,不得关闭车灯或警示灯。
⑤正常运行时,机动车应在前端牵引。
⑥隧(管)道内列车和单独行驶的机动车,运行或中途停车时均必须打开前后照明灯。
⑦机动车行驶路段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
⑧接近风门、道岔、洞口、横向通道口、较大坡度地段、施工作业地段和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⑨机车制动性能必须良好。制动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43
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11.3 无轨运输安全控制要求
(1)运输道路应坚实、平整、畅通。机动车卸渣路段应设4%的上坡,并在卸渣场边缘内80㎝处设置挡车木。
(2)手推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手推车行驶速度,不得大于5km/h。
②在坡度较大的隧(管)道中,手推车应有刹车装置,严禁下坡溜放。
(3)机动车辆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运输车辆在隧道内的运输速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l 2 3 项 目 正常行车 有牵引车 会 车 作业地段 10 5 5 非作业地段 20 20 10 建成隧道 20 15 10 ②隧道口、平交道口和施工狭窄地段,宜设专人指挥,并应设缓行标志。
③凡靠近运行限界的施工机械设备,均应在其外缘设置边界警示灯。
④车辆行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隧道内,严禁超车。
b) 会车时,车辆应减速行驶,空车应让重车,下坡车应让上坡车,两车厢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c) 同向行驶的车辆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0m;能见度较差时,应亮雾灯,减速行驶。
d) 隧道内车辆相遇和发现有行人时,应关闭大光灯,改用小光 灯或近光灯。
44
e)车辆启动前,应观察环境,确认安全,并鸣笛示警。进出隧道 口应鸣笛示警,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f)在隧道内倒车,转向,必须亮灯,鸣笛示警,或设专人指挥。 12 施工环境治理
12.1 隧(管)道内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
(2)粉尘允许浓度为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3)有害气体浓度:
①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人员必须进入 超过规定浓度的作业面时,浓度不得大于100mg/m3,其作业时间不得 大于30min;
②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按体积计);
③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不得大于5mg/m3; ④二氧化硫浓度不得大于15mg/m3; ⑤硫化氢浓度不得大于10mg/m3; ⑥氨的浓度不得大于30mg/m3。
(4)气温不得高于28℃。 (5)噪音不得大于90dB。
(6)当发现瓦斯时,必须按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 全技术措施。
12.2 隧道中有喷射混凝土、凿岩、爆破等施工时,应定期检测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发现超过本细则12.1款的有关规定时,应加强施工通风。
12.3 隧(管)道从燃气、污水等地下管道和设施下穿过,或与其平行距离小于5m时,应加强隧(管)道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发现其超过本细则12.1款的有关规定或发现甲烷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