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

2020-04-14 23:08

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2)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19 悬空作业必须有牢靠的立足处和相应的防护设施。 2.20上下高处和沟槽(基坑)必须设攀登设施。 2.21 上下交叉作业时,下作业层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

2.22 由于施工需临时拆(改)防护设施,必须经主管施工技术人员批准,并办理批准手续和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作业后,必须及时恢复被拆(改)部位的防护设施。

2.23 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在进场前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2.24 租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进场前,应经专业检验,确认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

2.25 其他要求参阅《人工、机械、爆破拆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3 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参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1 施工用电系统按设计规定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申请送电。

3.2 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拆卸和维护运行必须由电工负责,严禁非电工进行任何电气作业。

3.3 现场电工应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3.4 顶管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

(1)现场安装变压器时,变压器宜安装在施工用电区间的中部。 (2)顶管坑外应装设电源总开关箱。总开关必须具有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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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功能。总开关箱应位于顶管坑及其附近的施工机械作业范围以外,且与顶管坑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10m。

(3)电缆敷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顶管坑、管内应采用橡胶护套软电缆。

②引入顶管坑的电源电缆应敷设在人员不易触及且不易受外力 损伤的部位。

③盘放在顶管坑内的电缆,应放置在人员不易踩踏的部位,并 采取防护措施。盘放应有序,便于放缆。

④进入管道内的电缆应悬挂在管侧壁上,每节管接口处均应设 悬挂固定点。电缆悬挂应牢固,严禁用裸金属丝捆绑、悬挂电缆。

⑤管内电缆与其他管线应分侧敷设。

⑥管内电缆接头,宜采用专用插头、座连接。插头、座必须设 锁定机构。当采用人工接头时,接头处包扎的绝缘强度应不低于原电缆的绝缘强度。

(4)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个顶管坑附近应做重复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接地极引出线应与保护系统PE线连接。

②顶管坑上、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③顶管坑上、下的棚架、电葫芦支架、护栏、爬梯、导轨、支 撑等金属设施均应做等电位连接。

(5)配电箱与控制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顶管施工应配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内各分路开关应标明回 路名称。

②采用顶管机施工应配置专用控制箱,其防护等级应满足顶管 施工的环境要求。

③配电箱和控制箱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 (6)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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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葫芦提升限位,应采用直接切断提升电机主回路的限位开 关。水平行走电机应采用接触器控制。水平行走机构两端均应设限位 开关。

②电葫芦操作按钮盒上应标明设备动作方向,且标定方向与设 备实际运动方向必须一致。

③电葫芦操作地点至配电箱之间不得有障碍物。

④刀盘、螺旋输送机和皮带运输机应设置急停按钮,其安装位 置应便于操作。

⑤顶管机的机头部分与地面控制室之间应安设联络信号或通讯 工具。

⑥机头部分和中继间的电气设备控制回路电压不宜超过36V。 (7)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内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采取防护措 施。

②照明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照明电缆应悬挂在管道侧壁,每 节管接口处均应设悬挂固定点。

③照明用变压器必须采用双卷变压器。变压器外壳和二次回路 应接地。变压器不得安放在管道内。

④顶管坑上和坑内安装固定的照明时,其灯具电压可采用 220V。照明灯具必须设防护外壳。灯具高度应距地面(坑底)2.4m(含)以上。

3.5锚喷暗挖与盖挖逆筑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

(1)变压器的位置应遵守本细则2.1(1)款的有关规定。 (2)竖井或隧道外应装设总开关箱,并遵守本细则2.1(2)款的有关规定。

(3)隧道内电缆敷设应遵守有关规定。

(4)隧道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线)时,应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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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悬挂警示牌。

(5)设置隧道内照明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照明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

②固定安装照明电压可采用220V,灯具高度宜距人行2.4m(含) 以上,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③采用行灯照明时,应采用36V(含)以下的安全电压。

(6)隧道漏水地段应采用防水照明灯具。

3.6 盾构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参考《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J01-87-2005)第4章4.2盾构施工) 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控制要求(参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用火管理制度。用火前,现场必须制定消防措施,并申请用火证;消防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消防措施已落实,并形成文件,方可发放用火证;作业人员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作业。

4.2 施工现场严禁人员在禁止烟火区域吸烟。

5 脚手架安全控制要求(参考《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1 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搭设脚手架,在其一侧搭设时脚手架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力线路电压(KV) 最小距离(m) 1以下 4 1~10 6 35~110 8 154~220 10 330~500 15 5.2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6 地下水控制 6.1 安全监理规定

(1)暗挖施工需排、降、堵、隔水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和现场环境情况进行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方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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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施工设计应进行安全论证,确认能保证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稳定。

(2)由工程结构及其止水装置实施堵水时,工程结构必须符合相应的抗渗要求,止水装置安装必须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

(3)影响排降水施工的架空线、各种地下管线、建(构)筑物, 应按有关安全规定改移或加固。

(4)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降水影响区域内的交通设施、管线、建(构)筑物等的沉降、位移、倾斜等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5)水泵的电力缆线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遵守本细则第3章的有关规定。

(6)使用水泵应遵守《施工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排水机械的有关规定。

(7)吊装水泵等宜采用起重机进行,作业时应遵守本细则第7.1(7)款的有关规定。

(8)遇无法排、降水的地层和难于加固的含水软弱地层时,可 用冻结等方法固结土壤进行施工。施工前必须对方案进行安全论证,确认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并选择有施工经验的专业企业施工。施工时应先试验,确认有效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履行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

6.2 排水井安全控制要求

(1)排水井作业应遵守《施工排水、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排水井排水安全控制要求的有关规定。

(2)利用排水的间歇时间掏挖排水井时,井下掏挖作业人员应与水泵操作工密切配合,并穿绝缘胶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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