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板标志点盖板路面层以粘土固定套管测量管顶沉降的标志测量管底处土体沉降的标志管线 直接点法间接点法
图7.3.1管线沉降监测点埋设示意图
监测点保护:城市地下管线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避免布设在行车、行人道内,否则给测点保护、日常观测带来较大的难度,如必须布设时应把测点加工到路面以下并加盖保护。
2、建构筑物(跨线桥)沉降监测 (1)测点布置
①建筑物的四角,外墙上的测点布设间距为10~15m,每侧不少于3个监测点
②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③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④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 (2)埋设方法
①利用建筑物原有沉降监测点。
②与建筑物物业、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同意后,在建筑物的基础或墙上钻孔,然后将预埋件放入,孔与测点四周空隙用植筋胶填实。测点基本布设在被测建筑物的角点上,测点的埋设高度应方便观测,同时测点应采取保护措施,作好明显标志,并进行编号,避免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受到破坏。 ③ 对于本工程而言,创振区间通过高速公路、跨线桥、加油站等建构筑物,且距离隧道区间较近,布点时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业主或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协商,协商通过后进行钻孔布点,如果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无法进行钻孔或打钉施工,本方案根据各方面协商的结果,采取在监测点布设的位置用AB胶把监测标志粘结。经试验其强度、粘合度等符合作为监测点标志的要求。
图7.3.2建筑物监测点布设示意图
监测点保护:建、构筑物变形的测点应尽量布置在不易受碰撞、且易于观测的地方。反射膜片布设时应首先清洁粘贴面,避免膜片脱落,并做好明显标志。 7.4特殊断面监测
针对重点监测区域,应对隧道沉降、净空收敛断面、地表沉降断面进行加密。如无法布设监测点应与监理、第三方、设计单位及时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保证监测的正常进行。
盾构区间风险源概况及相应监测措施
建构筑物名称 高速公路匝道桥 概况及与盾构隧道关系 桩基础,桩径1.6m,桩长33m;盾构侧穿桩基,最小水平净距3.71m 监测点布设原则 在盾构区间影响范围30m内每个桥墩、桥面、桥台对称布设沉降观测点,对最小水水平净距离桥墩加密观测点; 监测方法 严格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监测,使用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 严格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监测,使用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 严格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监测,使用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 应对措施 沉降变形监测建立三级预警措施 高速公路跨线桥 在盾构区间影响范围桩基础,桩径1.5m,30m内每个桥墩对称布桩长20m;盾构侧穿设沉降观测点;对最小桩基,最小水平净水水平净距离桥墩加距7.8m 密观测点; 下穿合淮阜高速公路路基,路面至隧道结构顶14.92m 在盾构区间影响范围30m内对高速公路路基及边坡布设沉降观测点; 沉降变形监测建立三级预警措施 高速公路 沉降变形监测建立三级预警措施 在盾构区间影响范围30m内对盖板涵进行沉盖板涵;盾构下穿,降观测;沿盖板涵走向蜀山干渠 渠底至隧道结构顶在盖板涵正上方土体6.27m 布设间接沉降观测点,同时加密地表沉降点; 在盾构区间影响范围30m内对混凝土雨水管管径为1m混凝土管 进行沉降观测。沿雨水最小净距1.474m,管走向雨水管正上方位于隧道上方 土体布设间接沉降观测点同时加密地表沉降点; 严格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监测,使用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 沉降变形监测建立三级预警措施 混凝土雨水管 严格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监测,使用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 沉降变形监测建立三级预警措施 注:1、建构筑物监测点点位图详见附表;
2、部分监测点无法实现现场布点,对于无法布设监测点的建构筑物由业主与产权单位协商并进行监测点的布设。 7.5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
为了真实、及时、准确的反映施工现场信息,监测数据历经以下过程:①测点埋设→②数据采集→③数据收集→④数据输入→⑤绘制曲线→⑥输入计算机→⑦生成图表→⑧信息反馈。
(1)应及时对现场量测数据绘制时态曲线(或散点图)和空间关系曲线,如图10所示。
(2)当位移-时间曲线趋于平缓时,应进行数据处理或回归分析,以推算最终位移和掌握位移变化规律。根据现场量测的位移-时间曲线进行如下判断:
位移(mm)位移(mm)位移--时间曲线位移--时间曲线(a)正常曲线时间(t)(b)反常曲线时间(t)图7.5位移-时间曲线图
d2u当2?0时,说明变形速率不断下降,位移趋于稳定; dtd2u当2?0时,说明变形速率保持不变,应发出警告,及时加强支护系统; dtd2u当2?0时,则表示已进入危险状态,须立即停工,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dt进行加固。
(3)当位移-时间曲线出现反弯点时,则表明围岩和支护已呈不稳定状态,此时应密切监视围岩动态,并加强支护,必要时暂停开挖。
(4)位移值或位移变化速率应作为施工管理的基准,位移监控量测预测的最终位移值可作为分析工程安全度、是否需要加强或减弱初期支护的判断依据。 7.6监测警报值及监测频率
1、报警值的确定原则 (1)满足设计计算的原则;
(2)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达到预警和保护的目的; (3)满足各监测对象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4)满足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和经济等因素,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2、监测报警值确定
监测报警值的确定依据设计要求,并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报警值确定要求见表7。
表7. 监测项目的警戒值
序号 1 2 3 监测项目 地表沉降 管线(涵)沉降 3 2 监测项目警戒值 速率(mm/d) 累计值(mm) -30~+10 20 建构筑物(跨线2 10 桥) 高速公路路基(边3 10 4 坡) 注:所列监测项目预警值待风险评估后进一步确定报警值,避免频繁报警。
3、预警机制
根据《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预警响应管理办法(暂行)》 编制分级应急处理机制。
4、预警分级
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级别预警。 根据监测内容,其安全性判别标准如下: 当实测值<0.8×[容许值],安全; 当实测值=0.8×[容许值],注意;
当实测值>0.8×[容许值],危险;(0.8×[容许值]为临界值)。
在监测过程中遇到监测数据异常或观察支护出现不稳定迹象时,应立即口头汇报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各个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和相应建议。
预警机制参考《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预警响应管理办法(暂行)》。按照三级预警进行控制:
(1)黄色预警(实测位移(或沉降)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极限值的70%—85%之间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极限值的85%—100%之间而另一指标未达到该值时。);
(2)橙色预警(实测位移(或沉降)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极限值的85%—100%之间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极限值的而另一指标未达到该值时;或双控指标均达到极限值而整体工程尚未出现不稳定迹象时。);
(3)红色预警(实测位移或沉降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极限值,于此同时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实测的位移速率急剧增长,基坑混凝土已出现裂缝且开始渗水)。
5、预警流程
(1)预警流程按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进行响应。
(2)预警发生后,各响应人员按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勘察,监理单位总监(总代)主持分析会,其流程为:响应人员查看现场、现场拍照、进行分析、制定具体处理措施、形成会议纪要。根据制定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监测响应实施流程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