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与抽象相结合这一教学原则的见解(祁国柱)(2)

2021-09-24 15:33

2).数学的方法是高度抽象的。

这不仅表现在数学使用了大量抽象的数学符号,还表现在它的思维方法

上。数学思维以深入细致的观察为基础,以分析、综合、归纳、概括、类比等为 手段,充分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去进行思维。例如,反证法、数学归纳法、极限的方法、微积分的方法等,都充满了抽象性,因此,数学的思维以抽象思维为主。这一点和别的自然科学学科有一定的区别,如物理学、化学等学科,它们以观察、实验为主要思维手段;又如语文、外语、音乐等学科,它们以形象思维为主要手段。

3).数学的抽象性是逐层递进。

发额外俄方

数学每一次向更高层次的抽象必须在前一次抽象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例如,由数到式,由式到函数,又由函数到关系等,都是一个层层递进的抽象过程。

4).数学的抽象可以达到人们感知所不能达到的领域。

例如,小学时我们学习十位数以内的加法,可以用扳手指头的方法去做,但学到多位数加法时,却不能用扳手指头的方法去做了,必须用一定的抽象思维去思考。一维空间我们可以通过火车在铁轨上行驶的情景去感知,二维、三维空间我们也还可以从我们的生活找到实际模型去感知,但四维、五维……以至n维空间,我们便很难感知到了,单凭直观是不行的,只能抽象地在头脑中思考。

3.数学抽象与具体的相对性:

不管数学如何的抽象,但它必须以具体的客观现实作为基础。任何抽象的数学概念和命题,以至抽象的数学思想和方法,都有具体生动的现实模型和实际背景。例如,从原始人分配猎物、计数等具体活动中,人们抽象出对应的数学概念和思想;从研究天体运动、航海活动中,人们引进了对数概念;从生活常见的实物,如桌面、窗户等抽象出矩形等概念,所以,具体性是数学抽象性的基础。另一方面,抽象性又要以具体性为归宿,因为从哲学认识论的意义上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数学理论的正确性也应由实践去检验。

从研究数学的目的来看,数学必须为解决社会活动中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问题而服务。例如,函数概念、方程问题等,都是从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的实践中产生的,将它们再运用到实际中,便又可以解决许多不同的具体问题,最终以广泛的具体性为归宿。

所以,数学中的具体与抽象是相对的,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互相转化,是辩证的统一。由感性的具体到抽象,又由抽象的思维到具体,这是人们认识具体数学事实的基本的认识规律。正因为这样,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是教学过程与人的认识规律的共同性与特殊性规律所决定的,在数学教学中具有特殊的指导性意义。数学的抽象性必须以具体作基础,

4.中学生抽象思维的局限性及其对教学的影响

当前,中学生的抽象能力普遍较弱,表现在过分地依赖具体材料,一方面对具体素材的依赖性;不能有效地从具体素材中过渡到抽象的数学内容中去;另一方面中学生抽象能力弱,不能灵活地将抽象的数学理论应用到具体的问题当中;并且对抽象结论的理解和掌握往往有片面性、局限性,难以理解抽象结论之间的关系,这充分说明了青少年对数学的抽象性需要一个适应过程。而在教师方面,又往往容易忽视设置较好的现实问题情景,或运用直观的教学手段,将问题逐渐过渡到抽象的数学内容中去,造成数学“难教、难学”的局面。这一教学矛盾的产生,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妥善处理好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为了更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在教学中应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回到具体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三. 如何贯彻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

数学教学中,贯彻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应从学生的感知出发,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从具体到抽象,逐步形成抽象的数学概念,上升为理论,进行判断和推理,再由抽象到具体,应用理论去指导实践。首先要着重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所谓抽象思维能力,是指脱离具体形象、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进行思维的能力.按抽象思维不同的程度,可分为经验型抽象和理论型抽象思维.在教学中,我们应着重发展理论型抽象思维,因为只有理论型抽象思维得到充分发展的人,才能很好地分析和综合各种事物,才有能力去解决问题.其次要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和提高抽象、概括能力.在教学中,可通过实物教具,利用数形结合,以形代数等手段.针对数学学科高度抽象性的学科特点,在实际的数学教学过程中可以利用以下四种方法适度降低知识

发额外俄方

的抽象程度,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

1. 抽象概念形象化

数学概念具有抽象性与具体性。这是因为数学概念代表了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的抽象性,已远远脱离具体现实,且抽象程度越高距离现实越远。但是不管它如何抽象,高层次的抽象又总是以低层次的事物为具体内容的。也就是低抽象度的概念是高抽象度概念的具体模型。例如,数字是抽象字母的具体模型,而字母又是抽象函数的具体模型。并且数学概念始终是数学命题、数学推理的基础成分,它必然落实到具体的数、式、形之中。

例如,讲对数函数有关性质时,可先画出图象,观察图象抽象出有关性质就是一例.

2.抽象符号具体化

数学知识尽管表现为形式化的符号,但它可视为具体生活经验和常识的系统

化,它可以在学生的生活背景中找到实体模型.现实的背景常常为数学知识的发生提供情景和源泉,这使得同一个知识对象可以有多样化的载体予以呈现.另一方面,数学知识的形成过程有时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学生的自主活动来体验和把握.数学的抽象性还表现为广泛且有系统地使用数学符号。数学符号使字词、词义、符号三位一体,这是其他学科无法比拟的。例:“极限”——数例{an}的极限为A,用“ N”

a A 语言描述。其词义就是:“ 0 N使n>N时,总有n”。例:“垂直”

——“⊥”,etc。

学习了有关的、抽象的数学理论之后,应将它再运用到具体的实践中去,解决

具体的问题,解释具体的现象,这个过程对学生深刻掌握有关的数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例如,在学生学习了平行四边形的不稳定性后,再让学生用这一性质去解释:为什么伸缩门由许多个平行四边形组成?。 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有时要经过循环往复才能完成。只有在教学中时时注意坚持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才能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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