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执行情况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由有关部室及厂领导进行检查考核。
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 运行生产调度管理标准
Q/JD.2-0507-2002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江油发电厂运行生产调度的职能,上级调度命令的执行,值长的生产调度命令,各级调度部门调度的管辖范围,值长生产调度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运行生产调度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检查与考核。 2 运行生产调度的职能
2.1 运行生产调度的任务是:建立健全运行生产正常的运转机制和生产秩序,出色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保证设备正常、安全、经济运行,不断提高全厂综合经济效益。 2.2 运行生产具体行使调度职能的人员是值长。值长在值班期间负责全厂运行生产现场安全、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指挥和组织工作。
2.3 值长在行政上直接受生产技术部的领导,同时服从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和命令,在调度关系上受上级调度部门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接受其调度命令。 3 上级调度命令的执行
3.1 上级调度员下达的命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执行,任何人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执行。若值班员不执行或延迟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则未执行命令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命令的领导人,均应受到考核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后果负责。
3.2 值班人员认为所接受的调度命令不正确应对上级值班调度员提出意见,如上级值班调度员重复他的命令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命令确会威胁人身、设备或系统的安全时,应立即向发布指令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由其决定调度命令的执行或撤销。
3.3 值班人员接到与上级调度员相矛盾的其它命令时应立即报告上级调度员。如上
级调度员重申他的命令值班人员应按上级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3.4 单位领导人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到上级调度部门调度员的权限时必须经上级调度部门调度员的许可后才能执行。
3.5 发布调度命令的值班调度员,应对其发布的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4 值长的生产调度命令
4.1 各级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值长在值班期间所发布的生产调度命令,若发现其命令不正确时可向值长提出申诉。若值长坚持原命令则应立即执行。如值长发布的命令确有直接危害人身、设备安全等错误应拒绝执行,并向值长说明情况,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正确命令执行。
4.2 值长的生产调度命令,一般通过各运行班长、副值长对各运行岗位进行实施,事故处理时值长可以直接向运行各岗位人员发布命令。
4.3 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出现异常需要维护、消缺或试验时值长可以向车间发布维护、消缺、试验的命令,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维护、检修、试验人员发布命令。 4.4 不执行或延迟执行值长调度命令的人员或允许不执行值长命令的领导人均应受到考核并对不执行值长命令的后果负责。
4.5 值长对其所发布的生产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5 各级调度部门调度设备管辖范围 5.1 四川省调度中心管辖的设备
5.1.1 #31、#32锅炉,#31、#32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调速系统和电压调节系统,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上述设备的开关、刀闸、母线、电流互感器。
5.1.2 220KV及以上设备,包括母线、出线开关及附属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力载波高频通道加工设备(包括阻波器、耦合电容、结合滤波器等)。 5.1.3 上述主要设备的测量表计、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故障录波器和中央信号系统,至省调的通讯设备和自动化设备。
5.1.4 省调调度管辖的以上设备中,其辅助设备虽不属省调调度管辖,但其运行状态影响机炉发电出力或主变容量时,这些辅助设备的停运和检修亦应按规程规定提前向省调办理检修申请,这些设备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省调当班调度员汇报。 5.1.5 #3-#6锅炉,#3-#6汽轮发电机组,#3-#6主变压器及中性点刀闸、110KV母线开关即#192开关、#193开关、#194开关、#195开关、#196开关。 5.2 绵阳地区调度中心管辖的设备
5.2.1 110KV出线:康江南线#183、康江北线#184、江马线#187、江亭线#188。 5.2.2 110KVⅠ、Ⅱ组母线,母联开关#190。
5.2.3 110KV出线:江合线#181、江太线#182、江武线#186、江铁线#189、江钢线(一)#199、江钢线#198。 5.2.4 110KV旁路母线,旁母开关#191。 5.3 江油供电分局地区调度管辖的设备
5.3.1 35KV出线:江中线#474、江甲线#475、江观线#477。
5.3.2 35KVⅠ、Ⅱ组母线,母线开关#470及#3主变上35KV母线#473开关。(注:由于绵阳中调、江油地调未具体下达管辖设备范围细则,所以以上其管辖的设备仅仅规定了主要方面,如汽轮发电机、锅炉、母线、出线等,其附属设备的管辖可参照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范围的相应条款执行。) 5.4 值长调度管辖的设备
5.4.1 2×330MW机组值长调度管辖的设备。
5.4.1.1 省调调度管辖的全部调设备(调度部门调度管辖的设备,除事故处理外,一切操作和运行方式的改变均应得到调度命令才能进行。)
5.4.1.2 2×330MW机组电气、汽机、锅炉、燃料、除灰、化学、热控等全部发供电设备(包括消防、排洪设施)。 5.4.2 50MW机组值长调度管辖的设备
5.4.2.1 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绵阳地调调度管辖的设备及江油供电分局调度管辖的设备均属该机组值长调度管辖。(调度部门管辖的设备,除事故处理外,一切操作和运行方式的改变,均应得到调度命令才能进行。)
5.4.2.2 50MW机组电气、汽机、锅炉、燃料、除灰、化学、热控等全部发供电设备(包括消防、排洪设施)。 6 值长生产调度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6.1 根据电调计划及本厂设备的实际状况,制定最佳安全经济运行方式和有关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本班有、无功计划负荷曲线的完成。
6.2 精心调度、合理安排,领导全值人员安全稳定地多发合格电量,降低汽、水、气、煤、电的耗量,以提高全厂综合经济效益。
6.3 认真执行各种规程制度,保证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严格控制各运行参数,确保机组安全可靠运行。
6.4 有效督促和组织设备缺陷、隐患的消除工作,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促进安全生产。
6.5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领导和组织全值人员,建立良好的运行生产秩序,保证运行指挥系统的畅通。
6.6 认真执行上级调度管理规程有关的规定及调度命令,主动向上级调度部门汇报生产情况,处理好与上级调度部门及调度员的关系。
6.7 领导全值人员正确、果断、迅速地处理事故及异常情况,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6.8 按一个值为统一整体的原则,协助副值长、班长对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安全经济运行情况、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小指标竞赛情况进行分析,不断提高运行水平及人员素质。
6.9 接受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