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②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③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长把工具的长度不得低于2米。
④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4、严禁空顶作业,割煤后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否则严禁进行和掘进有关的其它工作。
5、在顶板破碎、压力大或地质变化带下作业时,视具体情况适当缩小锚杆间排距,必须加打锚索进行加强支护。
6、掘进迎头顶板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且逐排向迎头施工 7、锚杆支护巷道迎头,打锚杆眼应全面检查顶板,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并坚持执行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
8、退综掘机时,必须将综掘机切割头落地,并将综掘机切割头及铲板调正,确保与机身方向一致,以防刮坏原有支护。
9、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煤帮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碴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出托板长度不得大于50mm。
10、安装锚杆只能使用锚杆钻机及风煤钻进行安装,严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将锚杆砸入锚固剂内。
11、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12、施工现场应备好测力扳手或测力计,并正确进行拉力试验,施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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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器材。
13、每班安装的锚杆要在交接班时,由验收员用测力计进行测力验收,当班测定合格的锚杆必须由验收员记录于原始记录本中,存好备查,凡是顶板锚固力达不到70KN/根锚杆应当班补打,重新安装。
14、顶板锚杆在做拉力试验时,在被拉锚杆周围打设2~3棵点柱顶牢顶板方可做拉力试验,做完拉力试验紧固好锚盘后方可回掉点柱。
15、严格执行巷道巡回检查制度和维修制度,支护损坏或变形时必须及时维护,加强支护,做好原始记录。
16、因片帮等其他原因造成巷道超宽时必须在超宽处补打锚杆。
第三节 掘进机施工
1、综掘机司机必须进行设备交接、检查、维修(记录要详细)。 2、综掘机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方法。
3、综掘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综掘机上的电源开关。
4、要定期对综掘机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带病作业。
5、综掘机启动前,必须提前发出启动警报,只有在综掘机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综掘机。
6、在综掘机运行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逗留和进行其它作业。 7、综掘机作业时,必须正常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内喷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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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时,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无水或水量不足禁止割煤。
8、综掘机每次割煤进刀深度不得超过0.3m。 9、掘进机无照明灯,禁止开机割煤。
10、每班结束后,要将掘进机退后5m,截割头落至底板,并切断电源,闭锁开关。
11、综掘机在未切断电源前,司机不得擅自离开综掘机。
12、综掘机的非操作侧,必须设有紧急停止综掘机运转的按钮。综掘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人员不得站在综掘机上进行永久支护。
13、综掘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接班时,必须将综掘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综掘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14、综掘机作业期间,严禁进行维修作业。
15、在综掘机检修期间,必须将综掘机停电并挂上停电牌。严禁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16、检修综掘机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
17、更换综掘机截齿时,必须断开综掘机电气控制开关,以切断进综掘机的供电电源。
18、综掘机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严禁失爆。
19、综掘机维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
20、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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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维修前必须认真检查综掘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电牌。
22、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23、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综掘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第四节 一通三防
1、在施工中,巷道断面小于原断面1/3时,必须先清理巷道,再进行作业,保证通风系统畅通。
2、所有通防设施要确保完好并正常使用。
3、防尘设施齐全可靠,各运输转载点附近要设有防尘、消防“三通”阀门,各种喷雾装置正常使用。距迎头下风口50 m的巷道顶板安装一组净化喷雾,并随迎头及时向前挪移。距迎头50m以内的巷道,每班洒水防尘1次,距迎头50m以外的巷道,经常洒水防尘,保证无积尘。杜绝粉尘飞扬现象发生。
4、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
5、风筒吊挂应执行逢环必挂,缺环必补,要求用10#铁丝环环吊挂,平直成线,拉紧挂稳,高度符合要求;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距离不大于5m。风筒连接方法采用反压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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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保护好通风设施。杜绝循环风和无计划停风。
7、局部扇风机和工作面的电器设备之间,必须装设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
8、掘进工作面采用双电源双风机自动切换供风,一台使用一台备用。风机必须确保完好。
9、矿井因故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当班班长必须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及时撤到新鲜风流处或及时上井。恢复通风时,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和安检员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10、每次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通风部门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达到要求后方可复工。
11、加强供电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避免漏电接地事故,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避免撞击和摩擦火花,杜绝明火作业,消灭电器失爆。
12、严格瓦斯检查制度,由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严禁空班漏检。 13、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14、对于发现瓦斯积聚的区域,要及时汇报矿生产调度部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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