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顺服的标准
92问:上帝起初向人显明了什么作为顺服祂的标准?
答:上帝向处在无罪状态中的亚当,以及在祂里面的全人类,所显明的顺服标准,除了禁止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一特别的诫命之外,就是道德律(创1:26-27,罗2:14-15; 10:5;创2:17)。
五十四。道德律的性质 93问:道德律是什么? 答:道德律
(1)是上帝对人类旨意的宣告,是人当向上帝和他人所尽的圣洁与公义的本分(路1:75;徒24:16);
(二)指导并约束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完全,持续地予以遵行,顺服;灵魂与身体全身心地践行(申5:1-3,31,33;路10:26-27;加3: 10;帖前5:23);
(三)遵行则有生命的应许,违背则有死亡的后果(罗10:5;加3:10,12)。
五十五。道德律的功用
94问:堕落之后,道德律对人还有什么作用呢?
答:堕落之后,没有人能靠道德律臻达公义和生命(罗8:3;加2:16);但道德律仍然大有用处,不管是未重生的人,还是已重生的人,对所有的人都是如此(提前1:8)。
95问:道德律对所有的人有什么用处? 答:道德律对所有的人都有用处,
(一)告诉他们上帝圣洁的属性和旨意(利11:44-45;利20:7-8;罗7:12); (2)告诉他们当尽的责任,并约束他们必须遵行(弥6:8;雅2:10-11); (3)使他们知道自己没有能力遵行,认识到自己的性情,心灵和生命都受到了罪的污染(诗19:11-12;罗3:20,7:7);
(4)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罪和痛苦,从而谦卑自己(罗3:9,23); (5)由此帮助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对基督的需要(加3:21-22),对基督的完全顺服的需要(罗10:4)。
96问: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答: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的用处,是在于:
(1)唤醒他们的良知,使他们逃离将来的愤怒(提前1:9-10); (2)促使他们归向基督(加3:24); (3)如果他们继续处于罪境之中,继续行罪路,就使他们无可推诿(罗1:20,比较罗2:15); (4)并处于罪所带来的咒诅之下(加3:10)。
97问:对已重生的人,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答:对于已经重生,归信基督之人,虽然道德律对他们已经不再是行为之约(罗6:14,罗7:4,6;加4:4-5),他们既不因之称义(罗3:20),也不因之定罪(加5:23,罗8:1),但是,除了与所有人共同的用处之外,道德律还有特别的用处,就在于向他们显明:
(1)因为基督为他们的益处成全了道德律,替他们承受了咒诅,所以他们对基督有何等的亏欠(罗7:24-25,加3:13-14,罗8:3-4 );
(2)由此激发他们更有感恩之心,并且使他们更加谨守,以道德律为顺服的标准加以遵行,从而表达出感恩之心(罗7:22; 12:2;多2:11 -14)。
五十六。道德律的综述
98问:道德律的综述是在什么里面?
答:道德律的综述是在十诫之中,这是上帝在西奈山上亲口颁布的,并且亲手写在了两块石版上(申10:4;出34:1-4);记录在“出埃及记“20章。前四诫是我们对上帝当尽的本分,后六诫是我们对人当尽的本分(太22:37-40)。
五十七。理解十诫的规则
99问:要正确理解十诫,应当遵守什么规则? 答:要正确理解十诫,以下的规则应予遵守:
(1)律法是全备的,约束每个人都必须完全遵守,以全人完全合乎其中之义,完全顺服,直到永远;因此,律法要求人完备地履行每一当尽的责任,即使最微小的犯罪也予以禁止(诗19时07分,雅2:10;太5:21-22)。
(2)律法是属灵的,关涉到悟性,意志,情感以及灵魂的其它所有能力,涵盖言语,行为和姿态(罗7:14;申6:5;太22:37-39,比较太5:21-22,27-28,33-34,37-39,43-44)。
(3)同样的事物,在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诫命中有所要求或禁止(西3:5;摩8:5,箴1:19,提前6:10)。
(4)吩咐某一责任,就是禁止与此相反的罪行(赛58:13;申6:13,比较太4:9-10; 15:4-6);禁止人犯一种罪,就是命令人去完成与该罪行相反的责任(太5:21-25,弗4:28)。同样,何处附加了应许,就包括了与之相反的警告(出20:12;箴30:17);何处附加了警告,就包括了与之相反的应许(耶18:7-8;出20时07分,比较诗15:1,4-5;诗24:4-5)。
(五)凡上帝所禁止的,绝不要去行(伯13:7-8;罗3:8;伯36:21;来11:25);凡上帝所吩咐的,则始终是我们的责任(申4:8-9),但是,并不是在所有的时间,都要完成每一个责任(太12:7)。
(6)在一个罪或责任之下,所有同类的罪也受到禁止,同类的责任也在所吩咐的范围之内,连同所有的原因,途径,场合,表现,挑衅都在内(太五:21 - 22 ,27 - 28; 15:4-6;来10:24-25;帖前5:22;犹23;加5:26;西3:21)。
(7)凡向我们所禁止或所吩咐的,我们都有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份地位,并根据他人在其身份地位上当尽的本分,努力使他人避免或遵行(出20:10;利19 :17;创18:19;书24:15;申6:6-7)。 (8)凡向他人所吩咐的,我们都有责任根据我们的地位和职分,帮助他们实现(林后1:24);凡禁止他们去行的,我们也要注意不要与他们有份(提前5:22,弗5:11)。
100问:在十诫中,我们要考察什么特别的事项?
答:在十诫中,我们要考察序言,十诫本身的精义和某些诫命所附加的各种理由,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
五十八。十诫的序言
101问:十诫的序言是什么?
答:十诫的序言就是:“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出20:2)。上帝从中显明了祂的主权,祂是耶和华,是永恒,不变,全能的上帝(赛44:6),祂是自有
永有的(出15:14),祂的话语(出6:3)和作为(徒17:24,28)都由祂而出:
(1)祂是立约的上帝,与过去的以色列人立约,也与祂所有的子民立约(创17时07分,比较罗3:29); (二)正如祂带领以色列人摆脱了埃及地的捆绑,同样也把我们从属灵的奴役下释放出来(路1:74-75);
(3)因此,我们视祂为我们独一的上帝,遵行祂一切的诫命,是义不容辞的(彼前1:15-18;利18:30,19:37)。
五十九。前四诫精义
102问:前四诫中包含了的我们对上帝的责任,其精义是什么?
答:前四诫中包含了我们对上帝的责任,其精义是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我们的上帝(路10:27)。
六十。第一条诫命
103问:第一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是:“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
104问: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吩咐我们:
(1)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上帝,我们的上帝(代上28:9;申26:17;赛43:10;耶14:22); (2)并要如此去崇拜,荣耀祂(诗95:6-7;太4:10;诗29:2),思念(玛3:16),默想(诗63:6),记念(传12:1),尊崇(诗71:19),尊敬(玛1:6),敬慕(赛45:23),选择(书24:15,22),挚爱(申6:5),爱慕(诗73:25),敬畏祂(赛8:13); (3)相信祂(出14:31); (4)依靠祂(赛26:4),仰望祂(诗130:7),靠祂快乐(诗32:11),以祂为乐(诗37:4); (5)为祂发热心,以祂的忌邪为心(罗12:11;民25:11); (6)向祂呼吁,把一切的赞美和感恩都归于祂(腓4:6),并以全人顺服祂(耶7:23;雅4:7); (7)在一切的事情上都留心得蒙祂的悦纳(约壹3:22),为所有得罪祂的事情而忧伤(耶31:18;诗119:136);
(8)并且存谦卑的心与祂同行(弥6:8)。
105问:在第一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所禁止的罪是:
(1)否定上帝或不承认上帝存在的无神论(诗14:1,弗2:12);
(2)相信或崇拜多位神,或崇拜真上帝之外的任何神,以及在崇拜真上帝的同时还拜别神的偶像崇拜(耶2:27-28;帖前1:9);
(3)不承认祂为上帝,为我们的上帝(诗81:11);
(4)忽视在这一诫命中所吩咐的祂所当得的任何事物(赛43:22-24); (5)无知(耶4:22;何4:1,6),忘记(耶2:32),误解(徒17:23,29),谬见(赛40:18),与祂不相配的邪恶思想(诗50:21);
(6)肆无忌惮,窥探祂的隐秘(申29:29); (7)各样的亵渎(多1:16;来12:16),对上帝的怨恨(罗1:30); (8)专顾自己(提后3:2),一心寻求自己的益处(腓2:21),以及其它所有放荡无羁地把我们的心思,意志,情感置于其它事物上,或全部或部分偏离祂的事情(约壹2:15-16;撒上
2:29;西3:2,5);
(9)轻信(约壹4:1),不信(来3:12),异端(加5:20;多3:10),误信(徒26:9),怀疑(诗78:22),失望(创4:13),固执(耶5:3),在审判之下仍然麻木不仁(赛42:25),心里刚硬(罗2:5),骄傲(耶13:15),任意妄为(诗19:13),自以为平安无事(番1:12),试探上帝(太4:7);
(10)运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罗3:8),倚靠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耶17时05分); (11)爱宴乐(提后3:4);
(12)虽有热心,但却败坏,盲目,没有分辨力(加4:17,约16:2;罗10:2;路9:54-55); (13)不冷不热(启3:16),在上帝的事情上是死的(启3:1); (14)疏离,背叛上帝(结14时05分;赛1:4-5);
(15)向圣徒,天使或其它任何受造物祷告,或崇拜他们(罗10:13-14;何4:12;徒10:25-26,启19:10,太4:10,西二: 18;罗1:25); (16)与魔鬼结盟,交鬼求问(利20:6;撒上28:7,11;代上10:13-14),倾听它的建议(徒5:3); (17)使人成为我们信仰与良知之主(林后1:24;太23时09分); (18)怠慢,藐视上帝及其诫命(申32:15;撒下12:9;箴13:13); (19)抵挡圣灵,使祂担忧(徒7:51,弗4:30),不满,厌烦上帝的安排,愚昧地指责祂把各样灾难加在我们身上(诗73:2-3,13 -15,22;伯1:22); (20)把我们所具有的,所得来的,所能作的任何好事都归之于幸运(撒上6:7-9),偶像(但5:23),自己(申8:17;但4:30)或其它任何受造之物(来1:16)。
106问: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对我们有什么特别的教导?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些话语教导我们, (1)无所不见的上帝特别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
(2)因此劝阻人脱离此罪,视此罪为放肆的挑衅,使其更显严重(结8:5-6;诗44:20-21)。 (3)同时,也使我们相信,不管从事何种服事,都是行在祂的眼前(代上28:9)。
六十一。第二条诫命
107问: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是:“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
108问: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所尽的责任是: (1)对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一切宗教崇拜和蒙恩之道,要接受遵行,保持纯全(申32:46-47;太28:20;徒2:42,提前6:13 - 14); (2)特别是:奉基督之名所作的祷告和感恩(腓4:6;弗5:20),读经,讲道,听道(申17:18-19;徒15时21分;提后四:2;雅1:21-22,徒10:33),施行和领受圣礼(太28:19;林前11:23-30),教会治理和劝惩(太18:15-17; 16 :19;林前5; 12:28),及其施行与保守(弗4:11-12;提前5:17-18;林前9:7-15),敬虔的禁食(珥2:12 -13;林前7:5),奉上帝的名宣誓(申18:13),向上帝许愿(赛19:21;诗76:11)
(3)谴责,痛恨,反对各种各样的伪崇拜(徒17:16-17;诗16:4);
(4)并根据自己的地位和职分,清除伪崇拜,以及偶像崇拜的各种标记(申7:5;赛30:22)。
109问: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有: (一)以任何方式,发明(民15:39),求问(申13:6-8),命令(何5:11;弥6:16),使用(王上11:33; 12: 33),认可非上帝所指定的任何宗教崇拜(申12:30-32); (2)宽容伪宗教(申13:6-12;番13:2-3;启2:2,14-15,20; 17:12,16-17);
(3)或在自己心中,或在外部,以任何受造物的形像和样式,制造三个位格或其中任何一个位格的象征(申4:15-19,徒17:29;罗一:21 - 23,25); (4)崇拜此类象征(但3:18;加4:8),或者崇拜其中所表征的上帝,或者借着它崇拜上帝(出32:5);
(五)制造假神之像(出32:8),予以崇拜并事奉(王上18:26,28;赛65:11); (六)以古风(彼前1:18),习俗(耶44:17),敬虔(赛65:3-5;加1:13-14),好意或其它理由为借口(撒上13:11 -12; 15时21分),对上帝的律法或加或减(申4:2),或自己杜撰,或自己发起(106:39诗),或因传统受自他人(太15:9),设计各种迷信(徒17:22;西2:21-23),败坏对上帝的崇拜(玛1:7-8,14); (七)买卖圣职(徒8:18);
(8)亵渎上帝(罗2:22;玛3:8); (9)忽略(出4:24-26),轻蔑(太22:5;玛1:7,13),拦阻(太23:13),反对上帝所指定的敬拜和蒙恩之道(徒13:44-45;帖前2:15-16)。
110问: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是什么?
答: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包含在以下的话中:“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5-6)。
(1)这些理由不但包括上帝对我们拥有主权,我们是属祂的(诗45:11;启15:3-4); (2)也包括祂对自己的崇拜有强烈的忌邪之心(出34:13-14),所有的伪崇拜都是属灵的淫乱,必招致祂复仇的震怒(林前10:20 - 22;耶7:18-20;结16:26-27;申32:16-20);
(3)违背这一诫命的人就是恨恶上帝的人,上帝警告要惩罚他们,直到许多代(阿2:2-4); (四)遵守这一诫命的人,就是爱祂并守祂诫命的人,会得到尊荣,上帝应许要怜悯他们,直到许多代(申5:29)。
六十二。第三条诫命
111问:第三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是:“你不可妄称主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点07分)。
112问: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什么? 答: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
(1)上帝的名字,尊称,属性(太6:9;申28:58,诗29:2,68:4;启15:3-4),蒙恩之道(玛1:14;传5 :1),圣言(诗138:2),圣礼(林前11:24-25,28-29),祷告(提前2:8),起誓(耶4:2),许愿(传5: 4-6),拈阄(徒1:24,26),作为(伯36:24),以及其他祂所用以显明祂自己的一切,都要在思想(玛3:16),默想(诗八:1,3 - 4,9),言语(西3:17;诗105:2,5)和著述(诗102:18)中,予以圣洁,敬畏地使用; (二)借着圣洁的告白(彼前3:15;弥4:5),行事为人与之相称(腓1:27),使上帝得荣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