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四章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第14条 产业发展方向
一产发展方向:都市农业。
二产发展方向:工业由资源型向对环境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转变,发展高端装备、医疗器械、智能设备、环保装置、新能源等产业。
三产发展方向:发展生产性的服务业和公共服务相协调的高端服务业。 第15条 产业发展规划
(一)一产布局:发展青银高速公路以北的高效农业示范区和张周路以南的花卉苗木特色产业带。
(二)二产、三产布局:发挥区位优势,培育三大产业:大健康、节能环保、创智创新产业(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科技服务)。
形成“一区、两带、六园”的产业布局。“一区”指青银高速公路以北的高效农业示范区,“两带”分别指孝妇河健康低碳产业服务带和胶济铁路两侧的花卉苗木特色产业带,“六园”分别指装备制造产业园、医疗产业园、洁净环保产业园、大学城创新科教产业园、航校机场片区、健康养老服务组团。
第五章 总体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第16条 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规划镇域用地空间管制分为三类,即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 (一)适建区
主要指通过整合、优化城镇、工业园区以及乡村居民点规划,适宜作为建设用地的区域。主要包括张周路以北、青银高速公路以南、正阳路姜萌路以东、西十五路以西的区域。
(二)限建区
限建区主要指一般农田用地、山林绿化区、风景名胜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和露天工矿用地等。主要指外围农村居民点用地。
(三)禁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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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建区主要指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城市绿地控制范围、历史文物保护区建设控制范围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主要指孝妇河及两侧的城市绿地、航校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二节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17条 镇村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镇村等级结构分为“镇区——居民点社区”2级。 第一等级:镇区(1个); 第二等级:居民点社区(4个)。 第18条 村居安置
镇域51个村庄;其中,38个村庄搬迁至镇区;其他,3个村庄合并成为北管居住社区,5个村庄合并至大姜居住社区,4个村庄合并至大小埠居住社区,大七传统村落原址保留。(村居安置详见附表一)
第三节 乡村建设规划
第19条 规划目标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 第20条 乡村体系规划
结合北郊镇整体发展,形成镇区居民点,外围社区、传统村落两级体系。结合镇村体系规划,划定社区范围,对居民社区进行分批建设。居住社区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新型农村社区。 第21条 乡村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参照城市社区建设。
每个社区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全面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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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条 村庄整治
近期未改造村庄进行村庄整治。完成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厕所与厨房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成村庄安全防灾整治。
第四节 用地布局规划
第23条 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南北向依托孝妇河景观带的生态优势进行发展,东西向受滨莱高速及机场的影响控制其发展,中部镇区优化用地布局,按照城市标准集约利用土地。 第24条 建设用地空间结构
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一核、双翼四区,四点”蝶状结构。
一带一核:沿孝妇河打造健康低碳产业服务带,中心位置结合绿地形成健康运动生态绿核。
双翼四区:高端制造业片区,节能环保产业片区,创新创智产业片区,航校机场片区。
四点:镇区外围布置北管、大姜、大小埠居住社区和大七传统村落。 第25条 建设用地布局
远期镇域内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2882.2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009.97公顷(淄博市总规已划定建设用地,不参与北郊镇平衡),北郊镇镇建设用地(即镇区)规模为1694.70公顷(参与平衡),村庄建设用地177.61公顷(不参与镇区平衡)。
远期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见附表二 第26条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面积402.6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3.76%,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3.56m2/人。
镇区内旧村安置居民点包括孙白寨、杏园、南营、班里、胥家、和家、前草陈套、黑土、韩仇套、东坞、西坞、四涯十二处。规划安置用地152公顷(不含黑土、东坞、西坞安置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不参与镇区平衡),安置人口2.5万人;其他居住用地可容纳人口6万人。镇区居住用地可容纳居住人口总人口8.5万人。 第27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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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7.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56%,人均用地6.44平方米。
(一) 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面积4.7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8%,人均用地指标为0.39平方米/人。
(二) 教育科研用地
主要是齐鲁医药学院和中小学用地。
柳园路以西、联通路以南规划齐鲁医药学院,用地面积38.49公顷。
教育科研用地面积55.4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27%,人均用地指标为4.62平方米/人。
(三)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面积11.4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68%,人均用地指标为0.95平方米/人。
(四) 社会福利用地
九年一贯制学校以东、人民路以北规划养老院,用地面积4.20公顷,占建设用地0.25%,人均用地面积0.35平方米/人。
(五) 宗教用地
联通路以北、孝妇河以西保留复兴庵,用地面积1.49公顷。 第28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36.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07%。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40平方米/人。
(一)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规划主要沿柳园路、人民路、张周路设置。
商业用地面积76.5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6.37平方米/人。 (二) 商务用地
商务用地:规划沿姜萌路北侧设置。
商务用地面积58.4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4.87平方米/人。 (三)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1.8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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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条 总部经济等其他商务科研用地
规划姜萌路以东沿孝妇河两侧设总部经济商务带,鲁泰大道以南孝妇河西岸设众创中心等。
总部经济等其他商务科研用地面积60.3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5.0平方米/人。 第30条 工业用地
联通路以北规划工业园区,工业类型以高端装备、医疗器械、智能设备、环保装置、新能源为主,工业用地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面积557.8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2.92%,人均建设用地面积46.49平方米/人。
第31条 工业研发商务等混合用地
城北路以北沿孝妇河两岸规划工业研发商务等混合用地。
工业研发商务等混合用地面积78.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65%。人均建设用地面积6.57平方米/人。 第32条 物流仓储用地
鲁泰大道以北、东过境路以西,规划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7.5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2%,人均设用地面积3.13平方米/人。
远期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详见附表三
第六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33条 区域交通规划
北郊镇区域交通的主要道路是城北路(中润大道)、联通路、人民路、张周路、鲁泰大道、309国道、姜萌路、正阳路、东过境路、西十五路、青银高速公路、滨莱高速公路等,形成主次分明的区域交通网络。
济青高铁规划从镇域北部穿过,胶济铁路从镇域南部穿过。 第34条 道路交通规划
(一) 路网结构
道路网规划采用方格网结构形式。 主干路:“五纵五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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